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里,孩子少补课,多实践,可有效提升防骗能力,也为升学加分

【平湖一柱 第1037期】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社会上,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有人的让人敬,有的人让人爱,有的人则招生恨,比如骗子,人人恨之防之。但恨防之余,不免还是有人上当受骗。

按理说,骗子骗人,玩弄的障眼法无论多么高明,但终究是骗局,会有漏洞,只要稍加辨识、思考分析,就会识破。而且,从逻辑学角度来说,骗与被骗双方,在其智商、学历、学识等方面,前者应高于后者,后者应低于前者。但现实中却恰恰相反,行骗者往往学历层次较低,多为初中、小学毕业,但被骗者往往学历较高。近年来,大学生,硕士、博士被骗的新闻经常见诸媒体报端。2019年12月,苏州一女研究生被骗311万,当民警发现异样向其提醒时,女研究生还迷在骗中不觉骗,竟说:“我怎么可能被骗?”还有不少的大学毕业生,一毕业即被“传销”……

高学历者被骗,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还当是与他们常年被囿于在书屋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考试书”,社会经验不足甚至“空白”有关。而这个社会经验,通过“纸上谈兵”不能得来,“要知道梨子味道,非得亲尝不可”。而且,社会经验,非一日之功,和喝水、吃饭一样,是一个人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从小开始,经过长期不间断的滋养、历炼,才不仅成为印刻脑中的“知识”、“混通”社会的能力,更成为流淌在他们身体里的血分子,氤氲于神经元里的细胞质,炼就识骗的火眼金睛。

不仅如此,新高考改革,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制度作为核心目标,逐渐打破原有的“以分数评高下,用成绩论英雄”单一录取方式,代之以“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评价模式。

近年来,不少大学的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条件中,都把社会实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如2019年山东大学的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第一条就是“1. 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这个“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指什么?就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以获取直接经 验、发展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实践活动。

社区服务项目包括:社区宣传教育活动,社区环境建设活动,帮贫助困活动,行业辅助性活动等。15学分研究性学习任务是指什么?是高中仿效大学的学分制,设置项目、难度、分值不同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学生组队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多项内容,每项内容完成并合格后可计相应学分。

不仅是山东大学,2019年山东实行综合评价招生的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对这一项都有要求。

学生社区活动,可以增进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不断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道德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人格的不断完善;研究性学习任务可以开发学生智力,提升学生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

现在,放寒假了,正是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好时机,家长千万别错过。让孩子少上一个培训班,走出书室,走出家门,走向社区,走向社会,当小小采购员、制作家训对联、和爸妈一起参加社区垃圾分类、坚持体育锻炼等等等等,对孩子的成长,包括升学都会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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