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2018年的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
来信反映情况,经区政府责成宝兴镇政府调查处理后,回复如下:
接到来信反映后,宝兴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建设办、民政办工作人员于2018年3月29日进行了调查核实。来信人周某,杨柳村9组人,男,身份证号码:510230195*****,联系号码:13527*****,妻子易某,身份证号码:510230195*****。一个女儿外嫁北碚区,一个女儿外嫁永川区。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的对象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至2017年来,主要考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4类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
2、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的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社区)集体评议公示,镇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
(1)农户提出实施危房改造申请。
(2)根据农户的申请,所在村(居)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确定上报补助对象名单,签署是否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意见,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3)镇进行实地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在镇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内对署名提出异议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对经过公示、又无群众反映的对象报区村镇办审批。
(4)区村镇办将所有改造对象在大足日报和建委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5)危房改造竣工、档案资料完善并经区财政局、发改委、建委等单位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
3、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尾页及其本人也复印件、本人农商行“一卡通”账户复印件等。
4、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纳入计划的农户按照C级每户平均补助7500.00元;D级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4类人员的农户每户补助35000.00元,对于既是低保户又是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农户每户补助37000.00元。
5、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方式: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维修加固。新建的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40至60平方米。
鉴于来信人的具体情况,不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4类人员中的任何一种情况,故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户政策。现已通过村干部动员其女儿、女婿筹资出力根据危房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房屋的维修加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