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随笔】放行
放 行
文/胡振涛
八月上旬的一天上午,一位衣衫褴褛、衣背汗湿,挎着竹篮内放三把韭菜,腰身佝偻的老人来到灵璧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敏的办公室。见到来访老人,王敏大队长便停下了手头的工作,连忙招呼老人坐下,递上一杯茶水又问及老人来访的原因,老人迫不及待地叙述了电动三轮车被查扣的原由。
老人来自灵城镇界沟村,早晨在菜园地里割了五把韭菜,骑着电动三轮车到灵城菜市场来变卖。到了菜市口,他看到菜市里人群拥挤,于是就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主街道路边。当他卖了两把韭菜再回望三轮车时,三轮车已经不见了踪影。问及附近卖菜群众得知,电动三轮车因为违章停放被交警队拖走了。于是,老人挎着剩下的三把韭菜一路打听徒步来到交警队处罚窗口,处罚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带上身份证再缴纳50元罚款才能放行车辆。听了这话,老人急了,我这篮子里的五把韭菜全部卖完才能卖10元钱,况且只卖出去两把韭菜卖了4元钱,哪有50元缴纳罚款呀?听了老人的解释,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不予罚款,只有找大队长签批,才可以免除罚款放行。
离开处罚窗口,老人心急火燎地来到交警大队王敏大队长办公室。听了老人一五一十地叙述后,王敏大队长问老人是否随身携带身份证件,老人掏出身份证递给王敏大队长,王大队长当即写下“立即放行”的批条递给老人。接过批条后,老人热泪纵横,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不停地说:人民警察真好!人民警察真好!
王大队长搀扶着老人走出办公室,说:我们对于特殊人群采取的是特殊的人性化执法方式,老人家,我们给您添麻烦了,请您以后来城区要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公共交通通行的地方。请您在回家的路上也要低速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胡振涛,安徽灵璧人,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灵璧县公路局工会主席,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党代表,县第十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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