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民师的棒打鸳鸯行动 / 文:袁建军
前几天网络新闻报道山东某高校严厉打击校园小情侣在公开场合的不雅行动,使我想起来20几年前在民师读书时学校的棒打鸳鸯行动。
上世纪9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春风才刚刚在南方吹起,地处中原腹地的老家思想还不够开放。当时学校明确规定:在校生不准谈恋爱!否则,被抓住以后轻则通报批评,重则留校察看,甚至勒令退学!
可是年轻人那颗躁动的心怎能是“不准”二字所能禁锢的了得呢?有年轻人的地方必然就会有颗不安分的心!
单相思,那应该不在打击范围之内。
学校真正挥舞大棒严厉打击的主要是那种卿卿我我的暧昧举动,“有伤风化”!其实那个年代的年轻人,男女真的有授受不亲的自觉,读中小学的时候还经历过所谓的“三八线”。
虽然也听说哪两个同学在谈恋爱,但是真的没有见过谁和谁大白天拉过手,连吃饭也都是各自找自己的闺蜜和哥们儿一起吃饭。坐在一起嘴对嘴喂饭的行为是绝对不可能有的!况且那时候学校的餐厅其实就是一个大的演出剧场,没有桌椅,大家吃饭的时候都是蹲在地上。女孩子们文雅些,不好意思蹲着,就打了饭和伙伴们回宿舍吃。
同学们的恋爱行动是很隐秘的,一是担心被学校逮着后受惩罚,二是大家也真的不好意思在人前显摆,卿卿我我大都仅止于一封一封热烈的情书。书信里完全可以缠缠绵绵地向自己心仪的人儿诉说自己的衷肠,至于生活中的勾肩搭背,拥抱亲吻那是绝对不可能让外人看到的!
羞耻心使然!
即使这样,还曾经有过学校棒打鸳鸯的事件。
记得一个漆黑的晚上,我正和一个同学在操场上散步畅谈人生理想,走到操场最南端的时候,突然听见几个人大喝:“不许动!” 同时,好几束明亮扎眼的手电筒闪电般就聚了过来!我和同学吓得一哆嗦,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因为我们知道,万一被当作鸳鸯那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帮人竟没有理会我们,一阵风似地超朝操场的东南角跑过去!我看见为首的是那个前年退伍后分配到学校保卫科的老乡,他从我身边跑过的时候似乎还笑着跟我打了个招呼。
果然,两个黑影从角落里的草丛中窜出!在雪亮的手电筒照射下,俩人耷拉着脑袋,用手捂着脸。
退伍老乡厉声喝道:“干什么的?!”
“散散步…….” 那一对儿战战兢兢地回答。
“散步?!咋跑到草丛里散开步啦?!跟我们回保卫科!”
我和同学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各自回宿舍睡觉了。躺在床上还惊魂未定!
第二天早操结束后,照例我又听到了教务科李杰老师那慷慨激昂的声音:
“各位同学:
XXX同学和YYY同学不顾学校三令五申,竟私自违反学校关于不准在校谈恋爱之规定,于1991年4月20日晚在学校操场南头草丛处约会,被校保卫科工作人员当场抓住。此二位同学,不仅矢口否认私自恋爱之事实,竟还胆敢拒绝书面检讨!
鉴于XXX同学和YYY同学所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经校保卫科和教务科研究决定:
给予XXX同学和YYY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以儆效尤!
XX师范 教务科 1991年4月21日”
写于2017年7月3日 11:40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