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决胜!涉企行刑交叉案件圆满收官——叉车事故案《行政诉讼二审代理词》|行政辩词
大 结 局
某蓄电池公司与XH市应急管理局、XH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争议一案,先后历经听证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审,蓄电池公司均告失利。屡败屡战,决不气馁!蓄电池公司依法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原复议决定及行政处罚决定。TZ市人民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于2021年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庭上诉辩双方再次展开了刀光剑影的交锋。因案情复杂,本案延期审理。
2021年7月1日,XH市应急管理局自行撤销了原《行政处罚决定书》(X应急罚【2019】SGW14号)。有鉴于此,蓄电池公司也撤回了上诉及起诉。历时两年的涉企行刑交叉案件圆满收官!
晒下成绩单:刑事诉讼--XH市人民检察院对法定代表人沈某不起诉;行政处罚--二审期间被行政机关自行撤销。
本文推送的为《二审代理词》及《二审代理词(补充)》原文。相关案情及法律文书详见文末链接。
责任编辑:陈慕花 胡毓琪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撤销对昆山市某蓄电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X应急罚【2019】SGW14号)的通知》(X应急【2021】79号)
二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
代理人:崔保华、戚艳丽
2021 年 1 月 20 日
二审代理词(补充)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
代理人:崔保华 戚艳丽
2021 年 2 月 7 日
附:
一、延期审理申请书1份(根据法庭要求出具);
二、代理人联系方式:
单位: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巷16号
崔保华律师 13809024288
戚艳丽律师 1565182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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