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篇 杨伯达提出中国玉文化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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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查海玉玦。
杨伯达先生曾在《故宫文物院刊》2005年第四期撰文《中国史前玉文化板块论》,将史前玉文化板块分为东夷玉文化板块、淮夷玉文化板块、东越玉文化板块三大玉板块和夷、华夏、鬼、羌及荆蛮五支玉文化亚板块。
而在2006年7月17日中国文物学会玉器研究委员会举办的《传授古玉鉴定辨伪理论与经验培训班》上杨伯达先生首次公开对三大玉文化板块进行更改,将原来的三大玉文化板块改为四大玉文化板块,即1、东北夷玉文化板块;2、东夷玉文化板块;3、淮夷玉文化板块;4、东越玉文化板块。
为什么在东夷玉文化板块不变的基础上再加一个东北夷玉文化呢?杨伯达先生讲到,在刚开始做板块分布时,为了从全局出发,尽量把有些类似的器物归纳在一起,就把兴隆洼文化和红山文化概括在一起了。把两个时期概括在一起主要根据是他们都是“夷”(因中国的东部、东北部一直到江苏这一带都是夷,这是由来已久的说法),大框架的主体部分都属于中国的东北部,而兴隆洼文化与红山文化相距仅有一二百公里,两者相距不 远,故将两个文化概括在一起。但在当时也发现了两个玉文化的主要玉器不同。兴隆洼文化以玦(实为珥)为主,而红山文化却不再使用,出现新的玉神器。这个矛盾点杨先生很早就了解,并提出这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在研究中发现中国玉文化史前时期的早、中、晚期都有玦文化系列,因此再三研究考证后,将三大玉文化在东夷玉文化的基础上分出一个东北夷玉文化玦,距今在公元前8000至公元前3000年,其文化群体以玦为其代表性玉器。其玦文化从兴隆洼开始至台湾卑南为高潮,即由东北敖汉—河北—江苏—台湾卑南。
而此时又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出现,即器物命名的问题,器物名称“玦”字在何种情况下使用比较合适,目前发现有以下几种的器物均叫“玦”,即:
1、佩带在身上的有缺口的璧或环均可称为玦,可佩于身;
2、“珥”亦称“玦”,清人称之为扳指的,它用来保护拇指肌肉;
3、在陕西西安何家村窖藏出土的玉带板,其带头(板头,带舌头的部分)墨书为“玦”;
4、用以戴在耳朵上有缺口的圜形器称之为“玦”,这是大家目前常用的器物名称。
杨伯达先生提出,以上前三种的叫法均有文献和出土玉器为证,可以承认,不同时代都有所指,但用以戴在耳朵上的不能称之为“玦”,而用“珥”更为合适,为什么将“玦”变为“珥”呢?
1、史料记载“珥”是指带在耳朵上的饰物,而古文献中也有记载,用珠、玉做耳饰的叫珥。古人与自然接触的更为广泛,用珍珠做的耳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有没有用珍珠做的耳饰有待研究,而最早发现的耳饰品则是在距今8200年的兴隆洼文化墓葬出土的一对白玉玦,在兴隆洼文化、查海文化和台湾卑南文化发现的耳饰品也都是玉耳饰。
2、巫用玉来事神。而“珥”(过去称玦)则是巫用来事神的第一种玉神器,古书记载有个神话故事,即在我国的东、北部巫用蛇来穿耳装饰。据有人统计,在《山海经》中记载有8处以蛇穿耳的说法,因此这种说法是有据可依的。杨先生认为兴隆洼文化时巫以珥穿耳,是对用蛇穿耳的对应,玉更能够媚神,也便于通神即为玉神器,那么蛇在耳朵上是什么样子的就无从考证,当在台湾大学人类学博物馆看到大量的玉器,其中看到长方形的玉“玦”时,也就是以蛇穿耳事神神话的对应,蛇消耗完体力后就会垂下来,自然也就是长方形了,这样想来就不足为奇了。耳朵上有玉,玉耳合为“珥”,“珥”字本身也就最具有合理性了,因此将“玦”改为“珥”则比较合理。
(2009.1.12来自中国文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