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兰斯的小酒馆8
我坐在雷克镇的一个小酒馆,靠着窗子,窗子外面是潺潺的溪流,桌上一壶小酒,一碟小菜。我举着杯子,杯子离嘴唇0.03米处停滞了,我盯着窗外,窗外的细雨落在溪流,轻轻的拍打着水面。我不是刀锋,我只是来这里的游客,从格木女神卧躺的哥兰斯湖,沿着格木女神的青丝,来到了这里。另一个原因,我为刀锋而来,准确的说是为刀锋的传说而来。
小酒馆充斥着古朴的浪漫,来到这里就像进入一株镂空的大树,树心的味道足以让烦躁的心静下来,而酒却又让血液加速流动。当第一束灯光射到水面,0.03米的酒杯与嘴唇消除了距离,一饮而尽,辛辣而甜蜜。况且,这时流浪的女歌手,穿着民族的服饰,弹下了第一个音符。女歌手边走边唱,声音沙哑而有磁性:我不知道/是因为格兰斯的雨/还是因为格兰斯的云/来到了这里/爱上了你。她经过我的酒桌,嫣然一笑,我慌忙拿起酒壶,倒下了一杯酒。
当我举起酒杯的时候,安静的身影渐我远去,渐远的身影,锐化模糊起来。她手中的吉他变成了胡琴,伴奏的乐器变成胡笳,民族的服饰变成了透明的纱。我淡淡的化去,刀锋坐在了我的位置,外面的射灯变成了放着红烛的灯笼。
刀锋坐着,三年如一日的坐着,一个青葱的少年亦变成了略微苍苍的青年。他的手依然很稳,酒喝很慢。蚁婆婆把刀锋带到这里,没有多说一句话。刀锋也没有问,三年刀锋几乎没有说一句话。喝酒和凝视窗外的雨,成了刀锋的家常。
今天,刀锋一如既往的喝酒,看雨。一阵香风,扑入了刀锋的鼻孔。刀锋没有扭头,只是手里酒杯的酒起了一丝细微的波。
白净的瓜子脸,偷着邪邪的笑容,一袭白衣,腰上挎着一把精致的剑。一个年轻人很自然的坐在了刀锋的面前。香味,不知是从年轻人的长发传出来,还是从他那双似桃花盛开的眼眸中流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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