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划:省级医疗资源将这样配置!
★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十四五”规划》。
截至2020年底,浙江共有省级医院18家,其中,综合医院8家,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专科医院6家。省级医院共有核定床位31030张(含重症床位621张),卫生技术人员41074人,“医学高峰”建设高水平起步、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卓有成效。
浙江计划,到2025年:
浙江将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省级医院内生动力。
省级医院负责向省域范围内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
省级综合医院
除具备省级医院一般功能定位外,浙医一院、浙医二院、邵逸夫医院和省人民医院承担相应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
浙医四院需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三院一体”建设,并承担为金义都市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卫生健康保障工作。
浙江医院需重点强化老年医学、老年病科等学科能力,积极谋划国家老年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温医一院)负责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并加强对衢州市的帮扶合作,争取打造四省边际医疗“桥头堡”。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温医二院)需重点推进儿科、骨科等学科建设,扩大在浙东南闽北地区的专科辐射作用。
★
省级中医医院
(含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除具备省级医院一般功能定位外,负责提供中医(中西医结合)特色医疗服务,引领推进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并承担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推广中医药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指导市、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传承振兴等任务。
★
省级专科医院
除具备省级医院一般功能定位外,负责提供各自特色专科医疗服务,并在相应学科(专科)建设中起引领带头作用。
浙医儿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以下简称浙医妇产科医院)需负责相应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并引领承担全省辖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管理任务;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以下简称浙医口腔医院)需承担积极争创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任务;
省肿瘤医院需负责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
省皮肤病医院需承担促进皮肤病诊疗和研究等领域的任务;
温医大眼视光医院需重点推进儿童眼病、疑难眼病临床诊疗技术提升,承担争创国家首批眼科区域医疗中心、打造世界一流水平眼视光医学中心等任务。
浙江将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发展环境。在省级医院卫生人才发展重大改革及重大政策方面,有序扩大省级医院人事自主权,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实行自主招聘、自主考核、自主调整、自主淘汰,实行目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
浙江将加快推进重点学科建设、积极谋划重大医学创新平台。在“医学高峰”计划方面:
·高标准建设传染病医学中心、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心血管病等6个专业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开展“四个一批”高峰学科计划,优先发展人体器官移植等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学科)。
·探索开展新型先进技术平台和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建设。推动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数量累计达到100项以上。
浙江将完善应急防控救援基础设施、加快重大公共卫生平台建设。在杭州、宁波、温州三地分别建设1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同时,按照医院床位的2%-3%设置门急诊观察床位。
《规划》提到,浙江还将优化布局结构,增强省级医院辐射带动能力。
★
引导在杭省级医疗资源内疏外扩
《规划》明确,浙江将全面加强杭州城区省级医疗资源的统筹和协同,紧密结合杭州新一轮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杭州城区省级医院布局,推动杭州主城区功能疏解。
老城区以存量调整为主,限制新建、扩建医疗机构,适度疏解浙医一院庆春院区、城站院区,浙医二院解放路院区,浙医妇产科医院学士路院区等的部分床位至老城区外分院区,加快推动省新华医院改造提升,将潮王路院区整体搬迁至申花路院区。
新城区支持省级医院扩展发展空间,建设分院区,加快推进浙医一院余杭院区、浙医二院萧山院区、浙医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省中医大一院富阳院区、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和临安院区、省立同德青山湖院区等建设。
大都市区,围绕“四大都市区”建设,统筹建设浙东、浙南、浙中和浙北四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区域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能力,推进甬舟、温衢、杭绍、杭嘉等高水平医院组团式帮扶发展,鼓励湖州、嘉兴、温州、衢州、丽水等地区建设成为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
产业新区,引导优质省级医疗资源向环杭州湾经济区、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和义甬舟开放大通道集聚,重点在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金华金义新区、台州湾新区等谋划布局一批省级优质医疗资源。
山区海岛县,分级分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重点向32个山区海岛县下沉,有效支援山区海岛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
★
畅通省级医疗资源下沉合作渠道
浙江将聚焦32个山区海岛县,综合实力较强的省级三甲医院至少负责1个山区海岛县下沉工作。
根据当地疾病谱、转外就医较多的病种,结合本地需求、功能定位、发展实际,在每家县级医院共同确定不少于4个托管重点专科。推广医疗专家“按需下沉”,通过开展巡回医疗、教学查房、急救培训及义诊等方式,提高省级医疗人才资源使用效率。
浙江还将支持浙医儿院与德清县共建高水平国家级儿童医疗中心项目,谋划一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片区)省级医疗资源布局项目,鼓励湖州、嘉兴等省际边界地区打造卫生健康区域高地,辐射带动周边服务能力提升。同时,深化国际领域医学医疗交流合作,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