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作家读书会】第一期:难忘的一本书
贵港市作家协会
贵港市大布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合主办
@徐强∣开场白
今天是国际儿童节,我们以读书的方式来纪念这个节日。
人应当保持儿童一般纯净的心灵,但人的智力,不应停留在孩童时期。读书,是提升智力和修养的有效途径。
卡尔·波普尔有篇文章的题目名为《通过知识获得解放》,所谓“解放”,就是免于遭受奴役,包括肉体和精神上的奴役。读书明智,可以让人免于遭受奴役。贡布里希在《悼念波普尔教授》文中写道:“那些预言家许诺在人间建立天堂,而实际上只在人间创造了地狱。”读书启蒙,可以让人少上“预言家”的当。
贵港作家读书会,有时候在纸上,有时候在沙龙里,有时候务虚,有时候务实。欢迎每个爱好读书的人,加入我们的队伍。
@凌丽
《黑旗旋风》,长篇小说,潘大林老师所著。阅读时我刚刚完成五千多字的散文,还停留在码字的状态里,所以对文字关注的重点是笔法。
在小说里如何把人物写得鲜活?能感觉到潘老师把自己放进情境中,用情境中的心和眼去观察。写船家,就用船家的语境去描述。写不识字的少年滩师,也有他特有的语境,山是起伏的山,树是黑黝黝的巨树,太阳像刚打出来的鸡蛋黄,看到的教堂里的圣母是个宽袍大袖的女洋人。语境合理,人物才真实。
少年母亲的丧事,描写了两个旧时的行当:哭丧的女人、敲锣打鼓的师公,这些场面的描写,连同后面写到的少年与老虎的搏斗、黑狗对少年的亲昵,老唐做狗肉的功夫,老唐杀老雷的场面,少年第一次杀人后的状态,都非常精彩。从这些细节,能窥见一种积累素材、整合素材的功夫,把真实的生活经验放进斑驳的历史想象中,能带给读者一种可感知的阅读体验。
作者在情境里化身到人物或动物身上,得到一些现场体会,描述出来。此时,体会,用的是生活经验,描述,用的是文字技巧,生活经验与文字技巧合力,才形成了有现场感的文字。
@王锲扬
《红楼梦》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我第一次读《红楼梦》,纯属偶然。一位公社下乡“三同”女干部碰巧看到我在阅读《红楼梦》,她有点吃惊,并一脸严肃地告诉我,亚弟奀你年龄还小,你不能睇这种书,等你大了再睇。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气把《红楼梦》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什么印象也没有。
时光来到了1987年初,邻居是大圩文化站长,他介绍我有空看看中国的四大名著,我第二次阅读《红楼梦》,印象最深是焦大醉酒开骂“爬灰的爬灰……”,当时大圩街上不少人张口闭口都是“爬灰”二字,这让我想起了儿时的一件事情:一群众开玩笑说公社下乡“三同”干部“爬灰”,结果挨批斗。
第三次再看《红楼梦》则是近年的事,此时才体会到《红楼梦》的语言之美,有特色,耐人寻味,感叹作者知识的全面,养生、诗词、建筑美学等等,包罗万象,深深地感到“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富含哲理,凝练隽永。《红楼梦》就是一部小说化的百科全书,令人回味无穷,常读常新。
@陈敏
我读过的书中,最爱的莫过《红楼梦》了。之所以爱是因为我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黛玉的愁,凤子的辣,宝钗的婉,湘云的真……感谢曹公,在那样的封建社会里能把女人当人,并把她们写得如此有思想有感情有意志,使天下后世知道“闺阁中历历有人”,以至我时常陷入其中,难于自拔。二是从中更加深切体会到凡事必有因果,今天做的事如何,将来总会有答案,故过好今天,是改写“红楼”结局的关键所在。
@黄素娴
过往所读过的书,至今最难忘的就是于娟的《此生未完成》。在看这本病中日记时,我正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彷徨无措,感觉人生路漫漫,自己却没有方向。为了寻求解脱和开悟,我选择了这本书,从中我看到了另一个女子的人生,她的优秀,她的坚强乐观,她对生命的渴望和对生活的留恋,都让我感到震撼。于娟说:“那些不能杀死你的,最终都会让你更强大。”她也说:“如果不能和别人比生命的长度,那就去比生命的宽度和深度吧。”我们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但我们可以在每个当下怀着感恩的心去珍惜生命,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让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然后努力勇敢地去追求想要的东西。
@谢珊梅
有些书是读起来毫不费劲,让人全身心放松,对未来世界充满憧憬的。法国畅销小说家马克·李维的《偷影子的人》就是其中一本。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简单却充满哲理、催人泪下;人物关系一目了然,省了许多脑细胞去梳理。所以我在阅读过程中几乎是一气呵成的,全程无尿点。
作者脑洞大开,主人公拥有与别人影子对话的“超能力”,而这种能力恰恰是我最最梦寐以求的。他“偷”走的友情,不离不弃;他“偷”走的亲情,催人泪下;他“偷”走的爱情,浪漫感人。假如我也有这样的能力,也会“偷”得许多曾经遗失的美好。我也爱极了书中的人物设定,没有十恶不赦的坏蛋;没有完美无瑕的男神,平平凡凡,简简单单。
@陈芳英
读了一些书,有好些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比如,钱锺书的《围城》。这本书看的人很多,评论它的人也很多,并且很多人给了其极高的评价。鉴于此,我也跟着读,并且看了两遍。第一遍看完后,没有感受到多少大家津津乐道的钱氏幽默,倒是一想起它就有一种令我窒息的感觉,胸口堵得慌。究其原因,是因为我没能从这故事里看到一星半点儿的希望,所有的人物都像进到了死胡同,寻不到出路。阅完全书,我也像掉进了深渊,举目四顾,皆是伸手不见五指。绝望呀,那样的黑,出路何在?大约过了一两年吧,我再次拿起这本书来读,期望能有一种不一样的体会。然而,我还是失望了,还是绝望、绝望,只不过绝望的程度似乎轻了点。
所以到现在,我还是不知该怎样评价《围城》:好耶?坏耶?到现在,一想起它,那种窒息、绝望之感还是如影随形,让我不得安生。
或许这正是钱先生的高明之处。然而我还是喜欢那种让人能看到光明的作品——哪怕只有一点点。毕竟,人生里不如意的事情太多,而我们就要从不如意里找出我们活下去的理由。
@邓卉
从前读《周易》,只是泛泛而读,感觉那些生涩的古文有如魔法师的咒语,难以理解。但近期参观上海交通大学后,我又开始翻出这本书来研究了。原来上海交大的“交通”之名就出自《易经·泰卦》:“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天地之交是最大的“交”,是万物大“通”之时,这也正是上海交通大学之所以命名为“交通”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和办学理念,今人多将其误解为道路交通,实属讹误。周易跟科学有着极深的渊源,与其说它是一本占卜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古代版的“科学探索”。
周易是国学经典、六经之首,也是大道之源。它的理论朴素而神秘,源于古人对自然界的探索,又因其文字生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想象。也有人打着周易的幌子去解梦、算命、预测,于是就洐生出许多迷信甚至伪科学。真理是不断继承和发展的体系,现代易学研究,应实现《周易》价值的现代科学转换,这种转换是科学创造而不是故弄悬虚和牵强附会。对周易的研究和推敲,应该是越来越明朗而不是越来越玄幻。
@梁勇
我看过的书不多,论印象深刻,却似乎也不是很好说。说说对几位比较喜欢的作家作品的印象吧:看鲁迅的文章感觉冷峻,仿佛云端天神,冷眼世间;看巴金情深,尤其晚上看,似乎热浪阵阵滚来;看贾平凹,幽默风趣,独特而有点玄虚;古龙、金庸、梁羽生等武侠,想象力让人叫绝;本地名家潘大林、宋显仁、徐强等人的文字,如临其旁,好生熟悉,好得不行!看书如阅人,日久见其心,时间愈久,或许看得愈明了。
@莫健英
美国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个圣诞节我送给儿子的礼物。这些天又和女儿一起读这本书,感人的故事把她吸引了,提起笔又写又画的。自然,这一本励志的书籍,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完全被作者细腻的心和坚强持久的意志折服。一个只有触觉和嗅觉的盲聋人,需要多大的信念和毅力,才能以乐观的精神在黑暗的世界里克服重重困难,学会发音、表达、与他人沟通,最后拥有色彩斑斓的世界?成长的路上难免会有挫折,但相对于盲聋哑的海伦·凯勒,我们平时所遇到的困难都是渺小的。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受到鼓舞,希望他们每一个感观都是鲜活的,用心去发现世界,探索世界,感恩生活,并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
@韦宁清
我读《阿Q正传》是三十多年前了,一直记忆犹新,总在生活的某一处碰到他,总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
阿Q 太有魅力了。好斗,跟王胡比捉虱子,咬虱子响声,比不了就动怒,骂了王胡。那时总觉得很好玩,可是后来生活中,也有人比吃臭虫的,比喝酒喝出了人命的!
他的恋爱也很有魅力。可爱着呐,一辈子忘不了,一想起就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吴妈拒绝他,他看到吴妈“楞了一息”,冲出房门之后,他对墙壁也“楞了一息”,“仿佛觉得有些糟,”而且也有些“忐忑”了,“慌忙”去舂米。
赵秀才三竹杠打和一声“王八蛋”的辱骂后,他也就觉得这件事结束了。
舂米,听见外面很热闹,阿Q是个爱看热闹的,就跑去看热闹。看见吴妈正寻死觅活地哭,竟然想:“哼,有趣,这小孤孀,不知道闹什么玩意了?”他是多么健忘啊!
我实在佩服阿Q的记忆力!看到赵大爷手里的大竹杠,才猛然间悟到与自己有关,才翻身而逃,却还想逃回去舂米!他就知道干活!
阿Q还“机智”得可爱。他到尼姑庵里偷萝卜被老尼姑逮了,老尼姑问他为什么偷萝卜,他竟然指着衣兜里的萝卜说:“这是你的?你能叫得它答应你么?”
如此种种,余味无穷。一直以来,我总想有哪一天我也能写出这样有味的人物,那该有多美!
@韦以富
人生的每一阶段,我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书。
小学时代,我最喜爱的是那本从亲戚家淘来的《名人名言》,它告诉我许多人生的哲理,阅读这本书,真的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中学时代,我最喜爱的是初中毕业时从同学丢弃的废书堆里捡来的那本《唐诗一百首》,它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充满魅力的艺术之窗,让我第一次享受到了诗歌之美妙,激发了我最初对于文学的兴趣。
进入大学后,我最喜爱的是台湾诗人席慕蓉的诗集《千里香》。那时,我们正值青春时代,席慕蓉的诗歌风靡大陆,尤其是大学校园。一时之间,莘莘学子几乎无人不在传阅《千里香》。我也买了一本,至今珍藏在我家的书柜之中。
如今,随着年华老去,几乎时时刻刻内心深处都会涌起一股莫名的紧迫感:人生苦短!因此,现在我最喜爱的书,不是在图书馆里,不是那些有形之书,而是在人生之中,那最宝贵的一本,那就是:青春,人生的黄金时代。正如席慕蓉的诗歌所说:“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李品贞
我读过的最难忘的一本书,自然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准确地说,那是一套书,分上、中、下三册,精装收藏版,是从陈柳萱老师那儿借来的,是我这个农村穷孩子读到的第一部最珍贵的书。
1993年秋,刚上师范的我,思家情切,写了《东湖雨思》,赢得教文选的陈老师大赞。从此,我爱上文学,越来越喜欢上她的课,她也越来越喜欢我。
有一次,她向我们推荐了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一书。在她的描述下,主人公孙少安和孙少平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不知哪来的勇气,一下课,我竟跑到她跟前问:“老师,能不能把《平凡的世界》借给我看?”更没想到的是,陈老师竟然让我跟她去取,只是她再三叮嘱我,要爱护好,而且只能我一个人看。
不知是小说得来不易,还是小说本身魔力十足,不到一个月,我就将这百万字的小说看完了。当然,那时读书,我只是一味地关注着孙少平、孙少安、田晓霞、田润叶、少安的山西老婆等人物的命运而已。
去年冬,我看同名电视剧《平凡的世界》,才发现读书时的那份记忆依然很清晰——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只是人到中年的我,更多了几分宽容和欣赏,更读懂了作者路遥对农村和农民的关注。
一本书——《平凡的世界》,一段情——陈老师深恩,我永生难忘。
@黄金色
《平凡的世界》无数次感动了我,不知读了多少遍,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悟和收获。中学时代,第一次读完,曾有续写的冲动,因不满男主人公孙少平最终的归宿;人到中年,再读,才觉其实小说那样的结尾才是生活最本真的反映,人生浮沉,当荣誉成为海市蜃楼时,回归真实的生活才最现实;如今,我仍不时翻来读读这本书的片断,依旧有新的收获。
@黄伟宁
路遥的《人生》是我喜欢读的小说之一,在不同的阶段读完总会有不同的感悟。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我。每次读完掩卷深思,总觉得主人公高加林的人生经历里也有我的影子;所不同的是,我没有高加林那么幸运,遇到善解人意、美丽可人的农村姑娘林巧珍和任性专横、敢爱敢恨的城市美女播音员黄亚萍。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多年前曾徘徊在城市和乡村的边缘。有理想有追求的高加林从离开土地到回到土地的坎坷命运遭遇让我唏嘘不已。
在青春磨难的时光里,在人生迷茫的时刻,是《人生》给了我前行的力量。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不可能只是笔直的平坦大道,总会有岔路口和坎坷小路,在艰难抉择的时刻,选择很重要!特别是在年轻时做出的选择,每走一步将可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甚至改变人生!
@颜静军
我接触并拥有的第一本“大部头”是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
那一年春节去外婆家拜年,大舅家上中学的表哥拿着一本厚厚的《格林童话选》给我和几个表弟妹讲故事,我嫌听不过瘾,央表哥借给我看,一看就爱不释手,书里面的故事给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白雪公主》里单纯无辜的白雪公主和森林中七个善良的小矮人与恶毒的女巫皇后,《灰姑娘》里受尽后妈和后妈女儿欺负但最终嫁给国王过上幸福生活的灰姑娘,《莴苣姑娘》里用自己的善良与执着获得幸福的莴苣姑娘等等,故事里展现的善与恶、真与美就这样植根在我懵懂的童年意识中。
我跟表哥商量,愿用我获得的全部压岁钱——3.5元的“巨款” (相对我们那个年代的小女孩来说,3.5元真的算得上巨款了!)来跟表哥换取这本《格林童话选》。抵不住我的软磨硬缠,表哥最终还是把这本书无条件地赠给了我。我如获至宝。
此后,这本《格林童话选》足足充盈了我整个童年乃至整个少年时光。
@唐梅芳
高中时,偶遇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一读而爱不释手。书中所描述的撒哈拉当地的风土风情,充满了异域神秘的色彩;三毛与爱人荷西那些在撒哈拉相爱相守的日子,他们彼此深爱,浪漫而幸福,温暖而感动,美得耀眼,令人生羡。这本书,在彼时引起了我对未知远方异域的好奇与兴趣,以及与爱情相关的美好遐想。而在这本书之前,撒哈拉只是地理课本上一小段说明文字,只是世界地图上一小片黄色的区域,一个地名而已。
真正读三毛的书,爱上三毛,是在我的大学时光。期间,读了《倾城》《万水千山走遍》《背影》《结婚记》《芳邻》《白手起家》《沙漠中的饭店》《沙漠观浴记》《荒山之夜》《星石》《哥伦比亚纪行》《温柔的夜》《雨季不再来》《不死鸟》《稻草人手记》《梦里花落知多少》《天梯》《哭泣的骆驼》《这样的人生》等近二十本。我钟爱读三毛的书,是我太喜欢和崇尚她的文学风格了,以及从她书中文字里流露出来的那种品性与人格,她所写的文字里所蕴涵的正是我的所想所要所追求的东西。
我最爱读三毛的书,缘因最爱她返朴归真的人生态度。三毛说“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当一个作家追求华丽、夸张的文辞与技巧,他还处于艺术的初级阶段。渐渐地,他的文字变得平淡,技巧几乎消失了,简单,真纯,而富有韵味——这时,人们说他炉火纯青了。”于我而言,如此朴素、自然、真诚的文字,会悄悄地敲开我的心门,轻轻地走进我的心灵深处。
一直喜欢读三毛的书,读着三毛文字的时候,心虽有些淡淡的伤,但无法忘怀读它时它给予的温暖。觉得似乎读的不是她的文字,读的是她一颗安静升华的灵魂,锁了很久的心结,会在一瞬间毫无缘由地散开,自由,轻盈,翩然。由衷地说一句:半生最爱是三毛。
@黄铃锋
在我读过的书中最难忘的是《狼图腾》这本书,这是一本关于蒙古草原小狼的书。
本书由作者历时三十余载精心创作而成。作者是满怀着深深的忏悔之情来叙述小狼、呼唤小狼、赞美小狼的。作者在内蒙古草原长时期地与狼共舞,与心爱的小狼结下生死之情。
《狼图腾》 一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读者可以从书中每一篇章、每个细节获得强烈的阅读快感,令人欲罢不能。那些精灵一般的蒙古草原狼,有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的感觉: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的成长过程……所有这些都让我们联想到人类,心灵感到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梁运义
要说最难忘的书,当然是《梁岵庐先生集》了。此书难忘,不是因为刚读不久,未来得及忘记;不是因为梁岵庐是本家先人,读起来特别上心;也不是因为梁岵庐通才硕学,集文、史、艺于一身;而是因为集中所有文章,皆为文言写就。因为是文言文,所以难懂。因为难懂,所以得慢慢读,读读,停停,查查,想想。因为读得慢,所以思考、消化的时间就多。读得慢,读得细,读得深刻。在大量思考、消化的基础上,我把感悟付诸文字,写了《由<歌人别录>想到的……》《<梁岵庐先生集>古文辞印象》两文。后来又参加了梁岵庐学术研讨会,聆听了专家学者对此书的研究报告。这样,《梁岵庐先生集》就印在脑子里,再也抹不掉了。
要使读过的书深刻难忘,无非是三个字。一是“慢”,即慢读。慢工出细活。欧洲有句格言:“慢些吧,我们会走得更快。”读书亦如此理。二是“思”,“学而不思则罔”,学而思之则明。读而罔之,不可即;读而明之,常可忆。三是“写”,写心得,写评论。慢读细思,可“入乎其内”;“写”则是“出乎其外”。一本书,既可读进去,亦可跳出来,那么,这书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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