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黄连口服液被哄抢?专家:没病不要乱吃药
昨天一则关于“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的新闻一出,立即引发了全民热议,许多药店的双黄连口服液都被哄抢至断货,更有甚者连双黄莲蓉月饼都没有放过……有些小伙伴纷纷询问春雨君:双黄连口服液对预防新冠肺炎真的有效果吗?呃……对此春雨君只能说:你忘了大明河畔被哄抢的板蓝根了吗?没有病就不要乱吃药啊!
(图源:微博)
尚在研究阶段,疗效有待验证
在人民网的报道中表示,经过上海药物所和病毒所联合研究,初步发现中成药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但目前该项实验刚在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进入临床阶段。所以是不是对人体抗病毒有效,其实都还在研究阶段。
据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官网显示,在抗2019-nCoV药物研究中,候选药物包括蛋白酶抑制剂茚地那韦(Indinavir)、沙奎那韦(Saquinavir)、洛匹那韦(Lopinavir)、卡非佐米(Carfilzomib)、利托那韦(ritonavir)等12种抗HIV药物,2种抗呼吸道合胞病毒药物,1种抗人巨噬病毒药物,1种抗精神分裂症药物,1种免疫抑制剂以及2种其他类药物。
(图源: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研究人员发现,含有“二苯乙烯”结构的孟鲁司特以及植物药活性成分虎杖苷和脱氧土大黄苷与Mpro结合较好,可能对病毒有抑制作用;在前期抗SARS研究及计算机模拟基础上发现老药肉桂硫胺、环孢菌素A可能对2019-nCoV有效;他们研究还发现,虎杖、山豆根等中药材中可能含有抗2019-nCoV有效成分。
此外,在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医学观察期推荐的中成药还有藿香正气胶囊、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疏风解毒胶囊(颗粒)、防风通圣丸(颗粒)等。
(图源:国家卫健委)
其实以上这些候选及推荐的药物,都尚在研究阶段,只是对新型冠状病毒“可能”有抑制作用,对人体具体有何疗效还需要大量的临床试验,而且,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专家组组长吴银根专门强调,目前只主张给在第一线接触病人的人,提供一些解毒祛风化湿的辅助性冲剂,提高他们的抵抗能力。他强调上述冲剂不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针对性药物,并不适合向社会推广。
没病不要乱吃,小心不良反应
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4年)》显示,在2014年中成药口服制剂不良反应报告中,双黄连合剂(口服液、颗粒、胶囊、片)排名第一,不良反应最多,口服制剂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恶心、皮疹、呕吐、瘙痒、腹泻、腹痛、头晕、过敏反应、头痛、肝功能异常等。
(图源:国家药监局)
而在双黄连口服液的说明书中,注意事项亦表明: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中国工程院院士、感染病学专家李兰娟在采访中提倡:没毛病不要乱吃药。此外,世界卫生组织也公开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物。
(图源:微博)
总而言之,在抗2019-nCoV药物的研究中,出现好的研究结果是大家都期盼的,但面对疫情我们要保持理智与冷静,与其哄抢双黄连,人扎堆地在街上逛,不如在家做好隔离,少出门还能多节省几个口罩。
编辑:春雨医生
参考资料:
[1]人民网,中科院研究发现: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2020-01-31,
http://scitech.people.com.cn/n1/2020/0131/c1007-31566098.html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2020-01-27,
http://www.nhc.gov.cn/xcs/zhengcwj/202001/4294563ed35b43209b31739bd0785e67.shtml
[3]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和上海科技大学联合研究团队发现一批可能对新型肺炎有治疗作用的老药和中药, 2020-01-25,
http://www.simm.cas.cn/xwzx/kydt/202001/t20200125_5494417.html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4年),2015-07-17,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55/318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