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购买需小心,别让保健品变“毒品”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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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对自身的健康日益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注重养生和保健,购买保健品也更加普遍。但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保健品的案件频频发生。近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就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捕了1名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份保健食品犯罪嫌疑人。
2018年初,李某通过参加河南郑州全国药品招商会的机会,得知假男性性保健食品成本低、效果好,有利可图,便产生了想生产假的男性保健食品销售牟利的想法。
通过在招商会上获得的宣传单与无生产资质的厂家联系,2018年6月份至2021年3月份期间,先后购进15000余盒含有有毒有害成份西地那非的保健食品,假冒成甘肃某公司的“九九活力宝”,通过微信以1.8元——2.9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牟利,累计销售11000余盒,非法获利28500余元。
经查,该保健品中检出的“西地那非”成分属于国家禁用药物,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且该保健品也属未经批准的销售的保健食品。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决定批准逮捕。
检 察 官 提 醒
保健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但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保健品就与其本来目的背道而驰,变为了有毒有害品。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销售的产品中含有的“西地那非”属有毒有害食品原料。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如无法确认购买的保健品是否允许销售,可登录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查询。
此外,使用保健品前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仔细查看成分表,以防买到“有毒”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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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范 敏
编辑 | 马 琳
审核 | 吴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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