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该不该设,怎么设能限制皇帝权力,这位大儒给出了答案

《置相》是《原臣》具体化的衍生,《置相》是矛盾的特殊性,而《原臣》是矛盾的普遍性。《置相》的主要内容是论述宰相之位被废后的弊端以及劝谏统治者设置宰相一职。

随着封建社会的不断发展,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引发了一系列政治、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最终使得宰相被罢免,天子高度集权于一身。宰相在中国古代,其职责主要是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素有百官之首之称。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实现独裁统治,废除宰相制度。而黄宗羲认为宰相之职很重要,不该被废。因此在《置相》此篇中针对废除宰相造成的危害极力倡导呼吁设置宰相机构并且提出宰相此职的理想局面。

在《原臣》中,黄宗羲阐明君主与百官“名异而实同”,均为曳木之人,共同以万民服务为宗旨的观点。有鉴于此,黄宗羲认为,天子与宰相二者只有等级之差,而无实质之别。在封建社会初期,大臣朝见皇帝般是无需跪拜的,只需躬身致敬,而且,“臣拜,君必答之。”且有座位,可以“平身”说话。“秦汉以后,(君答臣礼)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为起,在與为下。”丞相依然是颇有地位的。至宋,大臣上朝奏事,失去了坐的资格,要站着向皇帝说话了。到了明代,站的资格也被取消,而且有三跪九叩之仪。清王朝全盘继承了明王朝的制度,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明清已发展至极端。

宋明以来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君权不断上升的时期,明太祖朱元璋罢去宰相,更把封建专制推向巅峰,黄宗羲把这件事当作明代制度的第一弊端,他说“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相始。”针对这种弊端,黄宗羲主张设置相权以制约君权。他追述远古时天子禅位传贤不传子的风俗,感于后世传贤之风在君主承嗣上已是不能而宰相之选尚有传贤之遗意,提出设立宰相职,在君主昏庸时,宰相可以补救君主之不贤。他认为日常政事也不应完全由君主一人独断,而应该“宰相一人,参知政事无常员,每日便殿议政,天子南面,宰相、六卿、谏官东西面,以次坐,其执事皆用士人。凡章奏进呈,六科给事中主之,给事中以白宰相,宰相以白天子,同议可否。”经过君臣商讨,然后“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此时天子批红也好,宰相批红也好,都不只是天子或宰相单独的裁决了,谁批都一样。这样,君权得到了限制。

宰相除了可以补救天子的不贤之外,还可防止君主专制家天下的肆意发展,黄氏认为,古代的君臣之义是值得称道的,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但是秦汉以后,这些君臣礼义“废而不讲”了,明朝宰相被罢以后,“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这就使君主专制家天下日愈发展,“遂谓百官之敲,所以事我,能事我者我贤之,不能事我者我否之,设官司之意既讹,尚能得做君之意乎!”这对两千年来中国官僚制度的批判无疑是深刻的.黄宗羲用能“传贤”的宰相来制约不能传贤的天子的主张,建立在君权可以为害的前提下,是对君权神圣的否定,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黄氏置相的本意不在于剥夺君主的权力,他只是想把君臣之位恢复到一种理想的等差序列,从而恢复理想的君臣之义,他借用孟子的话说“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土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强调天子与卿之间仅是一位之差,如同其他级差一样,黄氏置相是其于明朝罢相而提出的,旨在改变宰相缺位时的君臣悬隔状态,而无意于改变君主专制,在他这里,君主依然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点。为了使君主权力受到更多的限制,黄宗羲提出以“士权”限制君权。

所以,在本篇中,黄宗羲开门见山即大发感慨:“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反观上古三代,君主以举贤产生,以禅让传位,堪称理想制度;后世君主以世袭产生,且赖良相辅佐,足以补救;唯至有明废相,因痛失辅弱,而使国之善治,变得可遇不可求,唯以“君主是否贤明”而央定。自汉以降,而至六朝、唐宋,虽相权日渐式微,但仍有一定制约作用,辅助帝王成就大事。

及至明废相,君权之限制不复存在,而弊政日益明显。朱元璋在取得天下不久之后就很快对这种丞相权力过大、中书省和大都督府都能独持权柄的政治体制不满意了,并认为元朝灭亡的教训之一就是“委任权臣,上下蒙故也”。于是,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明洪武三年(1380)朱元璋撤销中书省和大都督府,并度除了丞相制度,由皇帝亲领六部,六部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最高行政机构,而相权实际上为皇帝独搅,使得原本具有节制君权作用的率相制度的功能丧失殆尽,君权无限扩张,使得中国君主专制政体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由皇帝一人直接领导六部及其他国家机关,无论是从国家政务还是从皇帝的精力、时间而言都是不可能持久的。于是,明代中叶的永乐皇帝,又命翰林儒臣入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做内阁。他们依靠内阁作为辅政部门,设置了内阁大学士若干人为辅臣,丞相制度似乎名废实存。但是,这些辅官阁臣仍属顾问、参谋性质,所有奏章仍由皇帝自己批示。

至明仁宗、宣宗之时,情况又发生一大变,衍化出票拟制度,这就是对明朝政治产生恶劣影响的票拟制度。它最直接的恶果就是为宦官干政大开方便之门。因为不管是六部进呈,还是由内阁票拟的奏章,或起草的诏令,在上交皇帝之前必须要经过文书房的宦官;而皇帝所下的命令,也不能直接达于大臣,也必须经过文书房的宦官之手。由此,太监享有的批红大权成为其切弄权柄、恣作威福的关健。所以,黄宗羲痛斥道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官奴也”。内阁的权力也完全被架空,成为虚设,而明朝的朝政也越来越黑暗、腐败。

针对这一痼疾,黄宗羲力主恢复宰相制度,即设相一职,并在其下设参知政事若干。凡进呈奏章都通过“给事中一一宰相一一天子”这个步骤来完成,并援引唐代宰相张说的例子,来说明可以收到“凡事无不得达”的效果,而宦官也无从窃取朝政大权了。由此可知,黄宗羲于《置相》篇中,意在抬高臣权以对抗君权。

此外,黄宗羲以伊、周盛世为例,提出不应“视天子之位过高”,从而提出了一个摄代君主的同题,君臣可以互代。其实质:天赋人性,人人相同,尧舜也和普通人一样,并非超人、圣人。这就从另一个方面涤荡了皇权的神圣性。这些和前面三章以及《学校》中所阐发的思想浑然一体。

黄宗羲对历史演化的史料进行了深入的研讨,由此,黄宗羲提出了未来理想国家政治蓝图:恢复相例,并建立以率相为首的政事堂;政事堂下设六部;严格议政程序和管理制度简化办事层次,提高办事效率。国君参与议政,但只是“同议”,没有特权;一经议定,即交六部执行,君主无权审改。这标志着着君主专制制度的终结,揭开民主政治思想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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