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有利于身心健康

晚霞火红风光美,黄昏恋情月朦胧。老年再婚是晚情婚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生旅途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老年再婚对社会而言,是对“从一而终”封建观念的冲击,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对家庭而言,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扑在工作和事业上。对个人而言,更是好处多多,至少在身心健康上有三大益处。

一、老年再婚是人性的复归。

有句名言说得好:“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反过来也可以说,女人的一半是男人。一个人寻求自己的配偶,是人性从来就有的“成双性”的要求。世界上每个人都会本能地寻觅同他(她)组成整体的第二个一半,老年人当然也不能例外。

早在古希腊时期,在一次讨论爱情的哲人会晤中,古希腊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在《爱神颂辞》中,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追求爱情,追求自己的“另一半”,乃是人类的天性。丧偶,就是丧失了组成整体的“另一半”,破坏了自己的完整。因此,老年人在丧偶的剧痛平复之后,需要重新找到自己的第二个一半,重新恢复原来曾有过的家庭角色,这是天经地义的,是人性的完善和复归。

二、老年再婚有利于医治心灵创伤。

天下没有不散的盛宴,当朝夕相处的伴侣撒手而去的时候,不论是丧妻还是失夫,这个打击都是沉重的。感情纽带千丝万缕,割不断,分不开。当相依为命的老伴不幸去世,健在的老人必然悲痛万分,哀伤无比,这是人之常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人生虽然情难死,但人间处处有真情,真情可用真情换,老年再婚,能慰藉丧偶者的痛苦。这里应当指出,老年再婚不仅仅意味着性欲的满足,而应视为感情上彼此相互关心,相互鼓励,这样使爱情失而复得,感情上的痛苦会慢慢抚平,心灵上的创伤会逐渐医治。

男女之间的情感力量是天底下任何其他力量代替不了的,失去的爱情只有用新的爱情才能最有效地补偿。子女之爱永远代替不了夫妻之爱,亲子之间的感情无法代替老伴之间的特殊情爱。老年人有许多话不便和子女说,有许多事不便叫子女做,只有夫妻之间才能消除这种难言和苦衷。常言道:“满堂儿女比不上半路夫妻。”这实在是千古不复的真理。

三、老年再婚有利延年益寿。

唐代诗人李商隐有句名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把这移植到老年再婚上,是很恰当的。老年再婚是夫妻生活的失而复得,是“人间重晚晴”的形象体现,有利于身心健康,有益于延年益寿。

有人对1000余对老年夫妇做过调查,发现一方患癌症死亡后,老伴因哀伤过度,抑郁不快而最终也患上癌症死亡的约占三分之一。

有位老太与其丈夫感情甚笃,但天有不测风云,前不久,她的丈夫因病去世,老太陷入了极度悲痛之中。原来她身板极结实,动作麻利,现在形容开始憔悴,眼神渐见呆滞。

她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翻着昔日的照相簿,经常喃喃自语。半夜里,她会翻出录有丈夫临终遗言的磁带,播放起来,那断断续续、凄凄惨惨的声音,好似鬼哭一般,吓得左邻右舍都关紧了窗门,可她听了一遍又一遍……不到半年,她就忧郁成疾,不久也永远合上了双眼。

而老年再婚者,则情况两样了。许多鳏寡老人找到对象或再婚时,都会自感“生活得更有活力了”。沉浸在热恋中的老人,心头充满了阳光,生活也有滋有味。由此可见,再婚可以增强老年人对生活的追求,焕发青春,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

(本文作者为上海老年学学会老年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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