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过庭说“其中巧丽,曾不留目;或有误失,翻被嗟赏”,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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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左竖第4列起
关于书法审美差异问题,孙过庭在《书谱》中说过:
吾尝尽思作书,谓为甚合。时称识者,辄以引示。其中巧丽,曾不留目;或有误失,翻被嗟赏。
就是说,我曾很用心地创作一幅作品,自我感觉不错,遇到公认懂书法的人,就拿出来给他看,结果呢?作品中的得意之笔,他不怎么留意;而写得有问题的败笔处,反被他赞赏不已。
孙过庭所举的这一“困惑”,其实我们在日常中也不时会遇到,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们对书法好坏的关注点不一样。
这是一个审美问题。
书法,作为一种艺术,产生于汉字的实用性之“余”。书法家的出现,更是让书法发展成为一门高度抽象的艺术,因为是抽象的,不同的观众自然会关注不同的地方、产生不同的感受、得到不同的结论。你得意的,别人不以为意;你失意的,别人恰恰同意。这都是正常现象。
特别是今天,基于书法资料的多样化、大众审美的多元化、社会舆论的自由化,人们对于书法的优劣之争更加激烈,比如对“当代丑书”的争议就是很显著的例子。被公认为“当代丑书”书法家的沃兴华、曾翔、王镛等,当然认为自己是有道理的,无论从学术、还是从实践方面,他们都可以找到大量支持自己的佐证。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从所谓的“正统”出发,对他们大加贬抑,似乎也有自己的道理。
就书法审美而言,把“丑”和“美”放在一起毫无意义,也毫无道理。今人所说的“丑”,也与古人不同了,在古人那里“丑”可以理解为“拙”、不迎合时人,而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难看”。而其对立面应该是“媚”,就是媚俗,故意取悦观众。
“美”呢?就很难说得清了。“二王”的阴柔很美,米芾的雄强也很美;欧虞褚薛的稳妥很美,魏碑楷书的不拘一格也很美;汉隶的庙堂气很美,清代学者隶书的金石味也很美。美,无法作为书法审美的判断标准,因为每个书法人心中的美是大不一样的,每个时代的美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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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比起别人的评价,自己的积累、见识和坚持更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