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宜兴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1. 宜兴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孙全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0年,孙全方在担任宜兴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主任科员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赠送的购物卡、现金、香烟等财物。孙全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孙全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张渚中队原民警刘栋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19年,刘栋在担任宜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民警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现金、香烟、购物卡等财物。刘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刘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元旦春节将至,公开通报这2起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和教育警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对“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红脸出汗,坚决纠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践行“两争当一前列”要求、争当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开启率先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宜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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