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里的一股暖流

隆冬里的一股暖流

2018年12月27日的时候,中国的很多地方已经很冷了,我的家乡已然是零下,而且下着雪。天气很冷了。

在这寒冷的夜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文件第一条,是讲年终奖的。这件文件可以说是自财政部叶霖儿副司长、程丽华副部长表态之后,众望瞩目,多人关切。而文件也不负国人,在2018年的年尾,来了,带着年终奖政策。

该文件第一条写道,“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基本上延续了过往的做法。但有细微不同。

1、 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不能再减除当月工资减除费用不足部分。

2、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新税法实施后,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基本上,月工资在8000元以下的,不会有应纳税款。

而在目前的企业中,除了北上广深这些高大上城市,中小城市的普通职工,月工资在8000元以下的是多数。

如果没有“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这个可选择         项,我们知道,在年终的时候,基本上如果你今年的工作是称       职的,那么多少都会得到一份年终奖(除非企业非常困难),       按164号文的规定,就要缴税了。虽然税款可能数额不大,但         是,越是低收入的人,这点儿钱的意义才越大。

所以,我这次,为这份文件的这个规定,点赞,可谓“隆冬里的一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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