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的语法结构

语法特点
属于汉藏语系的汉语是一种孤立语,不同于印欧语系的很多具有曲折变化的语言,汉语的词汇只有一种形式而没有诸如复数、词性、词格、时态等曲折变化。汉语的语素绝大部分是单音节的(手│洗│民│失)。语素和语素可以组合成词(马+路→马路│开+关→开关)。有的语素本身就是词(手、洗),有的语素本身不是词,只能跟别的语素一起组成复合词(民→人民│失→丧失)。现代汉语里双音节词占的比重最大。大部分双音词都是按照上面提到的复合方式造成的。有些语素虽然在现代汉语里不能作为一个词单独用,但是有时候在借用古汉语的词句时,也偶尔作为词来使用。
词汇性质
实词,词汇中含有实际意义的词语,在汉语中实词分为六大类,分别是
1、名词:表示人或事物(包括具体事物、抽象事物、时间、处所、方位等)的名称。
2、动词:表示动作行为、发展变化、心理活动、可能意愿等意义。
3、形容词:表示事物的形状、性质、状态等。
4、数词:表示数目(包括确数、概数和序数)
5、量词:表示事物或动作、行为的单位。
6、代词:代替人和事物的分名称,或起区别指示作用,或用来提问。
虚词,词汇中没有实际意义的词,汉语虚词也分为六大类,分别为
1、副词:用来修饰、限制动词或形容词,表示时间、频率、范围、语气、程度等。
2、介词:用在名词、代词或名词性短语前,同这些词或短语一起表示时间、处所、方向、对象等。
3、连词:用来连接词、短语或句子,表示前后有并列、递进、转折、因果、假设等关系。
4、助词:用来表示词语之间的某种结构关系,或动作行为的状态,或表示某种语气。
5、感叹词:表示感叹、呼唤、应答等声音。
6、拟声词:模拟人或事物发出的声音。
短语结构
并列短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动词或形容词组合而成,词与词之间是并列关系,中间常用顿号或“和、及、又、与、并”等连词。
偏正短语:由名词、动词或形容词与它们前头起修饰作用的词组合而成,其中名词、动词、形容词是中心语,名词前头的修饰成分是定语,动词、形容词前头的修饰成分是状语。
动宾短语:由动词与后面受动词支配的成分组合而成,受动词支配的成分是宾语。
动补短语:由动词或形容词与后面其补充作用的成分组合而成,常用“得”字表示,起补充作用的成分是补语。
主谓短语:由表示陈述和被陈述关系的两个成分组合而成,表示被陈述物件的是主语,用来陈述的是谓语。
句子成分
主语:句子中的陈述物件,说明是谁或什么。
谓语:对句子的主语作陈述的成分,说明主语是说明或怎么样。
宾语:谓语动词的支配成分,表示动作行为的物件,结果、处所、工具等。
补语:谓语动词的补充成分,补充说明动作行为的情况、结果、处所、数量、时间等。补语的标志是“得”字。
定语:句子中名词中心语前头的修饰成分,说明事物的性质、状态、或限定事物的领属、质料、数量等。定语的标志是“的”字。
状语:句子中动词或形容词中心语前头的修饰成分,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状态、时间、处所或性状的程度等。状语的标志是“地”字。
口书差别
书面语和口语的差别一直相当大。在“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以前,书面语和口语的区别实际上是古今语的区别。以唐宋时代为例,当时人口里说的是白话,笔下写的是文言,即以先秦诸子和《左传》《史记》等广泛传诵的名篇为范本的古文文体。这种情形往上大概可以推到两汉时期。往下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叶。孙中山1925年立的遗嘱就还是用文言写的。不过2000年来作为书面语的文言本身也在变化。仿古终归难以乱真,后世人模仿古语不可能不受当时口语的影响。有人指出韩愈的文章里就有明显的不合先秦语法的地方。清代桐城派古文家模仿先秦文和唐宋古文家的文章,结果当然更为驳杂。清末梁启超用一种浅显的文言文写政论文章。由于通俗易懂,风行一时,为报章杂志所广泛采用。台湾、香港以及海外中文报刊多数仍旧沿用这种文体。五四运动时期开展的文学革命提出了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的主张。这场运动席卷全国,影响深远。短短几年之间,白话文学就站稳了脚跟。不过这种白话文学作品的语言并不是真正的口语,而是拿北方官话做底子,又受到明清白话小说相当大的影响,还带着不同程度的方言成分以及不少新兴词汇和欧化句法的混合的文体。鲁迅的作品可以作为这种文体的典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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