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换新总裁了,刘强东也退休?
京东发布公告,徐雷任京东集团总裁,辛利军任京东零售首席执行官,金恩林任为京东健康首席执行官。
刘强东退居二线了吗?
刘强东曾说过,如果不能控制这家公司,我宁愿把它卖掉。
你觉得他真的会放手吗?
请看下一句:
刘强东还是京东集团的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只是不担任总裁而已。
很多互联网公司都同时设首席执行官和总裁两个职位,哪个职位高低?
当然是首席执行官高于总裁呀。
徐雷任京东的总裁,向首席执行官刘强东汇报。
还有人说,去年4月份刘强东已经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了。
这是用来忽悠无知小白的,可以看“股权道”之前发过的文章。
最近多位大佬纷纷退居二线,原因你懂的。
京东2014年5月在美国上市,2020年6月在香港二次上市,由于港股的规则和美股有不同,而京东的一些特殊设计也面临调整。
京东在香港上市时就承诺,在2021年中召开股东大会时会修改公司章程。
京东在2021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后,对公司章程做了部分修改。
1. 取消刘强东在董事会的特权
在美国上市时规定,京东规定:
刘强东不参加就不能开董事会会议,连会都开不了,更不要说表决通过了。
在香港上市后,2021年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取消了这条特殊规则。
不过取消这条规则对刘强东的控制权的影响可以说是无关大局,因为有后面的规则保护。
2.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问题
在美国上市时,可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也可以不开。
在香港上市后修改为:必须每年开一次股东大会。
3. 谁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美国上市时,需要有1/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因为刘强东和员工持股平台都有20倍投票权,所以几乎没其他股东可以达到1/3以上票数,就是开不开股东大会由刘强东说了算。
在香港上市后修改为:按照一股一票的10%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其实就是相当于持股10%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腾讯持股16.9%可以满足这一条件。
但是,京东依然可以保留下面两项特殊设计:
(1)AB股的特殊待遇
港交所在2018年4月30日重启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制度,小米是第一家采用AB股上港股的公司,2018年7月在香港上市。
在小米之后是美团,美团是2018年9月在香港上市,也采用了AB股。
小米和美团最高只能采用10倍投票权的AB股。
京东在美国上市时采用20倍投票权的AB股,2021年6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后,京东依然可以保留20倍投票权,并没有改为10倍投票权。
(2)特别决议需要的票数
我们“股权道”研究过多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包括阿里巴巴、腾讯、小米、美团、海底捞、金斯瑞等公司,全部都规定特别决议需要75%以上票数通过,并不是大师们说的需要2/3以上票数通过。
我们“股权道”用靠谱的事实说话,不是靠高明的营销洗脑。
阿里巴巴是在美上市后,第一家回香港二次上市的公司。
在2014年美国上市时,阿里巴巴规定特别决议需要2/3以上票数通过。
但在香港二次上市后,阿里巴巴已经改为特别决议需要75%以上的票数通过,但修改合伙人推荐董事的规则需要95%以上票数通过。
可是京东居然不用修改这条规则,在2021年6月23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京东依然保持特别决议需要2/3以上的票数通过。
上面两项特殊规则合起来,已经足以保护刘强东的控制权。
关于公司控制权的内容,在《公司控制权》第2版书里有80多个真实的股权案例,有人持股0.02%控制公司,也有人持股99%也被法院判决没有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