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海厦伤寒论笔记(一二八)
伤寒论第114条辨: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原文解释】太阳病,治以火熏的方法,未得汗出,病人必发生烦躁,经过六七日,病如果仍未解除,可能发生便血。由于这些变症是因误用火法而致,所以名为火邪。
太阳病,用火来发汗,本来应该是汗解的如桂枝汤、葛根汤、麻黄汤这一类药来发汗解表,过去取汗的方法很多,因为拿不到药,所以用火烤来发汗,正常人,只要用一烤的时候,汗就出来了,但是,这个太阳病,就是用火熏他,病人都没有流汗,也就表示这个病人里面非常的干,里面的津液本来就不够了。
不但没有把汗烤出来,反而令伤寒往里面走,结果滤过性病毒往里面跑,其人必躁。必躁,就是表邪进入阳明了,也就是在肠胃里面,肠胃干掉了,到经不解,就是平常感冒应该一个星期就好了,阳病六日、阴病七日该好,结果时间到了病还没有好。必清血,就是大便里面带血,这就叫火邪,就是表热已经传到里面去了。
“内经”阳伤则吐血,血如果太多,津液伤到了,血会逆经、会叛经,如果伤到阳,就是伤到胸腔、肺、胃的地方,,病人会吐血。如果是伤到了阴,就是伤到五脏,,伤到子宫、膀胱、大肠,就会大便带血。
大便带血,表示里面太燥热了。一般来说,只要是津液不够的人,吃了你药以后,嘴巴很口渴,就已经要恢复了。口渴,代表津液回头了,少少与饮之,不要饮得太多,也不要饮得太快。有的人一口渴,看到水,一饮而尽,结果水又停在了胸膈这边,这又变成了真武汤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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