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珍贵档案:建立新政权

成立县人民政府

1949年9月1日,龙岩解放。9月8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区纵队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龙岩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民国县政府机关各科室,建立人民政权。1949年11月10日,成立龙岩县人民政府,首任县长吴潮芳,同时军管会结束。

龙岩县人民政府印模;龙岩县县长吴潮芳

龙岩县召开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过

本县人民政府为了联系广大群众与动员及发动广大人民协助政府完成各项革命工作和建设工作,特于1950年1月5日召开座谈会,推举吴潮芳、罗恭照等13位同志为筹备委员,组织筹备委员会。

3月18日上午9时,第一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正式开幕。由吴县长潮芳同志致开幕词,继由中共龙岩地委书记范元辉及军分区司令员王胜等训话,工、农、兵等代表讲话,至12时礼成。下午1时至5时30分,举行第一次会议,副县长罗恭照作半年来的施政工作报告,是晚7时至9时30分,第二次会议,讨论县府施政工作报告,经一致通过。第三次会议于3月19日上午8时举行,由中共龙岩县委副书记刘户文同志作今后3个月的施政方针任务的报告。20日上午6时至8时,各小组长联合会报。上午8时至12时举行第四次会议,集中讨论提案。由罗恭照同志作总结,归纳通过议案有“兴修农田水利”、“开垦荒地”、“禁宰耕牛”、“肥料贷款”、“保护森林”、“修筑桥梁道路”、“厉行节约生产备荒”等七议案。

1951年5月21日,龙岩县第一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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