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先世界的宋代司法制
文:草莓老师说历史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宋代的文化十分的繁华,纵观古今历史,它算得上是十分少有的盛世之一。在历史上的宋朝时期,文学、绘画、书法等等艺术作品此起彼伏,数不胜数。
在此过程中,还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思想家和学者,形成了一个被称之为理学的一个儒家新思想。
除此之外,宋代的文人在绘画、音乐、书法、文学创作等方面也是取得了很多举世瞩目的看似不可思议的成就。
在中国的历史上,宋朝的经济、文化、政治都算得上是最繁荣的时期。但众所周知,宋朝有“弱宋”这一称号。但是,有一点我们可能不太了解,宋朝的经济实力比我们熟知的盛世唐朝还要富裕。
宋朝之所以会灭亡其实是因为宋朝的军事力量不够强盛,赵匡胤上台时就是为了防止重蹈前几个王朝的覆辙,将军权收归中央,在各地挑选精兵充军禁军。他的灭亡与他的经济政治没有关系。
那么,宋朝的经济为什么会取得空前的繁荣呢?
其中原因总结起来有很多,比如说宋朝各阶层工商业的繁荣昌盛的发展,社会制度的不断改革、不断完善,日益壮大的小市民阶层等等。除此以外,还有哪些重要原因呢?
究其原因,是因为朝廷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也就是一个相对法治的社会,如果没有那样一个君主明智的社会,没有完备的司法制度,何来的文化发展经济发展呢?
北宋绘画大师张择端的一幅传世之作《清明上河图》惊艳中外,这幅家喻户晓的史诗巨作,描绘了当时盛世之下的宋朝。这幅画生动的记录了中国十二世纪下的北宋都城汴京,这个盛世之下的繁荣都市,在这幅画中,在这个绘画大师的笔下栩栩如生的向我们这些后辈们展示了当时的繁荣景象和社会各阶层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活状况。
这当然也是当时宋朝完备的治安体系下的真实写照。这幅画被誉为是也一个微型图书馆,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宋代的发展史。
下面我们可以慢慢深入了解宋朝的司法制度和治理体系下的长治久安的宋朝。说起宋朝的法制和司法我们首先就会想到三省制度。
一:宋朝三省制度的由来与分工
宋朝开国的时候,在唐朝的法治的基础上,监察机构和它的职责还有职权是如何运作的,都已经有了雏形。
到了北宋初年,六察司这个机构也慢慢开始出现和成型。在监察史的基础上分查尚书省的官职,分别对尚书省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实施针对性十分明显的行政审察。
对于御史台所设置的六察司这一机构,其实是唐朝的六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北宋神宗后期,御史台所设置的三院御史也逐渐合一,权利也同时被合并了。
三省制度,顾名思义有三个部门,中书、门下、尚书。他们均分相权,使得权利被制衡,也就进一步防止了一家独大的可能。
宋神宗在改制之前,宋朝也一直很大程度上都在沿袭着唐朝的旧制,禁中设有中书门下这一部。这是宰相的平时管理处理事情的地方,又被很多人称为政事堂,它与枢密院一起被合称为二府。
中书门下后设有五房,他们分别是:户房、兵礼房、孔目房、吏房、刑房 ,他们五个一起被合称为制敕院,一起来辅佐宰相去处理一些日常的简单的政务,被统称为了宰属。
宋代从开国之初就一直保持着三省制度,虽然在神宗改制前,三省一直都是名存实亡,几乎没有实际的权利。但是在宋神宗改制之后,三省就开始慢慢的独立,发展自己的权利,行使自己的职权。但是,好景不长,权利不知道为何又慢慢开始合并。
所以纵观宋朝的政治发展史,宋朝沿用唐朝的三省制度,在名义上一直保留着这三省,实际上都一直在向一省去发展,宋神宗虽然一直在努力阻止这样的局面愈演愈烈,但在大的历史发展背景下,也难以只手回天。
二:中书省的组织结构及具体职权
北宋的前期,中书省还仅仅只是一个朝廷外的挂牌没有实权的部门,无法干预干涉内政,名存实亡。但是,在神宗改制后,中书省却慢慢成为了宰辅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神宗改制前,宰相的实际权力来自于中书省的部分职能。在改制之后,中书省位于权利的顶峰。
职掌和职官:中书省职责所在是处理日常的普通政务,负责诏令的起草和取旨,任命中下层的一些官员等。宋神宗改制后,让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作为中书令,另外设置了中书侍郎作为他的副职。
机构设置:最初设八房。吏房,主要行使罢官任命官员,举荐官员、检举检查,官员的赏与罚。户房,主要管理地方单位的升降,发放边防所需要的物资和粮草,和借出钱财。兵礼房,主要管理负责皇帝外出游历和祭祀的大小事务,还有皇亲百官的册封,科举以及对外交往的事宜。刑房,主要负责各阶层,各地方官单位的刑事法案以及刑罚。工房,主要负责建造、开塞和河水防治。主事房,主管文书发放。班薄房,主要负责管理和调查百官的档案。制敕库房,管理各单位各机关的库房。
元祐以后,将兵礼房分为两个部分,增加了一个催驱房负责催促百官及各地方单位的办事效率和点检房负责查处各个机关的办事差错,一共有十一房。后将主事房改为开拆房。
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省,总管百官,统揽大权,它所可以行使的权利大都与中书省相同。
宋神宗改制之后,就有了一些变化。虽然他把中书省放在了门下省之下,但中书省因为是负责朝廷命令的传输,事实上权利仍然要高于尚书、门下二省之上。宋哲宗即位的时候,一直想要改变中书巅峰的局面,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中,独尊的情况一直没有衰减的意思。
三、门下省的组织结构及具体职权
门下省在前期时只是一个挂着牌子的空头机关。门下省原来拥有一些的封驳的权利,专门设有封驳房。然而如果宋朝初年门下省没有沿用传统的制度,还不至于失去全部的封驳权。
职掌与职官:在元丰改制后,门下省由之前的名存实亡变成了一个掌控着实际权力的宰相机构,权利范围和设置官职也有了十分详尽的规定。
门下省主要工作是审核上级下达给下级官员的命令、呈递奏章、六部官员的任免和赏罚、分析并处理案件等等,并保留档案。
机构设置:门下省所设立的机构和尚书、中书两个部门一一对应,一开始共设立有九房:礼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门下外省增设催驱房,负责检查、督促诸房的文书是否按期限送达;增设班薄房、点检房,负责掌管百官的名籍资料等,检查诸房的文书是否有失误。
四、尚书省的组织结构及具体职权
尚书省前期掌管朝廷的礼仪之事。在表面上,朝廷规定国家只要发生大事,一定要一起在尚书省这个机构商议好后呈递给皇上,但是这样的规定执行率却不高,只是走形式。
去参加这种会议的一般都是官职不太高的一些没有实权的官员。尚书省的六部一般也是形同虚设,基本都是没有职能的机构,但一定程度上又不可一棍打死。
特别是在宋朝初年,沿袭了唐朝五代制度,尚书省六部与后来的差遣一同行使权利,相互制约,官制比较混乱,但是六部仍然保留着一定的行政职能。
只是随着社会慢慢地开始稳定和差遣制度的不断被完善,六部的行政职权和他的权利才能不断被忽视,机构才难被慢慢虚化。
北宋前期,朝廷政府设置的机关大多重叠,权利大多相同,行政效率十分的低,许多官员将自己所犯的错误归结到尚书省的有名无实,很多人都提出想要恢复尚书省的要求。
在宋神宗改制前,在朝廷上几乎大家都达成了普遍的共识。神宗改制后,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变成了一个职能单位,尚书省也成为名义上的宰相机构,并且把尚书省的都堂当为政事堂,宰相们在这里谈论政事策论政事。
神宗又在大内的西面建造了尚书新省,有都省、令庭、左仆射庭、右仆射庭、左丞庭、右丞庭,三省办公处所皆在于此。尚书省成为总理朝政的机构。不过,尚书省长官由中书、门下二省长官兼任,尚书省不免与中书、门下二省呈现合二为一的倾向。
职掌和职官:元丰改制后,尚书省有了相当的职掌和机构设置。尚书省属下的六部,是中央政令的具体实施和执行机构,神宗总结其职能便是“尚书省承而行之”。设官九位: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尚书令官高不除;左、右仆射兼门下、中书二省长官,为宰相;左、右丞为副宰相。
机构设置:尚书省机构设置有十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后增设点检房、奏抄班薄房等,各房之上,设尚书省左右都司,
最后,经过历史的淘洗,宋代宰相制度最终完成了从三省制到一省制的转变。
参考文献:
《宋史》
《宋诗纪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