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原创 ·《囚徒与夕阳的约会》作者:瑞娴
囚徒与夕阳的约会
作者:瑞娴
题记:我抬头望望太阳,对它说:我们来个约会吧,你在前面的无名山山顶上等我。我到的时候,你也许已经老成了夕阳,快落下去了,那也无所谓,我只要能在山顶与你对视,将你的脸庞捧在手中,就足够了——
十年前的那天,下午两点才睡起,傻坐在床上,昏昏然不知所以。
在这异地他乡的小镇上,一台电脑,几千汉字,正合伙夺走我的健康。颈椎痛得厉害,那是所有文字俘虏的通病。摇一摇脖子,咯吱作响,像满脖子的树根。为了一个剧本,半年多来晨昏颠倒的日子,已经快把一个大活人熬成一棵面黄肌瘦的豆芽菜了。瞅一眼外面的阳光,它已经离开窗口很远了,晚上熬了一夜,错过了今天与它在窗口的相会。
我明白自己必须走出这间文字的囚室,去和新鲜的阳光拥抱一下了,纵使有文字债催逼着,也不能拿健康去交换,否则就真的变成囚徒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每当想起写作对身体的摧残与糟蹋,就觉得对不起他们。再说,囚徒也该有放风的时间,从今天开始,必须每天给予自己充分的自由,以及与阳光见面的机会。
于是,赶紧洗漱,出门放风。跨出门槛时瞅瞅太阳的脸色,有些苍白,于是心生畏惧,不太活动的人都是畏缩怕冷的。回房间找衣服,不知穿什么合适,找出橘黄色的羽绒服穿上,走到阳光下才知道自己的担心太夸张了,天虽然冷,太阳这位老友还是有人情味儿的,并没有冻掉鼻子或耳朵的危险。
这才知道自己不但错过了阳光,连季节都给忙错乱了。
去哪儿呢,这里到处都是温泉,路边随处都冒着热气。可是,酒店的漂着花瓣的温泉能把人烫死,出来时披着毯子往大堂跑又能把人冻死;镇上吗?我已经连小店里的每一双花拖鞋都看遍了,而且挂在饭馆前的那只被剥皮抽筋的羊已经风干了,它那双鼓出的眼睛总是恶狠狠地瞪着我,让我觉得自己的路过招惹了仇恨,无端地心生愧疚,好像真做了亏心事似的。
去度假村北边的古村吗?已经去过两次了,第一次是背着包懵懵懂懂闯去的,有些历险的意思。村里鸡飞狗跳的很热闹,而且动物们也很热情,我这个异乡人在它们那里还是很受欢迎的,动物嘛,毕竟比人好客多了。村里的二层楼房是标准的南方建筑,秀气妩媚,我这个北方人很好奇,不知里面啥样儿?想上去瞧瞧,又没有人邀请,硬着头皮闯进去吧,有做贼的嫌疑,脸皮又不够厚。彷徨间收到好友石头的信息,说改日让画家某兄给画幅《瑞娴山村草窥图》吧!我说甭提他了,他数年前应承的画还没影儿呢,年底若再不兑现,我就让弟兄们打他一头蘑菇(方言:包)!石头哈哈一笑,说:好,娴姐,咱打他一身蘑菇!
古村的原始很对我的口味,可惜猫屎鸡粪太多,惹不起。再说,虽然那儿成群结队的狗还算友好,也难说没有背后的虎视眈眈。大公鸡虽然没有啄人的打算,然而它铁嘴铜翅,迎风一跳一跳的那个威风劲儿,还是颇有些挑衅的意思。被人当作侵略者毕竟不是好事,还是不去骚扰这些世外桃源中的英雄好汉们吧!
那么,去哪儿呢,我抬头望望太阳,它也正望着我。我对它说:我们来个约会吧,你在前面的无名山山顶上等我。我到的时候,你也许已经老成了夕阳,快落下去了,那也无所谓,我只要能在山顶与你对视,将你的脸庞捧在手中,就足够了。在我与文字摔跤纠缠的这些日子里,只有你,能趴在我这个外乡人的窗口看一看我,为我做片刻停留,今天,我也要去看一看奔波劳碌的你,让我们在另一个高度上对话,并且惺惺相惜吧!
孤身一人上山,虽说有点儿冒险,却还是值得的,只要夕阳能准时在山顶等我,只要能活着回来。
要到达那座无名山,必须要先走一段蜿蜒的小路。小路尽头,一座白色尖顶的教堂在等待着,十字架在阳光下亮得耀眼。欧式的建筑,在江南一个土土的小镇上矗立,显得有些兀然。在这僻远东方的乡间,西方的信仰竟在这里生根发芽,我知道它背后必有历史和故事。将鼻子贴在玻璃窗上,好奇地往教堂里张望。信仰各异,但信仰的光芒可以穿越时光和地域,到达每个渴望它的人心里——尽管我还未进入宗教的境界,但我相信每个宗教都自有它的深邃广袤之处。
“山谷里玫瑰花长得丰茂, 在那里我们遇见圣婴耶稣”——这是安徒生童话《白雪皇后》中的句子,不知为何,它在此刻温暖地跳了出来,一遍遍在我心里回响。
教堂西面有座圆顶的牧师墓,我过去,双手合十,虔诚地施了礼,又拍了照。老师是不允许我和墓碑荒丘拍照的,认为不吉利,然而我总想将相遇的每一件事物都留住——不止留在心里,还留在镜头里,让它可触可感可端详思念。这位睡在异国他乡的欧洲牧师,我没细看他究竟生卒于何月何年,然而千里奔波来此相逢,一定有根看不见的线牵着,一如阳光里挂在棘针间的那根蛛丝。
我相信,人与任何事物的相遇与尘缘,都是心中的愿望幻化。
荒山野岭间转来转去,找不到上山的路。
对面来了一个人,走得毫不犹豫,目标明确,无疑是本地的农民。我相信他是来告诉我路线的。他果然知道路,领我往回走,指着一条不甚清晰的草径,用当地的方言说:就从这儿上去嘛,一定不要走岔路!
我谢了他,斜背着皮包上山。
高筒的棕色马靴踏在绵软的枯草上,步步缠绵。穿高跟鞋上山的人,一定都是率性而为、缺少计划的人。几年前在故乡,也是秋天,有人突然提出去爬卧虎山。那山矮矮小小,却很像只卧地的老虎,沐浴在懒洋洋的阳光里。我穿了一双新买的高跟靴子,柔软的小牛皮,简洁轻快。我愣是穿着那双它一翘一翘地上了山。山小,却有赏心悦目的风景:熟透的马奶子,少妇一样美艳的红栌树,还有一个人工石洞。有趣的是在山顶的亭子里,一群蜜蜂专追着一个倒霉鬼嗡嗡叫个不停,不知这厮哪儿得罪蜜蜂了,被它们成群结队欺负成这样!还有一个家伙,独在山崖那边耍酷,双臂展开做飞翔的姿势,口中念念有辞:“昭仓跳下去了,唐塔也跳下去了,请你也跳下去吧,跳啊,你倒是跳啊……呯!”,他用食指朝自己开了一枪,随后就“吧唧”倒在草丛中……
我那双可怜的新靴子呢,就在那次下山的时候,被一块石头顺手掰掉了一只跟去。我只好穿着这只没跟的鞋一瘸一拐地下山,一辆车从我身边经过,溅起飞扬的尘土。车里的人探出头来瞧热闹,以为我是个瘸子,笑嘻嘻地说:“嘿嘿,这人还真有本事唻,瘸着一条腿,愣还能爬山!”,气得我差点将另一只靴子也撕下来朝他抛过去。
孤身上山,越走越荒无人烟,遇见人便感觉格外亲切。一对小儿女,正合抱着一条奇怪的小狗下山,相逢时彼此相视一笑,他们告诉我山顶其实不远,但曲折艰辛,若走了岔道,就被引到山下那个湖边去了。那湖很馋,每年都要吞几个人进去。他们的好意提醒,令我有些战兢起来。
走不远,竟碰到一位正挖树根的老中医,便蹲下没话找话地问他:这山有名儿没有?他说无名!中医都是有涵养的,然而这个穿着四个兜中山服的老人并不亲切,当然也算不上冷淡。他告诉我他会治腿。我想起北京三环边的姐姐有类风湿,便问他能治吗?他说能治的,好治。我便异想天开起来,幻想姐姐的腿很快就好了。他慢吞吞地说,哪能那么快呢,中医都是慢功夫磨的。我又问他舌头老长舌苔是咋回事,他说那我就不知道了!
中医竟然不知长舌苔是咋回事,让我瞠目结舌,赶紧道了别,继续我的无名山历险。
一片白色的建筑,突兀地出现在前面。那是成片的墓碑,全用白色的瓷瓦贴成,高举着鲜红的十字标志,那是基督徒的碑林。即使沉睡,也要高举自己的信仰,这是人和其它动物的不同。四周松林肃穆。几乎所有的山都会有松林荆棘,但不一定有碑林——尤其是基督徒的碑林,它们与当地农民的墓地风格迥然不同。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很奇异的感觉。
爬这样一座无名的山,走这样一条未知的道,永远不知道前面会碰到什么,然而我不能停留,更不能拔腿回去,因为那位约会的老朋友一定会在山顶等我,不能违约。我相信我的脚,一定会把我送至那里,让我与它在那个高度上一览众山小。没有目标的人生,形同草木。我一遍遍默念着安徒生的句子,宁静便在心中弥漫开来:山谷里玫瑰花长得丰茂, 在那里我们遇见圣婴耶稣……
夕阳里的枯草是最美的,它们像壮丽又温馨的毯子在你面前展开。红豆般的小红果儿挂在荆棘间,默默无闻地熟透,摇落。山与山的不同,基本是由石头和植物决定的。这山裸露的石头很少,和其它山没什么区别,上面的植物也大同小异,但越往深处走越不同,在那里,我看见了一簇似乎只有书中才能见到的植物,它的叶子,让我想到侏罗纪时代恐龙的食物。
我采下几片树叶小心地揣进口袋,准备回去做书签用。我也一定会用笔写上日期,记下这个囚徒与夕阳约会的日子。
最珍贵的风景,总是藏在最深处。
我爱秋天,它历尽辉煌后日渐萧条的历程,让我感到与这个季节有某种默契。一切都必须在经历了对立的极致和几番的起落后,才能渐渐成熟明澈起来,季节也一样。
我的脚终于将我送上了山巅,四周的景色果然如诗如画,那位老友也即将到达。
脚下,湖水蔚蓝;远处,婀娜的河流上方炊烟摇曳,在山巅之上遥望人间烟火,想想自己从哪里来的,到那里去,山把人托到了哲学的高度。举起相机,镜头随便一按就是一幅画,一首诗。旁边两棵一黄一红的树,仿佛是相偎着的春天和秋天。最后对着自己乱拍一通,将自己和一只路过的鸟儿,留在了高处的景致里。
远古时代人们以为地球是方的,他们只要上山看一看,放眼四望,就知道地球是圆的了,它以你为中心,走到那里都围着你。孙悟空为何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因为如来的手掌心也是圆的啊。
这时,却发现了一个问题:西面的山巅似乎比这儿还要高些,它无疑会给我和夕阳的约会设置障碍。不到山顶非好汉,于是又继续向西,越过荆棘红果、松树红叶、乱石枯草,终于到达了那个高处,但发现这个山头并不比刚才的山头更高,只是离夕阳更近些而已,原来这山望着那山高其实是很励志的,它让我无意间拉近了与夕阳的距离。而且,在我到达时,夕阳也刚好到达,不早也不晚,它端坐在山巅上,刚好与我打了个照面,脸膛红红笑意盈盈。
经历了长途奔波,太阳变成了夕阳,但它依旧那么热力四射,生机勃勃。在山下的时候,我只能仰望它,现在,我终于可以和它对望,并且可以将它健硕成熟的脸庞捧在手中了。我亲吻着它,告诉它:因为缺少阳光,我才被文字熬成了一棵瘦弱苍白的豆芽菜,我需要你,我的身体、思想和灵魂,都需要你的照耀;晨昏颠倒的日子,已经使我的心灵贫血,身体更加弱不禁风,沐浴着你,我才有健康、方向和饱满的活力。我爱你,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你,有你,我才有生命与未来。就像今天,因为与你的约会,我才能够只身走到这个从未到达的高度上来!
它似乎听懂了。找一块山石坐下,我们就这么在山顶上相依相偎着,任山风浩荡。我的半边身体,被它渐渐暖热了。我的眼睛里,也慢慢盈满了雾气。我静坐着,不肯让它溢出来。
渺小的我坐在渺小的山顶上,回望半生浮云,半世沧桑,恍如隔世。怅然、怆然、凄然,最后却是一笑嫣然。想将这感触告诉朋友,却怕低首间夕阳就离开了,所以就一直盯着它不放,目不转睛,多看一眼是一眼吧,这萍水相逢转瞬即逝的爱。
用我这斑驳陆离的百年之身,就这样深深地爱你一次。
必须要告别了,夕阳还要长途跋涉,我也必须在它沉落之前赶下山去,恰到好处地结束这场约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即使山上没有野兽,光幽深无底的黑暗就足以将我吞没和打败。夕阳和我,尽管恋恋难舍,却各有各的长路要走,它离不开它的天体,我离不开我的红尘——哪怕红尘中最寂寞的部分,也足以让我得以生息寄梦,哪怕自我囚禁,与孤独为伍,也是追梦者的一种不得已的方式。
挥一挥手,与夕阳互道珍重再见。它的脸又羞涩地红了一下,就在山后迅速消失,连一根金色的发丝都没给我留下。这来得快去得也快、热得快冷得也快的家伙,就是如此决绝,有情无义。
我望着下面的悬崖峭壁,欲哭无泪,不知该如何回到山下的囚室去。也不知哪片深不可测的黑暗,在张嘴等着要吞没我。我为了这场心血来潮毫无计划的约会,将自己置于了一个危险的境地,这是追梦人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人生在刹那间变得无常,不知道下一刻什么在等待你。仿佛在每一处的树影里,都有着魔鬼窥视的眼睛,更有宿命在时隐时现。然而,进与退,都必须要做出选择,停滞即死亡。
那么,就走吧,生与死,原本都在步履之间。下山时,黑暗跟在后面迅速涌上来,淹没我,越到我的前面去。我已经完全看不清自己移动的脚,只好用手采着路边那些植物的头发,一步步往下挪。那些植物用粗糙扎人的小手拉扯着我,让我感到安全。也许,它们也像我一样孤独了亿万年,希望一个会呼吸的灵魂能在荒山野岭间陪伴它们;它们拉住我,是不想让我走。在这愈来愈深的夜色里,只有一些弱小的生命,在惺惺相惜,心心相印。
夜色终于吞没了所有的山川、河流和村庄,唯有那些基督徒们的碑林仍然醒目地白着,高举着鲜艳的红十字。那一刻惊心动魄。如果有一些灵魂与我共在,它们应该听到我狂乱的心跳。
“山谷里玫瑰花长得丰茂, 在那儿我们遇见圣婴耶稣”……我一遍遍默念着这古老的句子,靠着心中的光明走下山来,走回自我囚禁的小屋,走回令我爱恨交织的文字中去。
在进那扇囚门之前,我朝那座已看不见影踪的无名山回望了一下,再次苦涩一笑。我的夕阳就是在那里沉落的,此刻,它正在循环亿万年的轨道上,尘霜满面地跋涉。第二天早上,它会准时出现在东方,昭示一天的开始,然后再赶到我寂寥凄清的窗前,来看望我这个码字为生的外乡女子。我们相互眷恋惦记着,却又随时准备着,以一副无情无义的嘴脸诀别。
我与它的约会,每天都会结束,却又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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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小松鼠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