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结算方式改变,把钱搞丢了,怎么办?
问题补充:
A 和B 两个公司一直在合作,之前的结账方式就是,A给B每个月供货多少,B就结算多少。但是突然有一天两家变换结款方式,变成实销月结。A给B不管供货多少,B只是按照当月B自己实际销售多少,然后给A结款。B随后说我们家要结转库存,B公司意思是:因为你家之前不是实销月结,所以有可能是我们提前给你们货款了,所以现在需要结转库存,那么现在问题来了,A给B后续提供10万货物,现在B说要结转库存,所以这10万的货物就就不能结算了。因为B公司就说:这10万的货物,其实之前我们已经给你们结过了,这样下来,A莫名其妙少了10万的收款,B却说两家不欠账。问下到底问题是出在哪里?
答:
很有意思的问题,这是双方交易方式改变,货款却没有及时结清导致的。
先说第一种销售方式——包销,也有叫经销的。就是你要多少货就给我多少钱,以后这货就是你的了,除非有质量问题,以后卖不卖掉都不带退货的。
包销可以减少供货方A的资金压力,把经营风险转嫁到了购货方B,显然对供货方有利,在市场成熟、品牌知名度高、厂家强势的情况下比较多见,比如茅台酒、格力电器等等。
第二种销售方式叫代销,也叫寄销。在商品寄销业务中,寄销人虽将商品交付给了承销人,但并未转让该商品的所有权,寄销商品仍应列为寄销人的存货,直至承销人将其出售为止。寄销风险没有发生转移,还在供货方那里,收货人只提供销售渠道,不垫资金,没有经营风险。新产品、小品牌,市场前景不明的多用寄销,如果渠道给厂家强势也会用寄销结算。
题主说的第二种结算方式就是寄销。在第一种结账方式下,A给B的货发出去就是B的了,一般不会退货;第二种结账,A给B的货还是A的,只是放在B那里卖,卖不掉还是A的,随时可以退货(不退也不会给钱)。
“B随后说我们家要结转库存,B公司意思是:因为你家之前不是实销月结,所以有可能是我们提前给你们货款了,所以现在需要结转库存”。
这个题主没有表达清楚,我理解B公司的意思——如果寄销,那现在的库存就是A的,但之前两种结算方式改变时并没有把账算好,当初包销时B公司还有一部分存货没有卖掉,这一部分货是B公司的,所以现在的存货不能全算A公司的,有10万属于B公司,要结转为公司库存。
有没有这种可能性?肯定是有的。我们假设截止2019年12月底,B公司还有10万件购自A公司的库存(注意这十万件所有权是B公司的)。两家公司在2020年元月改变了结账方式,给B又发了20万件的货(这20万件如果一件没卖,就全是A的了)
第一种情况,B公司后来卖了30万件的货,还把30万件的货款全打给A公司,那么这里有10万件就是多打的款,因为10万件的货是B公司自己之前从A那里买的,已经付过款了,第二次算多付(可见会计水平差问题有多严重);
第二种情况,B公司后来卖了10万件的货,打了10万件的款,那么存货还应该有20万件,其中10万是B公司自己的,10万件是A公司寄销的。
以上都猜测,问题怎么解决?
很简单,A公司拿出证据,2020年以后一共发了多少货,收了多少款,如果收款数小于发货数,差额就是A公司寄销放在B公司的货,B公司库存还有多的,扣掉寄销数,剩下的转为自己的库存,一点问题没有。如果收款数大于发货款,那说明A公司多收了B公司的货款,B公司剩下的库存全是自己的,A公司不仅没份,还要把差额补上(要么给钱要么给货)。
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两家的会计都不合格,业务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会计竟然没有及时对账。我猜两家可能都找了代账公司,代账会计都是你给什么我做什么,业务与财务相互不见面不沟通,留下了这么大的隐患。
我的建议,小公司找代账会计没有问题,但老板还要自学一点会计基础知识,业务有了变化时也知道通知会计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