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坤谈“治道”

编者按:保守主义思想有不同的面向。简单说,它既包括认识论层面,也包括实践操作层面。就前者而言,保守主义对人性、对理性的有限性、对社会的有机性、对习俗、法律、宗教信仰等,都有独到的见解。除此之外,它的另一个面向便是实践操作层面,我们知道保守主义者尤其强调可行性,所以,它对经验、时机、运气、权宜、世态人情、既有利益结构的约束等,给予了更多关注。这种现实主义取向在柏克、迪斯雷利、丘吉尔等人身上都有体现。或许可以说,现实主义者未必是保守主义者,而优秀的保守主义者必定是现实主义者。关于实践层面的技艺(或治理技艺),西方人多称为“statesmanship”,和中国古人所说的“治道”颇为接近。从这一认识出发,公众号今后将增加“治道”的主题供朋友们参考,所搜罗的对象也不止于西方政治家,也包括中国古代的政治家。今天我们推介的人物是吕坤。

本文摘自吕坤的《呻吟语:治道篇》。吕坤(1536~1618),明嘉靖、万历年间人,河南宁陵人。曾官至刑部侍郎(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副部长)。吕坤的思想以儒家为本,兼采百家。他本人从政经验丰富,在法律操作层面有许多精辟见解,他对于改革的审慎态度,对于“治理技艺”的透彻理解,尤其令人叹服。本文约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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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堂之上,以养正气为先;海宇之内,以养元气为本。能使贤人君子无郁心之言,则正气培矣;能使群黎百姓无腹诽之语,则元气固矣。此万世帝王保天下之要道也。p.265

兴利无太急,要左视右盼;革弊无太骤,要长虑却顾。p.265

注:做好事,也需要讲分寸。

为政之道,以不扰为安,以不取为与,以不害为利,以行所无事为兴废起敝。p.266

凡于人情不近者,皆道之贼也。故立法不可太激,制礼不可太严,责人不可太尽,然后可以同归于道。不然,是驱之使畔也。p.269

民情有五,皆生于便。见利则趋,见色则爱,见饮食则贪,见安逸则就,见愚弱则欺,皆便于己故也。惟便,则术不期工而自工;惟便,则奸不期多而自多。君子固知其难禁也,而德以柔之,教以谕之,礼以禁之,法以惩之,终日与便为敌,而竟不能衰止。禁其所便,与强其所不便,其难一也。故圣人治民如治水,不能使不就下,能分之使不泛溢而已。堤之使不决,虽尧、舜不能。p.270

或曰:“法久而弊奈何?”曰:“寻立法之本意,而救偏补弊耳。善医者,去其疾不易五脏,攻本脏不及四脏;善补者,缝其破不剪馀完,浣其垢不改故制。p.271

注:这种态度与美国的原旨主义者(Originalist)颇为接近。

事有知其当变而不得不因者,善救之而已矣;人有知其当退而不得不用者,善驭之而已矣。p.279

不齐,天之道也,数之自然也。故万物生于不齐,而死于齐。而世之任情厌事者,乃欲一切齐之,是益以甚其不齐者也。夫不齐其不齐,则简而易治;齐其不齐,则乱而多端。p.279、280

注:可以把这里的“齐”字理解为“equality”(平等);一切,即“一刀切”之意;

迂儒识见,看得二帝三王事功,只似阳春雨露,妪煦可人,再无一些冷落严肃之气。便是慈母,也有诃骂小儿时,不知天地只恁阳春,成甚世界?故雷霆霜雪不备,不足以成天;威怒刑罚不用,不足以成治。p.290

为人上者,最怕器局小,见识俗。p.295

余佐司寇(注:吕坤曾任刑部侍郎)日,有罪人情极可恨,而法无以加者,司官曲拟重条,余不可。司官曰:“非私恶也,以惩恶耳。”余曰:“谓非私恶诚然,谓非作恶可乎?君以公恶轻重法,安知他日无以私恶轻重法者乎?刑部只有个法字,刑官只有个执宇,君其慎之!”p.296

注:吕坤当时已有“罪刑法定”的认识。

变法者,变时势不变道,变枝叶不变本。吾怪夫后之议法者偶有意见,妄逞聪明,不知前人立法千思万虑而后决。后人之所以新奇自喜,皆前人之所熟思而弃者也,岂前人之见不及此哉!p.301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此舜时狱也。以舜之圣,皋陶之明,听比屋可封之民,当淳朴未散之世,宜无不得其情者,何疑而有不经之失哉?则知五听之法不足以尽民,而疑狱难决自古有之,故圣人宁不明也而不忍不仁。今之决狱辄耻不明而以臆度之见、偏主之失杀人,大可恨也。夫天道好生,鬼神有知,奈何为此?故宁错生了人,休错杀了人。错生则生者尚有悔过之时,错杀则我亦有杀人之罪。司刑者慎之。p.313

注:且不谈借鉴英、美,倘若当代的法官能有古人的见识,冤狱现象想必也会大为减少,

宽简二字,为政之大体。不宽则威令严,不简则科条密。以至严之法绳至密之事,是谓烦苛暴虐之政也。困己忧民,明王戒之。p.314

为政者贵因时。事在当因,不为后人开无故之端;事在当革,不为后人长不救之祸。p.317

进言有四难:“审人、审己、审事、审时。”一有未审,事必不济。p.318

法不欲骤变,骤变虽美,骇人耳目,议论之媒也。法不欲硬变,硬变虽美,拂人心志,矫抗之藉也。故变法欲详审,欲有渐,欲不动声色,欲同民心而与之反复其议论。欲心迹如青天白日,欲独任躬行,不令左右惜其名以行胸臆。欲明且确,不可含糊,使人得持两可以为重轻。欲着实举行,期有成效,无虚文搪塞,反贻实害。必如是而后法可变也。不然,宁仍旧贯而损益修举之。无喜事,喜事,人上者之僇也。p.318

新法非十有益于前,百无虑于后,不可立也。旧法非于事万无益,于理大有害,不可更也。要在文者实之,偏者救之,敝者补之,流者反之,怠废者申明而振作之。此治体调停之中策,百世可循者也。p.319

注:以上两段,将改革提升到治理技艺的层次,极陈不折腾之意。公众号有篇文章讲到英国的福克兰子爵,他说过类似的话,“如果改革不必要,就有必要不改革”,“切勿庸人自扰”(if it ain't broke, don't fix it)。参见:保守主义者如何看待传统?| 尼斯比特

用三代以前见识而不迂,就三代以后家数而不俗,可以当国矣。p.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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