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员工的三个小套路,你中招过么?
让我们复习一下。当员工没有过错时,企业辞退员工时,企业需要支付什么?是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我们熟悉的N。而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又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即2N。
正是因为劳动法的这一项规定,很多企业就对辞退员工动了歪心思。
套路一 明明是企业辞退员工,但是让员工签署离职申请单。
为何企业要多此一举?原因很简单,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让你签署离职申请单,正是企业在“伪造证据”。一旦你事后维权,他可以通过离职申请单证明是你主动离职的,而非他辞退你。就这么一张离职申请单,愣是偷梁换柱了。
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很简单,打死不签,录音取证。
套路二 想辞退你又不明说,但是又是调岗又是降薪。
企业之所以这么做,目的和套路一是一样的,想让你主动离职,从而免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并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企业不能单方面降低你的薪酬,调换你的岗位。
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首先你可以名正言顺拒绝企业单方面调岗降薪。其次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履行劳动合同。最后,如果企业未足额发放工资,你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且同时,此时企业存在过错,仍需支付劳动补偿金。
套路三 辞职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部分企业无论谁离职,动不动就让签署什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等。尤其是竞业禁止协议,规定一堆劳动者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的,还动辄就承担巨额违约金。整的劳动者离职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不是在打工,而是在造原子弹。
企业有权这么做么?大部分情况下,企业是在滥用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确是劳动法规定的,但是只适用于三类人,分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竞业限制时间不得超过2年,并且企业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间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但凡不满足这三点,竞业限制协议都无效。
那么企业逼你签署你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拒绝签署。如果离职的时候让你签,不签就不让走。那么离职是你的合法权利,如果对方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劳动仲裁。如果入职的时候就让签怎么办呢?不签没工作。面对这个困境,只能期待我们的法律做出一些强制性规定了。当然了,即便你迫于生计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但最终诉至公堂时,法官还是会依据上文说的三点,综合判断这份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以及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
最后说点题外话。
虽然我们的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这样那样的权利,然而这些权利落实却并不理想。当然这并不单纯是法律的无能,社会发展同样制约着权利的实现。也是因为这样,我们每一次发劳动法普法文章,总是有声音说,写这么多有个屁用,工资还是拿不到。是的,法律永远都不会是理想状态,的确有人拿不到工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有更多的人,因为法律拿到了工资,拿到了赔偿。
我始终认为,与其否定,不如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