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二十四桥明月夜, 玉人何处教吹箫
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
唐诗三百首285_卷八_寄扬州韩绰判官_杜牧【蓝】 白云出岫 - 唐诗三百首-原文朗读
青山隐隐水迢迢,
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
玉人何处教吹箫。
【简介】
《寄扬州韩绰判官》是唐代诗人杜牧离开扬州以后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此诗着意刻画深秋的扬州依然绿水青山、草木葱茏,二十四桥月夜仍然乐声悠扬,调侃友人生活的闲逸,表达了作者对过往扬州生活的深情怀念。全诗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
【注释】
⑴韩绰:事不详,杜牧另有《哭韩绰》诗。判官:观察使、节度使的属官。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
⑵迢迢:指江水悠长遥远。一作“遥遥”。
⑶草未凋(diāo):一作“草木凋”。凋:凋谢。
⑷二十四桥:一说为二十四座桥。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三中对每座桥的方位和名称一一做了记载。一说有一座桥名叫二十四桥,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五:“廿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在熙春台后,……扬州鼓吹词序云,是桥因古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此,故名。”
⑸玉人:貌美之人。这里是杜牧对韩绰的戏称。一说指扬州歌妓。教:使,令。
【白话译文】
青山隐隐约约绿水千里迢迢,秋时已尽江南草木还未枯凋。
二十四桥明月映照幽幽清夜,你这美人现在何处教人吹箫?
【背景】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或开成元年(836年)秋。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年)至大和九年(835年),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与韩绰是同僚。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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