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中 “致”与“至”的用法小议
广东省汕尾市林伟华中学 王平
中学教材各种版本几乎都选了《荀子》中的经典名篇《劝学》(节选),《劝学》中出现了“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和“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两句。这两句中的“致”和“至”竟然不同,许多学生和老师对之不能理解或者错误理解。
有的人将这两句中的“致”和“至”简单地理解为通假字,认为都是“到”的意思,虽然这种解释从意义上看,能够解释得通,但从作者的写作习惯和写作常理来说,显然讲不通。同一时代同一作者,而且相隔很近的上下文的同一篇文章中,怎么会这样写呢?有的同志将“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中的“致”解释为“导致”,将全句理解为“借助车马的人,并不是脚走得快,却可以导致行千里这样的情况发生”,将“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中的“至”理解为“到”。这种解释,将“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中的“致”解释为“导致”,实际上犯了“以今律古”的毛病,对整句解释显然也有牵强附会之嫌。 “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中的“至”理解为“到”,这固然是对的,无可争议。关键是对“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 中的“致”该怎么理解,笔者认为这句中的“致”应解释为“送达”。全句理解为“借助车马的人,并不是脚走得快,却可以送达到千里远的地方”。这句中后面“致”的“送达”义与这句前面 “假”的“凭借”义构成相互呼应的关系,全句构成“凭借„„却能送达„„”的句式,这样解释既通顺又符合语境。
先秦诸子散文很多情况用的都是字的本义,本文中这两个“致”和“至”都用的是本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中的“至”用的是本义“到”,众所周知,不用多说。“致”的本义就是“送达、传达”。金文明先生主编的《中华古汉语字典》中对“致”解释的第一个义项就是“送达、传达”,他举了《左传·文十二年》中的“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一句来作为例子。其实,这样的例子常见,庄子《逍遥游》中“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吾自视缺然,请致天下。”中的“致”也为“送”之意,只不过此处可活译为“送给”。常见的“致„„书”,就是“送给„„的信”。都是由“致”的本义“送”直接引申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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