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

山东省博兴县高苑镇居民王十,背着盐到县城贩卖。晚上被两人抓住,王十以为两人是当地盐商安排的巡逻仆人,丢下盐,打算逃走;却苦于脚不能动,于是被捆起来。

王十哀求放过自己,两人说:“我们俩不是盐商的仆人,其实是鬼卒。”王十大惧,祈求回家,和妻儿道别。

鬼卒不答应,说:“此番前去,未必就会死,不过是暂时服徭役罢了。”

王十问:“具体要做什么?”

鬼卒说:“阴间新阎王上任,看到奈河水淤积,以及十八层地狱的厕所都堵塞了,所以派我俩来抓三种人去清除河中杂物:小偷,私自铸钱之人,贩卖私盐之人;又抓一种人去疏通厕所:犯人的妻子。”

王十跟着去,走入城郭,到一座官署,看到阎王坐在上面,正在核查生死簿。

鬼卒禀报:“抓住一个贩卖私盐的人,王十,请阎王发落。”

阎王扫了一眼王十,怒道:“所谓贩卖私盐之人,指的是对上偷税漏税,对下破坏民生之人。像人世间的贪官奸商所说的贩卖私盐者,其实都是天下的良民。

穷人拿着很少的本钱,不过是求得一些微薄利润养家,怎么能说是贩卖私盐!”

阎王于是惩罚二位鬼卒,买四斗盐送给王十,并且将王十背来的盐,替他一起运回家。又留下王十,递给他一柄铁蒺藜,让王十跟着诸位鬼差,督促奈河下的河工。

鬼差带着王十前去,到奈河边,看到河中工人,用绳索串在一起,如同蚂蚁。又看到奈河水呈赤红色,臭不可闻。

工人们都赤身裸体,拿着铲子,在河中出没。腐烂的尸体,枯朽的尸骨,装满竹筐,然后将竹筐运出来;水深处,有性命之忧,工人就哀求。

有偷懒的工人,鬼差就用铁蒺藜击打此人大腿。一同前去监督的鬼差,拿出一颗大如黄豆的香丸,让王十含在口中,以避免闻到恶臭。这才靠近岸边。

只见高苑镇盐商张先生,也在那里淘河。王十唯独对他很苛刻:张先生走进河中,王十就敲他背;走到岸边,王十就打他大腿。

张先生大惧,常常淹没在水中,王十这才停止。

经过三天没日没夜地工作,工人死了一半,这才竣工。之前两位鬼卒仍然送王十回家,刚到家,王十豁然醒来。

原来,王十背着盐出门未归,天亮之后,王妻开门,就看到丈夫之前背走的两袋盐放在院子里,王十却许久没到家。请周围邻居到处帮忙寻找,发现王十死在路上。

将王十背回家,发觉还有一丝气息,不知道什么原因。等王十醒来,才将这番经历告诉妻子。

之前在阴间看到的盐商张先生,也是前一天死的,也才刚醒过来。铁蒺藜击打后的背部和腿部,都长脓疮,浑身腐烂,臭不可当。

王十故意前去拜访,张先生远远看见王十,脑袋缩回被子里,就如同在奈河中。一年之后,张先生这才痊愈,从此不再经商。

异史氏说:“关于私盐这个问题,朝廷所谓的私盐,指的是那些没有盐引,也不纳税的盐商;地方官员和商人所谓的私盐,指的是那些,不跟着自己一起按规定买盐,或者卖盐的人。

最近,在齐鲁地区,有一项新规定,盐商到处开盐店,这样不对,应该限制区域。

不但这个县的居民,不能去其他县买盐;就算是本县,盐店覆盖区域内的居民,也不能去本县,其他区域的盐店买盐。

不过,盐店中人却悄悄设下诱饵,用来引诱其他县的居民;盐卖给其他县的居民,就降价销售;然而卖给本地人,就价格翻倍。

不仅如此,还要派人在路上巡逻,让本县之人,不能去其他县买盐,只能任其宰割。

当然其中,也有本县居民冒充是从其他县来的,一旦查出来,就绝不宽恕。两个县的盐店就这样互相低价引诱,对方县城的居民到自己这里买盐,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跨越当地盐店约束,假冒从其他县来的人也越来越多。

一旦抓获盐贩子,盐商就先用大棒打断他的大腿胫骨,然而再送交官府;官府还要再严刑拷打一番,并且还要给盐贩子,按上一个'买卖私盐’的罪名。

哎!这也太冤枉了吧!这些盐商偷税漏税几万两白银,不判他们卖私盐,跨区域背回几升盐,却说是私盐;本县盐店将盐卖到其他县,不说是私盐;从本县买那些从其他县偷运回来的盐,却说是私盐,这岂不是冤枉!

本朝法律条款中,'盐法’是最为严厉的,却唯独对那些贫民,背负一些盐去卖,听之任之;如今地方官员和盐商沆瀣一气,什么都不禁止,唯独要禁止贫民卖盐,岂非是谋财害命!

况且贫民家中,也有妻儿嗷嗷待哺,对朝廷来说,这些人遵纪守法,不去做盗贼;对贫民自己来说,知道礼义廉耻,妻女不去做娼妇;迫不得已,这些贫民,冒险挣一点微薄利润罢了。

如果一个县都是这些人,那可算达到大同盛世,可以夜不闭户了。这些贫民,难道不都是天下的良民吗!

那些为非作歹的盐商,不但应该让他们去奈河里做苦工,而且应该让他们去地狱洗厕所!

至于地方官,和盐商狼狈为奸,一年四季,仅仅因为在盐商那里可以获得一些好处,就凭借自己懂法律,错杀良民。

不过,要是让我为贫民出谋划策,我会劝他们去做盗贼,或者私铸铜钱。因为,强盗白天绑架别人,地方官置若罔闻;私铸铜钱,炉火冲天,地方官就好像是瞎子一样。

就算最后因为做盗贼或者私铸铜钱,在阴间被惩罚淘河,好歹有些工钱,也不至于像阳间那些盐贩子,本来挣不到几个钱,还要冒着被盐商和官府拷打的风险。

哎!当官的不仁慈惠民,却听任那些盐商,随意更改盐法,长此以往,只有刁民兴旺发达,良民只有等死了!”

各县盐商,按照往常惯例,都要拿出很多细盐,孝敬县令,美其名曰“食盐”。各种节日,还要准备厚重礼物,送给县令。

盐商有事拜访县令,县令就以礼相待,坐着和他一起聊天,喝茶。如果送来的是一些不懂规矩的盐贩子,就重重惩罚,绝不宽恕。

康熙二十五年,张石年先生做淄川县令,有盐商求见,也按照旧例,只作揖,不跪拜。

张石年怒道:“之前的县令收受你的贿赂,所以才对你客客气气;我自己到街上买盐来吃,和你一点关系没有,你一个商人,算什么东西,敢藐视公堂!”

正要命人脱下盐商裤子,打一顿板子,盐商磕头谢罪,这才放了他。

后来,在街上抓到两个盐贩子,其中一个逃走了。剩下一个盐贩子,被抓到官府。

张石年问:“两个盐贩子,另一个去哪里了?”

盐贩子说:“逃走了。”

张石年说:“你之前也是因为被盐商抓到,打断胫骨,跑不动吗?”

盐贩子说:“能跑。”

张石年接着说:“你既然被抓到了,肯定是腿脚有问题,不能跑;如果真的能跑,你起来跑一下试试,看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盐贩子站起来,往外跑了几步,又停下来。

张石年道:“接着跑,不要停!”盐贩子疾奔,竟然跑出衙门,直接回家了。看见的人,无不大笑。

张石年任职淄川县令期间,爱民之事很多,这不过是很小一件事,县里居民仍然争相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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