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年满60,能否个税扣除,金额多少,子女如何分摊
原创 于小强 草木财税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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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个基本政策就是:子女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这没有争议。
那么,如果只有一位老人年满60周岁,而另一位尚未年满60周岁;或者只有一位老人在世(年满60周岁),而另一位老人已经去世,能否享受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答案是“可以”。
我们接着来看,只有一位老人的情况下,能够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多少呢?1000元还是2000元?
事实上,上述两种情形是一样的,即只有一位老人需要赡养的情形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是每月2000元。当然,如果赡养两位老人,扣除金额也是2000元。
下一个问题,谁来进行扣除?当然是子女。以下分情况来讲:
一、独生子女
这非常简单,直接独生子女本人扣除2000元即可。
二、子女合计二人
这儿就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子女二人合计扣除2000元;
(二)任何一个子女不得超过1000元。
事实上,从数学上看,不难得出,子女二人的情况下,只有一种分法,即每人扣除1000元。除此之外,任何一种分法,都会导致其中一人超过1000元(而违反税法规定)。
三、子女三人及三人以上
需要满足的条件,仍是上面两个。但三人及三人以上子女的情形下,分摊方法理论上就有无数种了(假设不考虑小数位数)。只要任意一个不超过1000元即可。
具体来讲,分摊方法有三:
(一)平均分摊
(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
1、以上两种方法,皆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这属于税法规定的留存备查资料)。
2、指定分摊效力优于约定分摊。
3、分摊方法及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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