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伤残矿工找到打赢官司新路径
“我按照你们听证员的建议,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这次法院判我赢了。”日前,山东省枣庄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的检察官再次接到了信访人程明玉打来的感谢电话。
2002年3月的一天,滕州某煤矿职工程明玉在下班途中摔伤,造成伤口感染致使肢体三级残疾。事故发生后,滕州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矿业公司)没有为程明玉申报工伤。程明玉以健康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两级法院均裁定驳回了程明玉的诉讼请求。裁判生效后,程明玉以法院裁定违法为由多次到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申诉。
今年4月8日,程明玉再次来到枣庄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考虑到信访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为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当即决定于当天开展一场简易公开听证会。检察官邀请了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政和一级心理咨询师、退休老检察官许太和作为听证员。
听证会开始后,程明玉情绪十分激动,反复强调:“我摔伤后,公司领导告诉我已经申报工伤了,也一直给我治着病,但后来公司不给我治了,打官司法院也判我输,和我一起受工伤的同事法院都判赢了,你说这有说理的地方吗?”听证员安抚道:“老人家,您别激动,工伤的案子我也代理过,依照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您受到伤害距离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已经十多年了,如果您是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您能去认定吗?”看到程明玉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听证员继续说道:“现在您未经工伤认定,就以健康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案实际上属于工伤领域,法院只能裁定驳回起诉。我建议您还是重新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提起诉讼,或许还能胜诉。”
通过听证员及承办检察官的耐心解释,程明玉逐渐对检察机关表示信服,理解地说道:“我就相信你们检察院一次,按照你们的建议维权。”
今年5月26日,承办检察官前往程明玉家中,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程明玉摔伤后因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伤口感染致使肢体三级残疾,经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医院建议保守治疗,需长期吃药。2018年后因经营不善,矿业公司不再为程明玉医治,程明玉只得自行承担医治费用。
当承办检察官看到程明玉家中一堆堆的药罐、一摞摞的医疗费单据和陈旧的家具时,瞬间明白了听证会上程明玉为什么会那么激动。“那天上班走的时候还好好的,下午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告诉我他腿残了,从此他就开始吃药,还得我天天照顾。自从打了官司,他整天写信、上访,为这事我和他吵了多少次架了。”程明玉的家属眼含泪水地说道。
程明玉丧失劳动能力,其妻子患有高血压等疾病,无劳动能力。法院裁定驳回程明玉的起诉,致使他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境况更为艰难,属于典型的因案致贫。经综合审查,检察机关帮助程明玉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同时,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程明玉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重新向滕州市法院提起诉讼。
滕州市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于今年6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认为程明玉虽未进行工伤认定,但矿业公司认可程明玉的工伤事实,应由矿业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遂判决矿业公司赔偿程明玉相应的医疗费用。矿业公司提起上诉。枣庄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