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源流史》伊斯兰教之九:合法主义运动与政治宗教起义
伊斯兰教之九:合法主义运动与政治宗教起义
(1)什叶派的合法主义运动及其内部派别分化
什叶派为侯赛因惨案发动的忏悔者运动和穆赫塔尔起义失败后,并没有放弃" 还权于先知家族" 的合法主义运动,倭马亚王朝后期这场运动再次高涨。
什叶派坚决主张,只有先知家族才是先知正统合法的继承者。当时属于先知家族即哈希姆家族的不仅有阿里后裔,还有先知叔父阿巴斯及阿里兄弟加法尔的后裔。但在合法主义运动中他们内部并不统一,既没有一个指挥行动的统一组织,也缺乏统一的思想基础,实际上分为两派:阿里派和阿巴斯派。在阿里派内部,同样内争纷起,缺乏强力统一的政治中心和政治权威。在阿里和法蒂玛的后裔中,为争家族领导权和经济利益而分裂不和。在库法以阿里兄弟加法尔的曾孙阿布杜拉为首的一支阿里派,也在宗教神权的要求下,拥戴阿布杜拉为伊玛目,并于744年发动了一次反倭马亚人的起义。阿布杜拉宣称安拉的神灵已通过穆罕默德的后裔传到他的身上,这种主张成为后来什叶派极端教义的基础。以伊本.哈乃斐亚的后裔及其追随者组成的另一支阿里派,因队伍里有一批马瓦里而在阿里派内部受到排挤,以致成为后来阿巴斯派夺取政权的社会基础。这支阿里派后称" 凯桑派" ,一度成为什叶派活动的中心。该派主张,侯赛因受难后,伊玛目传给了伊本.哈乃斐亚,强调伊玛目赋有《古兰经》表义背后的隐义之超自然的知识,伊玛目职位不应指定,应以个人品性为根据。687 年穆赫塔尔阵亡后,凯桑派继续活动。700 年前后伊本.哈乃斐亚去世,凯桑派发生分裂。一部分人主张隐遁和再世教义,另一部分人则主张他确已死去,去世前将全部知识和伊玛目传给儿子阿布.哈希姆(698-716)。其中又有一部分人称为阿巴斯派,主张哈希姆临终前已将伊码目传给了阿巴斯的曾孙穆罕默德.本.阿里(-743),因此什叶派的伊玛目传系已合法转移到先知叔父阿巴斯家族。这一主张成为阿巴斯派积极投入合法主义运动和后来阿巴斯王朝立国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在合法主义运动中,还孕育了什叶派的另一重要支派栽德派。栽德是阿里的第四代孙,被拥戴者及信徒崇奉为第五伊玛目。强调阿里和法蒂玛的任何一个后裔都有权继任伊玛目,700 年在库法领导了反倭马亚起义,在激烈巷战中阵亡。743 年其子叶海亚再次起义被杀。栽德的追随者后在阿巴斯王朝时期形成栽德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