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个电也能刑事责任
在家进行充电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然而却有一位居民在家充电居然要负刑事责任,这是怎么回事?
8月27日大连凯旋国际大厦发生火灾,火灾迅速引发外墙,由于位置较高不便于救援,燃烧了7个小时,未造成人员的伤亡。
经过事故调查发现,事故的原因是在电动平衡车充电时,由于插座接触不良,发热引燃周围木柜等可燃物所致。
有很多人嘲笑安全生产管理管得太宽,确实是生活中处处存在着风险,在生活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很正常的事。
同样的更频繁发生事故的是电动车充电,发生过很多此事故,有些生活区开始专门划定区域进行充电,而不是进入家庭充电、甩线充电。
并不是划定区域之后就一定不会发生事故,接触不良照样有可能打火,照样可能发生事故,只是划定区域之后会大大减少事故的后果。
如果楼道里充电或者在家里充电,一旦着火可能会扩大事故后果,会影响到很多人,一辆车着火也就一辆车的事,扩大之后什么后果就很难预料。
即使是划定了区域,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充电器不要放在座位上,要放在踏板上或者地上,座位软和和的容易引燃,并且也不要有覆盖,免得充电器热量散发不出去引发火灾。
那么家里充电更要注意,不能把手机充电器放床上充电,也不要放在易燃可燃附近,不要覆盖,每人都好自己的事,也才有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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