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电动车驾乘人,不戴头盔拟罚款!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这一行为,如果经过劝导仍不改正的,将拟处以20元罚款。
原文如下: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八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其设计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第九条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应当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上述相关信息。鼓励销售电动自行车附带赠送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认证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发现平台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的电动自行车。
鼓励置换、提前报废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
第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相匹配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
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座位、伞具、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五)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销售前款规定的电动自行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优化道路资源配置,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制定并实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一条 车站、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农贸市场、商场、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政务服务场所和会展会议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备。
已建住宅小区、单位办公场所未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应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划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
禁止擅自占用、停用或者改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第二十二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引导电动自行车使用人有序停放。未设置停放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禁止在下列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一)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
(二)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专用通道;
(三)建筑物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首层门厅等共用区域;
(四)其他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第二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在禁止停放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充电。
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使用集中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有权予以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器械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两轮车,参照电动自行车管理;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济宁主城区爱心头盔发放点
一、市中大队
1、任城路与龙行路交叉口(站前中队)
2、太白路与琵琶山路交叉口(太白中队)
3、红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府前中队)
4、太白路与火炬路交叉口(特勤中队)
5、太白中路39号市中大队网格化工作站
二、北湖大队
1、运河路吾悅广场(特勤中队)
2、春华路为民服务中心 (滨湖中队)
3、京杭、运河路交叉口(荷花中队)
4、石桥镇文化路劝导站(石桥中队)
三、任城大队
1. 建设北路与金宇路交叉口西北角(金宇中队)
2. 吴泰闸路与供销路交叉口西北角(常青中队)
3. 洸河路与共青团路交叉口西北角(洸河中队)
4. 洸河路与济安桥北路交叉口东南角(特勤中队)
四、高新大队
1、济宁市凯旋路东首路南(车管所)
2、琵琶山北路佳世客东门(特勤中队)
3、洸河路新世纪广场东北角商检岗(凯赛中队)
4、洸河路新世纪广场西北角贵和岗(吴泰闸中队)
高新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
1、济宁市琵琶山北路佳世客一楼雅迪专卖店
2、济宁市琵琶山北路佳世客一楼新日专卖店
3、济宁市高新区黄屯镇驻地高新区清华车行
4、济宁市高新区黄屯镇驻地开发区侨兴摩托车销售部
5、济宁高新区康兴电动车维修店
6、济宁高新区嘉赫车业
7、济宁高新区燕子电动车销售部
8、济宁爱骑电动车有限公司
9、济宁奥斯特车业有限公司
10、济宁市行八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济宁高新区新佳源蓄电池服务中心
12、济宁高新区利军车行
13、济宁高新区台铃电动车行
14、济宁高新区陈氏电动车经销处
15、山东云马贸易有限公司
16、济宁高新区雅迪电动车行
17、济宁高新区车晨影商贸中心
18、济宁高新区承强电动车经销处
19、济宁高新区汝欧电动车营销中心
20、济宁高新区张艳电动车专卖店
21、济宁高新区新日电动车销售部
22、济宁高新区丽丽电动车销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