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白银货币的形制与使用情况之一
与中国古代铜钱历经两千多年具有统一的外圆内方样式不同,中国古代的银两货币形状常常随朝代的更替、时代的变迁不断有所改变,有的时期甚至不同的省份或地域形状也有较大差异。银锭形制的变化反映了实际需求的变化与不同,既有不同时代人们对银锭需求的改变,也有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域人们对银锭要求的变化。但是,银锭作为计重使用的贵金属称量货币,其根本的要素是成色,人们对成色的期待与把握是最重要的,因此,形制的变化也离不开这一根本因素。可以说,历代白银货币在形态上既有所继承,又有一定的变化,这与铸造工艺和银两货币随时代的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
※唐代银锭(铤)
银铤的出现也许在唐代以前。彭信威认为,金银铤的出现至迟当在南北朝的时候。[1]然而,根据许慎注《淮南子》“铤者金银铜等未成器铸作片,名曰铤”的记述,金银铤也许在东汉即已产生[2],但当时的银铤不一定作货币使用,有可能就是原料而已。到了唐代,银铤在特定的情况下开始作为财富或货币支付,除此之外,银铤还成为进贡的礼品,当时的铤(有时也叫“笏”)是最通行的铸造形式,凡是铸成铤状的白银,就称为铤银,以与其他形式的白银相区别。
馆藏唐代杨国忠笏形银铤、西安博物院藏唐代笏形银铤
唐代的银锭(铤)主要有两类,即块状铤(包括笏形和饼形)和船形铤。
从外形看,笏形和饼形银铤保留了白银铸坯的原始形态,可能是古代银矿冶炼之后用于制作器物的坯料。长方形和圆形是铸造银锭坯料最容易选择的形状,笏形和饼形银铤的形态反映了对白银坯料外形的自然承袭;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理应属早期白银货币。其中,笏形铤是最通行的铸造形式。就至今为止发现的实物来看,笏形和饼形银铤一般都凿刻有铭文,内容大多为记录银铤的用途、事由和官员的官职身份及人名。
陕西历史博物馆藏唐代饼形银铤
船形铤顾名思义形似船:平底,周边高沿,两侧边沿呈弧形,两头高高翘起,形状特别,大都没有凿刻铭文。
馆藏唐代船型银铤
根据唐代银铤的特点,结合社会经济活动的境况,我们认为,唐代的块状铤(包括笏形和饼形)系官方普遍采用的形制,主要用于进奉、军费、税赋、赏赐等,由于是官方用银,并每每刻有用途、来源以及官员的身份和姓名作保,成色信用乃至重量都至为可信,所以,这种银铤采用简单规整的条块状或饼状。就具体状态来看,也有两种情形,一是铸造原样,即没有切割处理的原铸态(见本文插图1左);另一种是经切割锤打处理过的条块(见本文插图1右)。后者可能是先铸造成大块平板,然后再经切割成标准的长方形笏板银铤;此种银铤边缘切割面极为整齐光洁,银铤表面往往会有密集的捶平痕迹。
由于银铤属于贵金属货币,其形式并不重要,铸成板条状和船形这些简单造型,并不影响其金属价值。板条形银铤,表面基本光洁平整,少有蜂窝孔洞,无丝纹;船形银铤形状如船,中间主体呈平板状、平头,两端向上起翼,底部和两侧有少量的小蜂窝分布、无明显丝纹,倒置如小桌案,至五代、北宋时仍有使用,船形银铤通常为五十两类型,体积大,携带和存放都有不便,常见有些船形银铤两端起翼被敲扁、敲卷,甚至还有直接从中间切割的情况。
船形锭,应当系商贸用银。达津曾提出,“船型银铤是产生并主要行用于唐晚期,……主要作用并非官府的贡银和库银,而是已被民间用作大额支付的白银货币。”[3]我们赞同这一观点。从考古出土、博物馆收藏,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库存历史银锭等综合来看,船型银铤带官府铭文的只出现在北宋初年,尚未见确切的有唐代官府铭文的船型银铤。这一点,也印证了船型银铤的“民间出身”。
馆藏唐代船型银铤
唐代与外界的贸易活动频繁,不仅有陆路,还有海路。中西交往的丝绸之路,源远流长,而中亚、西亚等国皆用银币,难以与中国铜钱直接互换相通,要实现贸易交换,采用以份量计值的银锭是最便利的。但是,白银作为贵金属货币,如何保证成色至为重要。作为初始使用的贸易银两,其成色信用缺少既成的模式,也往往缺乏现成的鉴定保证机构或其它形式手段。那么,人们在制作相关白银货币时,首先想到的便是如何呈现所用银两是没有人为搀杂的高纯度银。换言之,贸易用银的形状要让人一目了然地看到,银两本身没有任何机械夹杂和合金混杂。于是,船形银铤便应运而生。就白银的金属特性来看,这种底部平而较薄,周边高沿,两头翘起的银铤,能让人便捷地作出判断。平而薄的底和周边,不可能有机械夹杂,延展的周边,很容易判断有无夹杂铜、铅之类的贱金属合金元素。根据我们的实验研究结果,纯银中加有2%的铜之后颜色就明显变灰[4]。船形银铤为什么两头经常翘得非常夸张,原因就在于此。当然,具体取形时采用这一奇怪的、酷似舟船的铤形,也许与当时中外贸易要频繁使用水路舟船有某种程度的思想渊源。
唐代银锭(铤)最常见的用途之一,是进奉。如1956年陕西西安东北郊出土4件银铤,均呈长方形板状,刻有铭文,“专知诸道铸钱使兵部侍郎兼御史中丞臣杨国忠进”、“宣城郡和市银壹铤伍拾两”、“专知官大中大夫使持节宣城郡诸军事守宣城郡太守上柱国臣苗奉倩”、“岭南采访使兼南海郡太守臣彭杲进”、“银伍十两”、“郎宁郡都督府天宝二年贡银壹铤重伍拾两朝议郎权怀泽郡”等字样[5]。除此之外,唐代银铤还用于军费、税收、赏赐等。
[1]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173页。
[2] 金德平:《说铤》,《中国钱币》,1991年第4期。
[3] 达津:《船型银铤考》,《中国钱币》,2008年第3期。
[4] 周卫荣、杨君、黄维、王小塔:《中国古代银锭铸造工艺研究》,《中国钱币》2013年第4期。
[5] 李问渠:《弥足珍贵的天宝遗物——西安市郊发现杨国忠进贡银铤》,《文物》,1957年第4期。
(本文选编自周卫荣、杨君、黄维《中国古代银锭科学研究》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