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1日)有媒体报道说,对于最近在公共舆论场上被广为关注的有关中小学教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问题,已经有至少10个省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回应,叫停了“家长批改作业”。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态度明确,界限清晰,相信“批改作业”将不再成为一个困扰家长的问题。然而,这个问题被澄清,果然如舆论场上的一片叫好声那样值得庆贺么?在“批改作业”之后,会不会还会有新的问题冒出来让家长纠结不已呢?叫停家长批改作业,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并对教师批改作业情况进行督察和查验,类似这种规定,是不是多少给人一种违和感?如果套用这样的规定,这不就是相当于说农民种地必须下田、医生看病必须接触病人么?所以,这样的规定在给人以违和感之外,实际上也显露了那些让家长批改作业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定了这些地方的教育教学管理的底线。在当下,教育教学手段虽不断出新,但至少在目前情况下,批改学生的作业仍然是为师为教之道的最低底线之一,仍然是师道和教道的基本内容之一。教师批改作业,其所面对的并不是一张纸,而是给自己的教学成果打分,是教学活动中的最重要的师生互动内容。缺少这一环节,可以肯定地讲,学校教将不教,学将不学。亦因此,将教育的底线性常识明示于规定,这样的规定如果不被视为可悲的话,至少不值得庆贺。当然,反过来说,在底线之上,在义务之外,家长也不是不可参与自己孩子的做作业过程。有道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其实,环顾我们自己周围,如果说学习好、表现优异的学生有什么相似之处的话,那就是这些学生的家长都参与到了自己孩子做作业以及成长过程中的各种活动当中。而这种参与并不意味着家长亲自操刀越俎代庖,但或许就包括“批改作业”。这种非为老师指定义务的自愿参与,实际上是学生取得课业以及学业成功的必要前提,这一点,中外皆然。然而,将家长的自愿行为变为义务,这就无异抬高了课业和学业成功的整体成本和标准,使得家长自愿行为的边际效益消弭于无形。在此,教师的指定其实是一种强制。这种指定内嵌着令每个家长可怕的结果,并借助其他诸如“努力才有回报”的常识,在这种可怕结果与不按指定执行之间建立起看似合理的因果联系,由此将这种指定附加上了“后果自负”的强制性。当前适龄学生的家长,大都只有一个孩子。这种“后果自负”的强制性有多强,从家长对这种指定的反应中即可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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