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一、用地情况
太原至焦作城际铁路项目红线范围内占用高都镇山后村土地总面积69.2175亩,其中:耕地35.061亩,田坎及农村道路8.559亩,林地14.4255亩,设施农用地1.257亩,未利用地9.915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1月20日该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听证会纪要,按照征地补偿费用就高不就低原则,该项目征收山后村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72000元、田坎及农村道路每亩72000元、林地每亩56280元、设施农用地每亩56280元、未利用地每亩45024元。
2、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不超过一季作物的产值每亩1100元进行补偿。
三、征地补偿费用及拨付情况
按照拟征收山后村用地情况及补偿标准进行测算,征地补偿费用总计4508231元,其中: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4469664元;青苗补偿费38567元。根据项目补偿费用到位情况,已拨付山后村征地补偿费计4016669元,其中: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3979369元(自然资源部门拨付3225492元,林业部门拨付753877元);青苗补偿费37300元。不足部分资金到位后,我局将协调及时拨付。
四、征地补偿安置公示情况
2020年4月7日,我局已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要求,在山后村对该项目征地偿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3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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