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机遇、腐败或垄断:《创造就业综合法》和农村发展

编者按:

本文根据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潘玥副研究员在2020年11月19日由印尼苏迪曼将军大学举办的第三届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多学科方法国际会议(ICMA-SURE)上的英语主旨发言整理得出,感谢潘玥博士对《印尼视角》的支持。请各位读者引用时请标明出处,尊重知识,尊重智慧。

印尼总统佐科于2020年11月2日正式通过了充满争议的《创造就业综合法案》。在这部法律的正文与释义中,农村(desa)一词出现了104次,而城市一词则出现了185次。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人权组织对《创造就业综合法案》的批评不无道理,该法限制了劳工权利,并削弱了环境保护,包括威胁土著人民获得土地和该国日益减少的雨林。然而,农村、弱势地区和移民部部长阿卜杜勒·哈利姆·伊斯干达则反驳,《创造就业综合法案》有利于农村社区,对就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有积极的影响。那么,《创造就业综合法案》真的有利于农村发展吗?

首先,该法的确为农村发展带来机遇。《2014年第6号关于农村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村办企业为法人实体。然而,在这项创造就业机会的法律中,村办企业可以享有法人实体的法律地位。这将对村办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为土著居民、合作社和微型、中小型企业提供便利、保护和授权,以在村庄经营企业和促进投资。《创造就业法》第一百零九条还规定,村办企业和微小型企业(UMK)可以免费设立个人有限责任公司。此外,在设立中小企业时,不再需要许可程序,只需注册即可。随后,政府也将以免除中小微企业注册费的形式,提供奖励。办理清真认证也将免费。

但是这部法律对农村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甚至大于机遇。首先,在垄断方面,农村独立精神通过自由化被“颠覆”,村政府失去了事实上控制权,村庄成为私营部门/外部投资者的资本化对象;财团极有可能进入农村地区,最大的利润无法反哺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取消了资本限制,外商投资可以达到100%;小微企业将在激烈竞争中被残忍扼杀。另外,财阀和跨国企业与中央政府共谋,在乡村地区实施垄断,也将滋生严重的贪腐问题。比如农村空间规划被扼杀,农业用地将更加容易变更用途,甚至可以由于非公共利益项目而征用灌溉网络完善的农业用地,进口植物或动物种子不需要质量标准。

我们不否认这项法律的积极作用,但如果有许多潜在因素影响农民和农村发展,特别是导致后果严重的腐败和垄断,印尼政府能否因为纯粹追求GDP的增长,而罔顾农村落后地区的生态环境、人民福祉和地区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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