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有神、手里有鬼,写出些没喝酒时写不出来的字
小学的时候,学校还开毛笔字课,讲课的老师,男的,分头,腰肢细软,睫毛翘长,写一手好的瘦金体。电脑打印机还不存在,庞中华的名头很响。
我哥说,你瘦得像芦柴棒,这辈子做肌肉猛男比较困难,写一手好字,看书看坏眼睛,出门衬衫上别支上海英雄金笔,戴一架金丝眼镜,很转,牛逼,又比较照顾我的先天条件。所以,我决心练好毛笔字。
临帖有两个选择,可以学柳公权,可以学颜真卿,我选了颜真卿。 我小时候特别瘦,我很想变胖点儿。
柳公权的字似乎更好看,每个字都似乎有掐腰,旗袍似的,但是颜真卿的字壮硕,我想,没准儿临着临着,字如其人,人如其字,我就写成了一个肉乎乎的胖子。
临了三年颜体之后,我并没变成个胖子,也就没了坚持再临下去的动力。
二〇一五年年底,我第一次去日本,在东京银座晃悠,进了一家叫鸠居堂的文具店,一层挂了一块牌匾,非常实在地夸自己:笔墨纸砚皆极精良。
我写毛笔字的过去像是一个隐疾被击中,慢慢恢复了隔两三天写一个小时毛笔字的习惯。
我写毛笔字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醒酒。喝多了,又没有喝到烂醉的时候,睡不着,想干点什么。有一件事千万不要做,就是碰手机,不然会做出一些第二天早上想抽自己的事。直接躺床上又不舒服,看书眼睛又花,跑步又容易受伤,这时候写毛笔字真是特别好的解脱方式。酒气冲破神经、肌肉系统中的一些桎梏,偶尔让眼里有神、手里有鬼,写出些没喝酒时写不出来的字。
我在四十五岁的“高龄”开始临《礼器碑》,有个老弟在旁边说:“看看就得了,不要临。字写得漂亮的人太多了,万一你写得漂亮了,再写丑就太难了,你就不是你了,老天给你手上的那一丁丁点独特的东西都没了。”我开始不信,找了两个写字有幼功的朋友试试写丑,两个人都失败了,还都是写得和字帖一样。我渐渐意识到,学坏、走调、写丑,其实和女生自拍不用修图软件、出门不化妆一样艰难。
佛界易入,魔界难入。佛界和魔界都入入,人更知道什么是佛、什么是魔,人更容易平衡一点儿,在世上能走得更远点儿。
在一周里,从周一到周六,走走佛界,周日睡个懒觉儿,走走魔界。一年里,日常走走佛界,假期买机票就走,走走魔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