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网络商品交易迅猛发展,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但同时也伴随产生了网络违法行为。网络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传播速度快、危害面广等特点,传统的监管方法很难全面发现各种违法行为,需加强业务工作与信息技术的全面融合,从而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长远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网络监管的三大难点:发现难、定位难、取证难,网络的复杂性及巨大的信息加大了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难度。

(一)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网络交易主体数量十分庞大,通过人工巡查违反法律法规的商品和行为难度太大。单纯通过人工搜索网页,工作人员实地走访等方式,工作量大、效率低、针对性差,不能高效率的开展网络巡查监管,无法及时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二)我们没有有效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未能涵盖所有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无法有效的抓取管辖区域内所有的网站网店,网络经营主体数据难以统计,监管数据不明、监管底数不清是摆在网络市场监管面前的又一个难题。比如微商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在微信朋友圈推销商品,由于交易环境开放、交易主体虚拟化,而且微商不会办理营业执照,我们无法掌握经营者相关信息,网络经营主体难以确认,监管中往往出现违法证据查不到、当事人找不到的局面。

(三)由于网络变化很快,难以固定证据,有一些消费者网购时,是通过商家对该商品的描述而决定是否购买,购买后发现实物与商家描述不符,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但由于商家已经更改宣传页面内容,所以无法进行取证,同时取证分析设备等硬件设备还需进一步配全。

二、几点建议

网络市场是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网络交易监管中急需信息技术的支持,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必须通过采取技术手段来实现。

(一)要充分利用网络监管平台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技术更新,建立网络交易监管平台,通过专业的网络交易监管软件,实现联网一体化监管,通过系统进行主体数据搜索,利用电子搜索分析技术对网上违法商品和行为进行搜索,建立违法线索的有效发现、研判与处理机制,逐步提高发现、处理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能力,解决发现难的问题。

(二)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整合各大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用户数据,不断充实网络交易主体数据,供监管部门搜索查找辖区内的网店、网站主体信息等,通过搜索和比对,解决定位难的问题。

(三)建立电子数据取证系统,提升电子取证技术,为基层人员配备计算机执法取证系统、手机取证系统等,确保执法人员进行电子取证时规范统一、有章可循。配备专业的用于网络监管的取证分析软件、APP或设施设备,加强对网络实时监管,确保网络交易监管工作高效开展。运用技术手段收集、调取违法行为的电子数据证明材料,解决取证难的问题。

来源:水母网  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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