《说文》改错----为
昊國學宫中樞府
《说文·爪部》:「为,母猴也。其为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为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𢏽,古文为象两母猴相对形。薳支切。」
《说文》解释为字是母猴的意思。从爪是母猴的象形。基于小篆,对此解释也颇为附会,看不出猴子象形。
大抵是看爲字下半部分有猴态?
当然也有不认可《说文》解释的其他字书。
《篆隶万象名义》解释为:使、治、作、行、敷、有、绝、照、瘉
《字汇》同时并存《尔雅》和《说文》的解释。
可以看出有两大基本解释,然而《尔雅》是词典,并不解释字本义或来源,所以也存在缺漏。比如为字作为副词用时,《尔雅》的解释显然是不够的,仅作动词讲。
《说文》为什么会把为解释成母猴呢?其实他是依据的先秦一个人名。
《左传》记载,鲁昭公的一个儿子名曰公为,也称公叔务人,《檀弓》写作公叔禺人。禺,就是母猴的意思,名为字禺,是名字呼应而已,并不是为就是禺,所以这种解释法很早就被诟病了。在段玉裁注时,直接删掉了爪母猴象也五字。
根据为字的早期字形变化,完全不是猴,另一种动物的象形却很明显,那就是象。
象字演变
爲,是从爪从象,象形组合,会意驯象或驱使象之意。
至于《说文》中指的古字为,也是简写后的形象。执象,象的引申义也能指事物之抽象,才能引申到作副词用的为。
终上所述,当如此改正:
《说文·爪部》:「为,母猴也。其为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为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𢏽,古文为象两母猴相对形。薳支切。」
改为:
《说文·爪部》:「为,执象也。老子曰,执大象,天下往。从爪从象。羽回切。」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