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研讨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部“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加强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监察官法的制定实施,好比一场“及时雨”,对我们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我们坚持职责法定,确保依法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南和根本遵循。通过学习监察官法,我的体会是“三个把牢”:
一、把牢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对党忠诚要坚定政治忠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和政治素养。
对党忠诚要强化政治担当。政治担当是检验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政治品格的重要标准。
二、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压舱石”
纪检监察干部是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是要把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压舱石”,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根本点,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卫士。
坚持为民宗旨,就是要增强使命情怀。
坚持为民宗旨,就是要忠实履职。
三、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的履职“风向标”
监察官法第五条规定,监察官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强化自我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