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10部门发文: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来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多次研究完善,制定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国务院同意。
一是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
二是做好医疗废物处置;
三是做好生活垃圾管理;
四是做好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
五是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
六是保障各项措施落实;
七是做好宣传引导;
八是开展总结评估;
重点强调了以下内容:
一是加强废弃物的分类及源头管理
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输液瓶(袋)等进行分类管理。在做好分类的基础上,要求医疗机构严格做好废弃物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等工作。
二是解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足的问题
明确要求,未达标省份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三是解决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问题
明确了“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特别是在回收利用环节,由地方出台政策措施,确保辖区内分别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并做到定点定向。
四是开展多部门专项整治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贮存、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企业违法违规回收和利用医疗机构废弃物等行为。
五是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
部门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并建立协同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及时得到处置。落实各类废弃物的处置政策,合理减轻医疗机构处置的费用负担。另外,做好相关的宣传引导,使得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医疗机构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理性看待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