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所得为负数时,取得的应税的政府补助可以用于弥补免税所得的亏损吗?2021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3三、利润总额(10+11-12)1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15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16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17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A107010)18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19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16-17+18)20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21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22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23五、应纳税所得额(19-20-21-22)第20行填表说当第19行≤0时,第20行=0;当第19行>0时,(1)第19行≥表A107020合计行第11列,第20行=表A107020合计行第11列;(2)第19行<表A107020合计行第11列,第20行=第19行。

而根据表A107020填报说明,合计行第11列数据填报时,当免税所得为负数时,该列次填报0。所以,免税所得的亏损在计算第19行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就已包含在内,而在第20行调减免税所得时,是以0填列,实际免税所得亏损额没有剔除,是由应税所得抵减后计算缴纳应缴企业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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