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杰克•吉尔伯特及其诗歌
我手头有本一九九六年出版的厚达一千九百九十八页的《诺顿诗选》(The Norton Anthology of Poetry),但其中没有收入杰克·吉尔伯特的诗。这也难怪,他自三十七岁出版第一部诗集后,便告别美国诗歌界,自我流放,到欧洲生活,直到五十七岁才出版第二部诗集。诗人中有很多这样的自我流放者,当同时代的其他诗人在国内大放异彩,到处发表,到处得奖的时候,他们却悄悄离去,远离烦嚣,选择过一种不为人知的生活,不是像萨拉·蒂斯黛尔那样通过自杀而绝尘,就是像卡瓦菲那样毕生在埃及亚历山大港度过,用希腊文,而不是阿拉伯文创作诗歌,或者像吉尔伯特这样,在英国、丹麦、希腊、日本,以及其他十五个欧洲国家漂流,写他并不急于拿出去发表的诗歌。这样的诗歌,很可能埋没于世,但一经发现,就让人欲罢不能,更由于这是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名字,那感觉就像从泥土中拣拾到了金粒。
作为诗人,选诗翻译更像一个相亲过程。我们在“非诚勿扰”一类的相亲节目上,常常听到人们用“眼缘”这个词,来形容彼此之间是否具有能一见钟情的素质。我在读诗选诗过程中,最注重的也就是这种眼缘,往往是先选了诗,过后才去了解诗人。也许是我自己也长期过着自我流放的生活,从一九九一年起,持续地在澳大利亚生活,一过就是二十三年,我对那种在孤独中产生的诗歌,有一种特别的感受,能像有眼缘的人一样一眼就辨认出来。这次翻译的十余首诗,就是从吉尔伯特的一大批诗歌中,凭着心的感觉而遴选出来的。
吉尔伯特在一次访谈中说,他跟当代的美国文学社会没有任何关系。他还认为,正是金钱戕害了诗歌。他的诗歌走向心灵深处,简单、充实、酣畅,细节生动地表现了他和美国女诗人琳达·格瑞格,日本妻子野上美智子,以及一度爱上但未能结为爱侣的意大利女性嘉娜等的爱情关系,笔触感人地描述了他在欧洲各国和在日本生活期间的真实感受。他在一首描写自己不与文坛为伍,题为《走错了路》的诗中跟上帝发生了争执,面对上帝的指责,身为“男人”的诗人在末尾这样回答道:
“谁都不知道你现在哪儿。人们都已把你忘却。
你爱虚荣,脾气又犟。”男人切开
番茄和柠檬。把鱼拿出来
又打鸡蛋。我脾气并不犟,他想,
他把这一切都放在院子的桌上
充满了早上的阳光,飞翔的燕子投在早饭上的
影子。脾气不犟,只是贪婪而已。
诗人所指的“贪婪”,不是对金钱或名声的贪婪,而是对日常生活那种近于贪婪的热爱。据曾与他一起在希腊、英国和丹麦生活过一段时间的美国女诗人(也曾是他的学生)琳达·格瑞格说:“他想要知道的是,他总是醒着——外面开花的树是杏树——他要顺着大街走去吃早饭”,而“不在乎生活是否清贫,是否不得不在公园的长椅上露宿”。
吉尔伯特后与比他小二十多岁的日本艺术家野上美智子结婚,随后迁至日本生活,并在该国一所大学教书。他的第二部诗集《莫诺利索斯》一九八二年面世时,离开第一本诗集的出版已逾二十年,而他的日本妻子也于该年因癌症而去世。他后来的诗中充满了对亡妻的真情怀念,从下面这首诗中可见一斑:
婚了
我从葬礼回来,爬
遍寓所,痛哭流涕,
寻找妻子的头发。
两个月里,我从排水管,
从吸尘器,从冰箱底下,
从衣橱的衣服里把头发找出。
但是,别的日本女人来过之后,
就没法搞清楚,哪些头发是她的,
后来就不找了。
一年后,
我把美智子的黄油果重新移栽时,发现
土里纠结着一根长长的黑发。
这首诗的英文标题是Married,一个很诗意,又晦涩难解的独字。如译成《结婚了》或《婚姻》,似乎都与该诗的文本含义有所违拗。倒是我家乡武汉的一句玩笑话,给这提供了一个译解。当朋友问某个单身汉是否已婚时,被问者往往会用武汉话开玩笑说:结黄昏。那意思就是说,结什么婚!而且一语双关,暗示结婚还有头脑发昏之意。从这个意义上讲,“婚了”也有“昏了”的谐音之暗示。
一九九六年,吉尔伯特在一次采访中,被问及为何远离美国文坛时,他回答说,他“爱上了琳达和美智子”。他的诗歌因此对他们的恋情多有指涉,例如《飞落》一诗,打破男女感情破裂之后,诗人喜欢絮絮叨叨,大谈忧伤失意之感的传统,反而积极地宣称,“值得一做的事,就是做错也值”,哪怕爱情失败,曾经一度美好的感情也美好得值得记忆,不应以最后未能成功而加以否定,就像希腊神话中的伊卡鲁斯,一般被人看做飞起而落,中途坠海的失败形象,但在诗人眼中,“他只是成功到头了而已”。听起来像自我安慰,但不失为可心的壮语。
吉尔伯特的一些小诗十分隽永,意味深长,例如《离婚》:
突然醒来,以为听到了哭声。
冲进黑暗的房里。
停下来,想起了什么。站着看
外面混凝地上明亮的月光
这首短诗,颇有苏轼《记承天寺夜游》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松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之况味,但更多了一种后现代人遭受个人浩劫之后,无处宣泄,失魂落魄的悲凉。那种古代没有的“混凝地上明亮的月光”,更增添了这种无告的孤苦。
他还有些短诗,写得简单而又具体,撷取生活的一个侧面,能跨越时空和语言,牵动人的心灵:“我们抬头看星星,星星/却不在那儿。我们能看见记忆/中的星星,曾一度就在那儿。/倘能如此,人生足矣。”
美国诗人詹姆斯·迪基如此评论吉尔伯特的诗:“他把自己带到了一个更加内向的地方,已经到了不安全的程度。他从那种可怕的沉默和紧缩中,给我们带回了野性的慈悲之诗。”
世人对吉尔伯特的认识,总是把他看作一个极端的怪人:吸毒、无家可归、屡屡离婚又结婚等,但据报道,他从未吸毒,虽然生活清贫,但从未到无家可归的地步,而且一生仅结婚一次。他与大多数美国诗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视功名利禄如尘芥,“不喜欢时时刻刻听人赞美”,“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地位确立的诗人都互不喜欢”,“我对出名不感兴趣”,他出国不是旅游,而是当作生活的一个部分,正如他所说,只有这样,“你手里才有东西,拿来跟你认为是正常的东西进行比较,你才能遭遇你不习惯的事物。(人生)巨大的危险之一就是(对事物)过于熟稔”。他认为,诗歌是关于“心灵”的。因此,他认为很多诗人写的诗是“没有怀孕就生出来了”。他的诗歌向来不加修饰,不事雕琢,因为他认为,诗人和诗歌是骑手和马的关系。他说:“你得知道如何掌控一匹马,否则,马会在外面吃一整天的草——你就永远也回不了谷仓。但如果你想教马如何做马,如果你想逼它,马可能会把腿弄断。骑手和马非得合在一起才行。”
当在访谈录中被问及他诗歌的主题是什么时,吉尔伯特有一段话解释了他为何选择清贫的诗人生活。他说,他的主题是:
我热爱的人。存在。过我的生活,而不把注意力分散到人们经常会被分散到的那些事物中。能够活着是如此非凡,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老要把生活限定在财富、骄傲、安全中——把生活建筑在这些事物之上。人们错过了太多的东西,因为他们要钱、要舒适生活、要感到骄傲、要房子、要工作,以便能够支付房款。他们还要买汽车。你从汽车中什么也看不清楚。汽车开得太快了。
关于吉尔伯特和美国诗人金斯堡,有一段佳话颇值一叙。据吉尔伯特讲,他与金斯堡曾有过节,纠正了金斯堡对抑扬格不正确的理解,从而成为朋友。后来,金斯堡把《嚎叫》的头两页给他看了,事情经过如下:
他进城时,想写短四行诗。这些诗写得很干净,但不太好。我们都很喜欢对方,但我只是好意地笑他。一天,他搭公共汽车,经过金门大桥,到索萨利托来看我。大街变成了小巷,小巷变成了土路,土路成了小道,最后只剩下树林。他一直往前走,最后到了我住的那幢废屋。我们交谈起来后,他说,他写了一点东西,想让我看看,就从包包里取出两页纸。我看了,跟着又看了一遍。我看看他,跟他说,诗写得棒极了。这两页纸后来就成了《嚎叫》。
吉尔伯特未被收入《诺顿诗选》中,表明他尚未被美国正统接受,但他的诗歌一经出版,总有斩获。一九六二年之前,吉尔伯特发表甚少,写诗二十年,仅投稿两次。第一部诗集《危险视角》(Views of Jeopardy)出版后,获得一九六二年耶鲁青年诗人系列奖,一出版即为他赢得了巨大名声,《西部起源》杂志主编戈登·利什在该刊为吉尔伯特发了一篇长达二十八页的专稿,除此之外,还发表了他的诗歌和访谈录。许多美国著名诗人都对吉尔伯特的诗歌表示赞赏。据丹·阿尔伯戈提说,处女诗集出版后能享有如此盛况的,只有拜伦可以与之媲美。
第二部诗集《莫诺利索斯》获得一九八三年美国诗歌评论奖,其他诗集如《拒绝天堂》获得二〇〇五年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全集》获二〇一三年普利策诗歌奖的提名奖。
最后,我想以吉尔伯特有关诗歌的一段言论作结:
我厌倦了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实验诗歌。我不是说这不是诗歌。写诗并没有唯一正确的方式。诗歌是一个词,就像爱情:不同的事物不停地混杂在一起,翘曲成一个词,因为具有鉴别力的词汇是不存在的。因此,我并不是说,我的写作诗歌方式才是正确的方式。但是,我承认,我厌倦了很大一部分诗歌,因为这些诗歌不过是稀奇古怪地玩弄文字而已。肯尼斯·泰南就称之为“文学手淫”——一种本身不能结果,却要逼着文字生育的努力。看了一两页超现实主义诗歌之后,我的大脑就执拗地拒绝讲客气了。华莱士·斯蒂文斯说得很好,他说,超现实主义的问题是,它能发明,但不能发现。凡有想象力的人都能学会玩这种鬼把戏。只要把大脑调得稍微离焦,一切都会变样。最好学会把大脑整个调错,这样,每个物件就与不合适的相邻物件发生了一种机械关系。开始写诗时这样做不错,因为文字会有一种魅惑。但诗人怎么可能对这种东西持续发生兴趣呢?
原载于《世界文学》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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