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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字法

字法,是研究如何把单个的笔画组合成方块汉字的规律与法则。字法又称结构法、结字法、间架法。

学习书法就单字而言,结构非常重要。我国历代书法家对字法结构均颇有研究,至今保存了不少专门论述。如欧阳询的《结字三十六法》、明代李淳的《大字结构八十四法》、清代黄自元的《间架结构九十二法》等。古人云:“一字之法,贵在结构,结构有道,则无字不佳。”(李溥光《八法解》)事实上,不少初学书法者在临摹范本范字时,尽管其笔画笔法还不甚佳,但其对所摹范字的结构熟悉,即范字之体格尚存,故其写出的字亦有可观之处。对此,赵孟頫强调说:“书法以用笔为止,结字亦须用功。”又说:“用笔千古不易,结字因时相传。”进而说明字法结构是最能体现一种书体字体之特色的。

因此,初学书法者应特别重视对字法结构的学习,特别是对楷书结构的学习。

一、笔顺

每一个汉字都是由或多或少的笔画组合而成的。书写汉字时,其笔画的先后顺序即笔顺。

1.笔顺的重要性

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在书写时不太注意笔画顺序。以为书法不过是“聚墨成形”,只要把一个字的点画写完就可以了。其实,在书写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遵循汉字的笔画规则,即先写哪一笔、后写哪一笔的一般顺序,而且,从语言文字修养和书法艺术的美学价值而言,掌握汉字正确的笔顺还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其一,记忆汉字,提高语言文字修养。汉字结构的复杂性,是学习记忆汉字的一大难点。但是,若从识字写字开始,我们就严格遵循笔顺,通过反复书写,脑海里就会储存对每一个字熟练书写的完整记忆。当瞬间忘掉一个字时,我们往往可以通过对其笔顺的回忆来唤起对它的整体记忆。即是说,平时严格遵循、熟悉笔顺,使每一个字的笔顺固定为手上的连续动作,这对学习记忆汉字,是大有裨益的。

其二,有利于字的结构安排。汉字的结构较复杂,书写时往往由于对其结构安排欠妥,而不美观,特别是合体字更是如此。若我们遵循笔顺规则来书写,便会有利于汉字整体结构的和谐美观。

例如“国”字,我们就应遵循“先里面后封口”的笔顺原则,先写外框上部和“玉”,再写外框下部的最后一横。这样,即使在书写时,里面的“玉”写小了,也可将封口的“横”写上去一点进行补救,反之,则可以将“横”写下来一点。这是因为全包围结构的汉字,在书法视觉上,应以被包围的部分与外框的相互和谐为美。

又如“家”字,其首起一点和其下“豕”字竖弯钩的起笔处、出钩处三点在应在一条直线上,才显中正美观。如果我们遵循从上到下的笔顺规则,就很容易做到,反之则不然。

选自《玄秘塔碑》

一些初学书法者往往缺乏对笔顺的认识和训练,例如在写“远”、“近”诸字时,常常先写“辶”;写“延”“建”诸字时,常常先写“廴”。这样,就很难把字写好。其实,这些字的笔势以及捺出的力点,均要视左右部分的字形而定。只有遵循笔顺规则,先写被包围部分,最后写“辶”、“廴”,才能使整个字和谐美观。

其三,有利于字内点画的和谐呼应。汉字字内笔画与笔画之间并非各自孤立存在,而是枝蔓相连,和谐呼应,有着密切内在联系的。这种联系,就是点画之间自然存在的呼应关系。若我们遵循笔顺规则书写练习,往往就能一气呵成地表达出这种呼应关系,而使整体和谐流畅统一。

例如“女”字,按其笔顺规则,首先写撇折,重按之后,再翻笔向上写长撇,最后写长横。整个字一气呵成,字内笔画所具有的呼应关系就显得流畅统一。若不按笔顺规则,而先写长横,后写撇折和长撇,自然不能写好。

选自智水《千字文》

初学书法者,在临摹前人行草墨迹时,尤其要细细观察其笔顺,体会其笔势往来。这样,才有可能兼得书家的形神真谛。否则,则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比如,通过仔细观察,我们可以体会到“玉”字的笔顺是横→竖→横→横→点。“供”字的右边是先横后点再其他。“带”字则是先写长横,次写三点。

隋智永《千字文》

宋蔡襄《诗札》

唐释高闲《千字文》残卷

其四,有利于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和陶冶严谨的人格修养。书写时遵循汉字笔顺规则,一方面在培养自己良好书写习惯的同时,另一方面也是在陶冶自己严谨的人格修养。因为,在书法学习实践中,一笔有一笔之法,一字有一字之规。书写者若能随时遵循规则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在书写时会一丝不苟,同时也会在日常生活中慎独慎微,踏实严谨,从而陶冶自己的修养风度与人格魅力。

2.笔顺的基本规则

(1)先横后竖,先撇后捺。例如“十”(一十)、“人”(丿人)。

(2)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例如“丁”(一丁)、“川”(丿川)。

(3)从外到内,从内到外。例如“同”(冂同)、“达”(大达)。

(4)先中间后两边,先里面后封口。例如“水”(亅水)、“国”(冂国)。

应当注意以上法则在书法实践中,往往是综合运用的。一个复杂的汉字常常要用到多种规则。例如“断”字,就会涉及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先里后外等多项规则。因此,在遇到少数复杂的字时,就需要仔细观察体会,反复学习实践。

3.笔顺的特殊规则

书法的笔顺固然要遵守汉字规范化的基本笔顺规则,但在实际的书写过程中,特别是在书写行书草书时,有时为了顾及笔势的连贯与行笔的方便,或者为了视觉美观,人们往往也需要灵活安排笔顺,会适当改变汉字的笔画笔顺。这种情况一旦被更多的人认可、接受,就会因“约定俗成”而成为一种特殊的规则。

比如,《兰亭序》的“坐”字,先写中竖后写两横;“列”字左边的点先于横折撇。吴琚《碎锦帖》中的“有”字,先写撇后写横;“里”字先写竖后写两横。《刘中使帖》里的“年”字,先写长竖再写诸横。《张好好诗》的“四”字,先写里面后写外框。《汉晋书简》中的“五”字,先写末横,后写横折。王铎草书“禅”字,左边的“礻”旁,“横撇→竖→点”变成“横竖→撇折”……为了笔势连贯,书写流畅,不仅改变了字的笔顺,也还改变了字的结构。

书法中笔顺的改变

同时,在当今的书法学习中,还不可避免的碰到繁简字的问题。有一些繁体字的笔顺与简体字的笔顺存在区别,容易混淆。例如“鸟”字,其繁体“鳥”的第一笔是撇,第二笔是左边的竖;而简化字“鸟”的第一笔是撇,第二笔是横折。

二、偏旁部首

汉字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种基本形体。一种是独体字,例如“人”、“木”、“火”等。一种是合体字,例如“休”、“伙”、“松”等。合体字一般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构成的,人们习惯把这种构字部件叫做偏旁。

在古代,汉字的偏旁一般是独体字。它们现在大部分仍然可以单独成字,例如:“人”、“口”、“木”、“山”、“月”等。有的现在已不独立成字了,例如“宀”、“廴”、“疒”、“冫”等。独体字作为偏旁时,其形体有时要相应改变,例如:“人”为“亻”,“水”为“氵”,“手”为“扌”等。

汉字绝大部分是合体字。有的是由两个偏旁构成,例如:“红”、“觉”;有的是由三个偏旁组成,例如:“碧”、“糊”。有点则是由多个偏旁构成,例如《爨宝子碑》中的“爨”字,是由六个偏旁构成:“同”像甑,其左右像两只手,“冖”像灶门,“林”指木柴,“大”像以手推柴,“火”即点火。“爨”字是个会意字,表示以手推柴烧火做饭的意思。

在传统的文字学上,把凡是具有字形字义归类作用的偏旁称为“部首”。例如“岛”、“峰”、“屿”、“岗”、“岭”、“峻”、“崇”、“峙”、“峦”等字,都是用“山”旁,并且基本上都与“山”的含义相关,因此,“山”旁就是这些字的部首。用部首给汉字归类,始于东汉许慎,他在其《说文解字》中,把9353个汉字归为540部。明清人合并为214部,《新华字典》归为189部,现代常用的部首一般在100个左右。

在书法学习与研究中,一般将偏旁部首统称为偏旁。

1.偏旁分类

汉字的偏旁很多,归纳起来,可分为字头、字底、左偏旁、右偏旁和字框五大类。

2.偏旁的书法意义

偏旁是构成汉字的基本元件。汉字成千上万,而常用偏旁却不到一百。我们在汉字书写时,可以利用偏旁(部首)有字形归类作用的特点,对各家各体范字的记忆,从而收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

比如,我们通过对“造”、“远”、“退”、“迁”四字的归纳,可以肯定地掌握,它们在“走之旁”的写法上是相同的。记住这个“走之旁”的写法后,可以类推“近”、“迷”、“道”等很多字。再如,通过对“纬”、“续”、“综”、“纪”四个字的归纳总结,我们知道了“绞丝旁”的写法,然后可以类推出“红”、“绞”、“组”等很多字。

均选自《曹全碑》

在楷书学习中,应知道凡是字头类,都要起到对其下偏旁的“覆盖”、“管束”作用。因此,要写得扁平些,例如“写”、“音”、“宜”等字。凡字底类要起到对其上偏旁的“承载”、“托起”作用,例如“孟”、“尘”、“皿”等字。左偏旁的末笔,均要向字心呼应,即应让右,要把左旁写成窄直,对整个字形有“领”的作用,例如“河”、“地”、“伙”等字。右偏旁要与左边部分相映,或应让左,要有“衬”的作用,陪衬整个字形更加完美,例如“炊”、“刻”、“利”等字。凡带字框的字,均要字框内外大小相宜,不可疏密失当,例如“同”、“迷”等字。

这种依靠偏旁来记忆、归类字形构造的作用,在学习行书草书时,显得尤为突出。

我们在强调偏旁的书法价值时,一定要注意两点:其一,不能孤立的强调偏旁,而应结合整体字形来归类、分析、综合、类推。其二,在具体的类推书写时,一定要有客观依据,绝不可臆造,尤其是在篆书、隶书的学习中,更需谨慎。

三、汉字的结构形式

如上所述,汉字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独体字,一种是合体字。独体字的结构形式,是一个完整的,不和其他结构单位组合联系的形式。例如“中”、“丁”、“上”、“水”等。合体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偏旁组合而成,其结构方式有上下结构、上中下结构、左右结构、左中右结构、包围结构等几种基本形式。在书法学习中对每一个合体字的结构部分,均可以通过字形宽窄疏密的比例进行调节,以此达到整个字形结构的平衡与美观。

1.左右结构

(1)平分。例:叛。

(2)左窄右宽。例:伙。

(3)左宽右窄。例:荆。

2.左中右结构

(1)平分。例:糊。

(2)中宽。例:衡。

(3)中窄。例:狱。

3.上下结构

(1)平分。例:思。

(2)上窄下宽。例:亩。

(3)上宽下窄。例:热。

4.上中下结构

(1)平分。例:翼。

(2)中宽。例:葬。

(3)中窄。例:叠。

5.包围结构

(1)上包下。例:问。

(2)下包上。例:函。

(3)左包右。例:匣。

(4)右包左。例:甸。

(5)左下包右上。例:逐。

(6)左上包右下。例:底。

(7)全包围。例:围。

四、汉字书写的结构法则

汉字书写的结构法与用笔法,是共同实现书法艺术审美价值的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两者具有统一辩证的关系。正确认识与学习汉字书写的结构法则,不仅在书法学习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我们学习语言文字,提高母语母文化水平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我国古今书法研究者对汉字书写的结构法则已作了较广泛深入的研究,迄今已总结出不少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则与规律。为了让初学书法者较快掌握其精华,以便运用于书法学习与实践。我们把这些法则大致归纳为平正、变化、连贯三条法则。这三条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结构法则,不仅适宜于楷书学习,同样也适用于篆隶行草等的学习。

1.平正法则

平正,是指书法作品中的每一个字所显示出的平衡性和稳定性。平正,是汉字书法结构美的最基本法则。若违背平正法则,把字写得东倒西歪、不平不正,自然无美可言。

我国历代书法家都将平正列为学习书法结构的第一法则。比如,唐代楷书大师欧阳询在其《传授诀》中说,临帖学书“当审字势,四面停匀,八边具备;短长合度,粗细折中;心眼准程,疏密欹正”。唐草书大家孙过庭在其《书谱》里强调:“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清人笪重光在《书茷》中说:“横不能平,竖不能直,腕不能展,目不能注,分布终不能工,规律终不能圆备。规矩有亏,难云书法矣。”以上诸说,从正反两方面强调了平正法则对于书法结构的重要性。在欧阳询著名的《结字三十六法》中,其排叠、穿插、覆盖、左小右大、偏侧等条目,均是针对平稳字的外形与字的重心而言的。

平正法则,虽多用于楷书,但对其他字体,也同等重要。例如隶书《乙瑛碑》中的“辛”字,中直画从中间分过,左右基本对称;五个横画虽略有变化,但其间距均匀,显示出一种不激不厉、平和端庄之美。行书《土母帖》中的“尹”、“家”两字,“尹”字横画巧妙地呈放射性向右倾斜书写,一长撇则向下力贯,微向左舒展,整个字左多右少、上密下疏,于动态中顿显安稳平衡。“家”字首点与竖钩等三点仍如楷书,处在一条中直线上,其他次要笔画则灵动的分布于中直线之两侧,于婉转抚媚中凸显刚毅平正之美。就是草书,也不例外。例如王羲之《初月帖》中“无人”二字,两者虽连绵成一个整体,但若以中直线视之,则呈现左右对称之势,流美飘逸之间不乏平正稳重之感。

隶书《乙瑛碑》

行书《土母帖》

草书《初月帖》

2.变化法则

变化,是任何艺术美感的核心动力之一。从书法结构角度而言,变化有以下两层含义:其一,在一字之中诸多点画应尽量避免重复;其二,通篇之内,字与字应在风格统一的基础上,力求结体的变化多姿。

对结构变化法则的第一层含义,古今书法大家均有探讨论述。诸如书圣王羲之在《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中云:“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便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这是从反面强调了结构变化法则的重要性。欧阳询在《结字三十六法》中所说的“向背”“偏侧”等条目,便是针对字内的笔画变化而言的。这种变化可从字内点画长短、粗细、向背、曲直、方向等来表现。比如,写“三”字,无论篆、隶、楷、行、草何种字体,如果将其写成长短相等、粗细相当、方向平直的三根线条,而不求其变化,则有何美可言呢?

结构变化法则的第二层含义相对而言要复杂一些。如前所述,平正是书法结构最基本的法则,必须遵循;但是,也不能太过。若过分强调平正,给人的感觉就会是机械呆板,毫无情趣。尤其是在行书草书之中的“欹侧”,就是因为追求飞动飘逸而使某字失去平正之势。这时可用邻字来加以救正,造成局部欹侧而整体平正的艺术效果。这与“结字三十六法”中的“救应”相似。例如王羲之《初月帖》中的“之报”二字,“之”字结字欹侧,“报”字略显平正,通过相互救正,整体却因变化参差而显得和谐优美、平正流畅。

一篇作品之中若有同字重复出现,应尽量求其变化。例如《兰亭序》里的“之”字,“所”字,王羲之都力避重复,力求字法之变化,堪称遵循变化法则之典范。

音乐艺术在于以音符的高低和音值的长短变化来形成其节奏与旋律美;绘画艺术在于以线条的曲折和色彩的明暗变化来呈现其画面与意境美。作为“无色而具画图的灿烂,无声而具音乐的和谐”的书法,亦常常是通过其结构形体的变化来形成一种极富节奏感的律动美。没有运动变化,一切艺术之花都将枯萎。

当然,书法艺术的变化法则必须建立在整体认识的基础之上。换言之,变化总是就局部而言,平正总是从整体着眼。这诚如孙过庭在《书谱》中所说:“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其“和”与“不犯”正是变化的前提与归宿,揭示了两者对立统一的和谐关系。

3.连贯法则

连贯,是指书法中字与字之间、字的笔画之间、偏旁之间所具有的相互呼应、映带、牵连、贯通的关系。汉字书法的结构连贯有两种情况,其一是无形连贯,其二是有形连贯。

一般把构字笔画之间相互在意念上的呼应,称作无形连贯。例如赵孟頫《胆巴碑》中的“大”字,先写横,次写撇,再写捺,从其外形视之,三笔看似分开;而从其笔意审视,实则意念呼应,环绕往复,笔势连贯。再如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的“成”字,先写长撇,次写一横,再写横折钩,接着写戈钩,写短撇,最后写点。整字笔画看似分离,实则笔势连绵,一贯到底,意念呼应,一气呵成。只不过,这种含有意念呼应关系的书写连贯过程,一般不会在纸上留下痕迹,而常常是提笔于空中完成的。

选自《胆巴碑》

选自《九成宫》

有形连贯是与无形连贯相对而言的。它是将无形连贯的意念呼应关系,通过牵丝、映带等方式明显地表现出来。这种有形连贯形式,常常通过牵丝、连笔等方式在行书和草书中使用。例如米芾《苕溪诗卷》中的“与”字、“谢”字。循其笔势运行轨迹看,此二字均是一气呵成,其牵丝历历可睹,连贯自然。再如王献之草书《中秋帖》中的“不复不得”四字,更是纵笔连贯、一气呵成。其中“得”字之简约,几欲难辨;盖其书写目的,除追求草书简约之艺术特色,为凸显连贯也应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选自《苕溪诗卷》

选自《中秋帖》

总之,在众多汉字结构法则中,平正、变化、连贯三条法则是最重要的基本法则。三者具有密切的辩证统一关系。平正是变化与连贯的基础前提,变化、连贯是平正之美的手段与途径。不讲平正,一味追求变化、连贯,难免堕入狂俗与野怪;同样,舍弃变化、连贯,片面追求平正,则会导致呆滞僵化,毫无美感可言。因此,学习书法只有将平正、变化、连贯三大法则综合运用,灵活安排,方能学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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