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学术自传》节选五:中国的现代化“赶超战略”

▼ 以下内容为《贾康学术自传》第四章第三节

(三)中国的现代化“赶超战略”

1.对追赶—赶超战略的理解
在多年的研究中,我反复思考中国现代化的战略选择问题,高度重视追赶—赶超战略的思路。我与合作者致力研究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守正出奇”要领和政策性金融体系建设问题都与这一战略思路密切相关,内在契合。与刘军民研究员合作发表于《财政研究》2010年第1期的论文《政策性金融与中国的现代化赶超战略——兼与林毅夫教授商榷》中我们指出:中国作为后发的大国,其现代化进程必然带有赶超诉求和赶超战略的特征。后发国家的赶超,通常都以鲜明的“现代化”指向来统领,而国际舞台上的“现代化”,是一个永无止息的动态过程,某一具有一定幅员和潜质的国度,在此方面的实质追求,必是经济体在文明状态和综合国力上进入世界民族之林的前列,特别是以成为被公认为世界首屈一指的强国阵营一员为其现代化成功的标志。从近几百年的世界经济史来看,大国、强国的崛起如星移斗转,从未定局,荷、英、法、德、美、苏、日,“你方唱罢我登场”,无不是在原来相对落后的状态上奋起直追,后来居上。虽成败利钝各有千秋,国情战略人言人殊,但共同的主体发展特征,却都是奉行、推动其赶超战略。
在中国,鸦片战争以后被动挨打、积贫积弱、列强瓜分、灾难深重的沉痛近代史,引出“两千年未有之变局”。甲午战争前后,“救亡图存”“启蒙”“建设”“复兴”等主题顺时而生,被志士仁人反复探求。20世纪经历了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实行改革开放三件大事之后,终于确立了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的“三步走”现代化宏伟蓝图。这一现代化发展战略,必然是追求“后来居上”的赶超战略,它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基调,同时也在历史潮流上代表着发展中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共同追求。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很有必要对这种战略正本清源、把握要领。
我们对林毅夫教授等在2009年第8期《经济研究》上发表的《经济发展中的最优金融结构理论初探》中断然否定赶超战略的认识提出了商榷意见,指出在经济发展理论上溯源,赶超战略思想源自后发优势。后又有在总结发展中国家成功发展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基于后发优势技术发展的“蛙跳”(Leap-flogging)模型。这些学术态度严肃的探讨,是现实经济生活在人们主观印象上的必然反映,也是把发展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发展经济学理论分析进一步表明,作为后发地区,存在着有别于先发地区的方式或途径来达到与先发地区同样发展水平或状态的可能性,即后发地区也存在着因其相对落后所拥有的特殊优势,可通过引进、模仿、学习(包括技术和制度两方面),获得这种后发优势(Late-developing Advantage)。
世界历史上先后崛起的“现代化”经济体,都是实际贯彻了经济发展的赶超战略的。我们如今在赶超态势日益成型的中国,更不能轻言放弃这一战略,关键是如何使这一战略合理化,不仅与林教授一向强调的“要素禀赋结构”相呼应,而且与不可忽视的制度创新、后发优势相结合,从而成为可操作、可持续的赶超过程。
从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所说的中国不发展就要被开除球籍,到90年代邓小平指出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再到后来形成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赶超战略思路上是一脉相承的,都是强调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基础较薄弱的国家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后,邓小平作为总设计师提出的“三步走”战略,其实质内容就是一个清晰的赶超战略。我们认为,毛泽东时代提出的“超英赶美”,并不是战略目标本身错了,而是当时严重违背实事求是方针和客观规律的指导思想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计划经济体制框架无法支撑这种赶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邓小平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他高瞻远瞩的、令世人折服的战略构想,使中国的现代化之路越走越宽广,后来居上之势越来越明朗,“三步走”规划的前两步提前实现(即在“千年之交”之前,中国的GDP已在20年间“翻两番”有余),第三步的实现过程和具体部署,也令人振奋(2020年,要实现“全面小康”和人均GDP比2000年再翻两番)。中国使全球瞩目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高歌猛进,如果没有赶超化战略和行动的支撑,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如仅仅依靠“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也许我们还停留在跟随西方国家一般发展路径亦步亦趋的常规发展状态。事实表明,中国完全可以在较低的发展起点上,合理利用后发优势,辅之以适当的政策引导,包括政策性投融资支持,来加速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现代化建设。
总之,在我国,为尽快实现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方面,需要遵循经济增长的比较优势和递进发展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还应积极、能动地发挥后发优势,贯彻后来居上的现代化赶超战略。
基于对比较优势战略局限性的分析,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既不能完全否定比较优势战略,又决不能僵化地固守比较优势战略,而必须站在更高的、历史的视野,以动态发展的眼界来认清国家发展的道路和选择发展模式。在充分尊重现实比较成本、比较优势的同时,更应看重“潜在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积极选择理性化的赶超战略,在国家宏观战略需求的导向下,通过合理、有效、恰当的政策手段(包括政策性金融、产业政策等)来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生产要素的潜能并发挥合力,在当前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和日益融合的国际合作中,“以我为主,有所作为”地加速发展、追求跨越式发展和非常规发展,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我们重视赶超战略并非肯定那种历史上曾大吃苦头、不顾现实条件的盲目赶超、急于求成,而是要积极追求“理性的适度赶超”或“最优赶超战略”,即要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和制度的张力内,充分遵从市场经济和法制化经济的运行规则,通过政府有战略、有策略、有限度、有力度的倾斜性支持,集聚一些生产要素来优先支持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些战略性和支柱性产业和领域,如基础设施、战略性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等,从而推进实现整体经济的长久、可持续、高效益、健康发展和总体上可实现的超常规跨越、赶超发展。
的确,在我国的体制环境下,尤其要警惕:实现赶超化战略不能任意采取扭曲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办法和以计划制度替代市场机制的制度安排,不能排斥和抑制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应“守正出奇”地发展政府与市场、与企业形成合力的新机制和结合方式。因此,老牌发达国家都曾使用过(现在也在某些领域继续使用)的政策性金融,便成为一个重要的机制,并且是需要提升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层面上来重视和正确处理的问题。政策性金融是政府针对“市场失灵”参与资金和资源配置,但在形式上和机制上又尽可能与市场兼容并调动市场力量形成政策——市场合力、公私伙伴合力的特定途径,它可以降低实现国家战略与政策目标的社会成本,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有力地服务于我国贯彻后来居上的现代化赶超战略。
2.赶超战略所要求的守正出奇:政府作用与产业政策的认识
对于社会上高度关注的产业政策及相关问题,我结合现代化赶超战略和相关学理与实践经验的研讨,形成了自己的认识和主张。我认为,实际上,产业政策与技术经济政策、环境政策,还有中国人已经讨论了多年的“政策倾斜支持机制”等,是密不可分、息息相关的。其相关理论参考应该提到三个关键词,分别是“市场失灵”(或称“市场缺陷”)、“不完全竞争”和“赶超战略”。市场失灵需要有必要的国家干预或者政府干预去弥补,而且政府的介入和干预,不仅要处理应对有效需求不足的反周期问题,还需要解决包括在“不完全竞争”认识之下必须努力提供和优化的政府政策供给,即解决不完全竞争中供给优化问题,以及在后发经济体的科学决策和政策优化设计全过程里,必须把握好的“赶超战略”思维问题。中国人的这一战略思维,即国际竞争合作中间非均衡发展状态之下从追赶到赶超的全局战略。
所谓“赶超战略”,当然要注意到它很容易走到有偏差的状态,以赶超为名违背客观规律,甚至出现“大跃进”,使我们过去得到了非常惨痛的教训。但是实际生活中“不要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泼掉”,要解决中国在落伍之后,以及被其他发达经济体甩下的一大批发展中经济体如何摆脱落后状态的问题,所要选择的路径,必然是超常规的,从追赶到赶超的这样一种赶超战略,不可弃而不用,否则中国是不可能在落后以后再重新回到第一阵营的。这种从追赶到赶超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案例,都应继续深化研讨。
认识了必要性,接下来,就需要认识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挑战性的“双刃剑”特征。
产业政策做得好是追赶—赶超中的利器,但搞得不好会出现失误,而且这种失误往往带有政府介入之后带来很大冲击力的特点。这方面在理论上,大家都注意到已经有了“市场失灵”之后的“政府失灵”的认识,还有与政府的作为密切相关处理不当就会产生“设租寻租”这种扭曲——政策倾斜处理得好,它是加分;处理不好,就是减分。实践中间确实有不少看起来不令人满意,甚至可称为失败的案例。产业政策在创新事项上如何兴利抑弊,是真问题,对于中国和类似的后发经济体而言,能不能真的实现赶超谁也不能打包票,但至少要追求赶超目标,必须要考虑供给侧管理与改革,以及理性供给管理下如何优化产业政策,这是一种历史性的考验。不能因为政策设计可能失误,贯彻机制可能走偏,就完全对产业政策、供给管理弃而不用。
关键问题,是要在供给侧改革中把握好产业政策的守正出奇及其机制创新。市场经济的共性规律是必须遵守的,认识、顺应、尊重乃至敬畏市场规律,后面才能真正发挥好它决定性的资源配置作用。但是不要以为守了这个正,把市场经济已有的经验和我们过去已经在市场经济轨道上形成的初步经验拿来解决中国新阶段的现实问题,我们就可以一路现代化了,“守正”之后还必须实现成功的“出奇”,就是以供给侧创新支撑出来的出奇制胜。这个过程中最需要的创新必然有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失败风险,但是又决不能放弃努力,必须在守正之后力求实现这种成功的创新。如果真正能够守正出奇,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有限的政府优化结合,来解放生产力,释放潜力、活力,打造新常态由“新”而“入”常的升级版,就能带出整个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形成发展后劲,来继续超常规发展对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际的问题就是在供给侧的改革、理性的供给管理视野之下的这些产业政策,怎样设计和优化实施机制的问题,必须跟转轨、改革配套,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性和管理性问题,一定要与改革中“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结合在一起。通盘考虑形成动态优化的产业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其决策实施、监督、绩效考评、纠偏、问责机制等方面,至少有四个要领:
第一,科学决策方面,要有一个统揽全局的政府发挥公共职能作用的“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的新境界。
第二,有了规划上的多规合一,后面它的动态优化也还要多轮进行,关键在于构造健康的与市场对接的可持续实施机制,并加强多重监督。诸如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绿色金融等,显然都是要匹配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来做倾斜支持的。掌握得好,我们就会得分,方向容易认定;掌握得不好,就会丢分。
第三,绩效考评一定要努力发展,虽然很有难度——因为它是超越微观经济主体那个直观的成本效益分析眼界的,还要加上综合效益、长远后劲、社会经济的正负外溢性这些复杂问题,但是我们必然要作这方面的努力,由粗到细争取作出量化上较好的把握。
第四,显然还要有纠偏和问责机制。既然是要走阳光化的现代化之路,既然要全面依法治国,那么这个纠偏和问责显然也是要在全面法治化框架下通盘设计,当然不应该排除有奖有罚,必要的奖励机制与问责机制,应该结合在一起设计。
3.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中国现代化历史考验中的顶级真问题
我在关于中国现代化战略的研究中,高度重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认为其是中国现代化冲关期所面临的历史性考验。我与苏京春博士合作的《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1]一书,获评中宣部指导下中国图书评论学会与央视2016年度“中国好书”。
我们指出,“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概念最早是世界银行于2006年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用来形象地描述经济体特殊的停滞徘徊期,带有比喻意味,是在比较全球范围内不同经济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产生的,实指在实证数据比较中可明确观察到的一种统计现象。世界银行对全球经济体收入阶段的划分标准是动态变化的。基于人均国民总收入(GNI)这一指标,其将全球各个经济体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低收入、下中等收入、上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划分标准的上下阈值逐年上升。中国2012年的人均国民总收入为4270美元,排在全球第107位,但已站在了当年世界银行上、下中等收入分界值4085美元的上方,成为上中等收入经济体。
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近50年来全球100多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仅有13个国家和地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即从上中等收入再上升为高收入的经济体。而我们研究发现,这13个经济体中的毛里求斯已在近几年又从高收入经济体群组中退出,回落至“陷阱”内。剩下的12个经济体中,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西班牙、葡萄牙等,绝大多数从经济体量上来看都是小经济体,若探寻成功之路,它们可为中国借鉴之处寥寥。从世界银行2014年发布的2012年人均GNI数据来看,处于下中等收入阶段的经济体有49个,处于上中等收入阶段的经济体有48个,而这些经济体中的绝大部分,都已在现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中挣扎了许多年。我们测算,目前正处于上中等收入阶段的经济体中,有20个已经居于其中超过16年,有的甚至达到了三四十年之久,始终冲不破上中等收入阶段的“天花板”,即始终跨越不了上中等收入陷阱。其中,巴西、塞舌尔、委内瑞拉等国家,都经历过“晋级—退出—再晋级”的痛苦过程。有鉴于前面半个世纪全球近100个中等收入经济体约90%不能如愿进入高收入经济体的经验教训,需要特别指出:我国讨论如何避免“中等收入陷阱”——具体而言是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这一问题的现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不要以为前面40年发展总体还不错,GDP年均增长近两位数,总量已成世界第2位,今后只要一路发展下去,就可以衔接高收入阶段的到来实现现代化“中国梦”了;如不能有效化解矛盾、攻坚克难,实现升级换代式发展,则大量“中等收入陷阱”的案例正等着看我们重蹈覆辙!所以我们强调,如何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关乎现代化“中国梦”命运的顶级真问题。要做到“高瞻远瞩”“老成谋国”,保持战略思维的应有水准,当前阶段特别需要居安思危、预警清晰、防患于未然。虽然中国改革开放后已成功跨越了下中等收入陷阱,但是现已站在上中等收入陷阱边缘,“黄金发展期”的特征正在消退,而“矛盾凸显期”的特征日益显著,近年来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形成了一系列的纠结和“两难”: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类型仍属“两个轮子自行车”,要求必须守住“可接受区间”的速度底线、严防“翻车”危机,同时“去杠杆、稳物价”和“保就业”之间、“去产能、去库存”和“保稳定”之间的权衡,“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兼顾与结合等,无疑都形成了挑战性的问题。粗放式发展模式显然不可持续,“帕累托改进”空间已大为缩小,改革进入步履维艰的深水区,冲破利益固化藩篱的考验横亘于前,正所谓“好吃的肉吃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指出的矛盾累积、隐患叠加情况下,“改革”和“社会问题(矛盾累积)”这“两只老虎的赛跑”中,我们唯有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保证它跑在前面,从而化解种种矛盾和风险的威胁,才能引领新常态而力求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
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现实,可关联于“中等收入陷阱”成因,指出六个主要方面:第一,产业革命加速更快,“技术赶超”压力加大。第二,全球发展格局钳制,贸易摩擦制约接踵而至。第三,能源资源环境“三重叠加”制约,集约增长刻不容缓。第四,人口基数、结构挑战,“未富先老”已成定局。第五,文化“软实力”不足,双创难免遭受制约。第六,制度创新待实质推进,管理与技术创新空间需得到扩展。
中国引领新常态、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之路,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的转型升级主要须在供给侧实现,“三驾马车”所强调的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三大方面的动力体系认知,只有联通至基于结构优化的消费供给、投资供给和出口供给,才可能完整。而结构的优化机制,必须依托于以“改革”为核心的“制度供给”。在应《参考消息》之约撰写的专题文章《中国找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之道》中,我们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基本要领:
第一,以“五位一体”为依托框架。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改革开放后党的基本路线,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决不意味着孤立地搞经济建设。在实践中,这一基本路线的内容不断得到丰富,指导方针从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推进到加上社会的“四位一体”,再推进到加入生态的“五位一体”。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中国成为全球表现最好的主要经济体,这固然得益于中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多种力量的综合支撑、城镇化空间较大以及市场回旋空间大等因素,但更关键的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有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为依托,因而更为稳固、坚韧。这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继续成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全局性依托框架。
第二,以“四个全面”为起跳器。
党的十八大以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一重大问题的关联极为密切,具有形成动力机制转型升级起跳器的关键意义。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可生成更为充沛有力的动力支撑,便有了进入关键位置后“决定性跃升”的起跳器。
第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源。
新供给经济学理论分析表明: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的转型升级主要基于社会需求而卓有成效地在供给侧实现,原有“三驾马车”认识框架下所强调的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三大方面的动力体系认知,只有联通至基于结构优化的消费供给、投资供给和出口供给,才可能形成完整认知并支持宏观调控的优化。供给结构的优化机制,又必须依托于以改革为核心的制度供给,从而提供最大红利。中国独特的市场发育和经济赶超正是改革中最难处理的一项基本矛盾:国际竞争的基本现实已不允许我们再常规地、跟随式地经历和等待以平均利润率机制主导的市场发育及经济结构优化的自然过程,需要从供给侧得到一种比自发的市场配置更强有力的机制——政府“理性供给管理”机制,并使之与市场机制“1+1>2”式地叠加,才能逐渐接近并最终实现“追赶—赶超”的现代化战略目标。
第四,以“一带一路”和自贸区为助推器。
“一带一路”倡议,具有重大的全球效应和全局意义,并将产生久远的历史影响。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基础设施先行:在向西的“一带”上,可具体分为西南、西西、西北三路走向,大兴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打造“硬件环境”(不排除局部“连片开发”),并培育“软件配套因素”;在向南再向西的海域,需在以三沙市辖区为代表的广阔海域加紧兴建永久居民点、后勤补给基地和通信、管理网点等,一直发展、联通到多条航路上,各类船只可据此与多个大洲、多个经济体频繁通航通商。同时,经历成立深圳特区、建设上海浦东和加入世贸组织三轮开放之后,中国从上海开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区”)已成为第四轮开放。建立自贸区的核心之意是“改革”而不是“政策”,是以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而广东、福建、天津等多地跟进的改革来“清理文件柜”,修改一些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悖的法律法规,从而更积极地形成循序渐进的法治建设,并在未来的国际谈判中自然形成中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中国选择“再入世”,是要向更高标准靠拢,在合作与竞争中与外部世界摒弃你输我赢的旧思维而积极充分地互动合作。自贸区确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开拓了我国对外开放、深化改革的新模式新领域,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法无禁止即可为”。相应于此,政府管理则实行正面清单,“法无规定不可为”,而且跟上“责任清单”,“有权必有责、必问责”,从而以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极大地促进全面改革开放。“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将为中国经受历史性考验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形成强有力的助推器。

[1]贾康、苏京春:《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信出版集团,2016

贾 康 介 绍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是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后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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