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一桩奇案,真正印证“最毒不过妇人心”

清朝道光年间,怀宁县有名男子叫孙万福,经常出外经商,每每这时,家中就只剩下老母亲倪氏和老婆刘氏二人。孙万福父亲早逝,倪氏哭瞎了眼,孙万福未婚娶时,老母亲的生活起居基本都由他照顾;等娶了刘氏后,照顾倪氏的重任,就落在了刘氏身上。

孙家大院隔壁,住着一个游手好闲的男子李三水,因为家穷,到了三十二岁时,都还没有娶到老婆。作为一个男人,李三水肯定是心有不甘的,于是他将目光放在了漂亮的女邻居刘氏身上。

一个夏日的午后,刘氏服侍完婆婆,将其扶上床午休后,她已累得汗流浃背,于是就去浴房沐浴更衣。李三水知道孙万福外出经商还没回来,于是抓住这个机会,溜进了浴室中,刘氏被其俊朗的外表所吸引,不但没有喊叫,反而还因为这件事,经常跟这小子腻在一起。倪氏眼瞎,自然不知道此事,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很快就发现了二人不寻常的关系。孙家右邻麻婆,跟倪氏认识二十多年了,她一直称其为老姐姐。如今老姐姐媳妇行为不检,麻婆就想将此事偷偷告诉倪氏,好让她给自己儿子提个醒,注意提防二人。怎奈倪氏的生活起居都由刘氏照料,麻婆根本找不到与倪氏说悄悄话的机会,这件事只能暂时搁着不提了。

然而,麻婆不提,并不代表这件事就瞒下了。不久,孙万福从外面回来了,还没进家门,就听几个在门口玩耍的小孩嘲笑他,“噢,乌龟回来了!”

“你们骂谁是乌龟呢?怎么这么小就没有教养呢?”孙万福十分生气,停下步子就开始责备四个小屁孩。这几个小孩并未被孙万福的责备声所吓住,其中一个还振振有词的回敬,“你老婆跟别人好上了,你戴了绿色的大盔甲,难道还不是乌龟吗?”

什么?老婆跟别人好上了?孙万福听得这话,瞬间如遭晴天霹雳。不过还好,他走南闯北,经历事情颇多,因此他很快平复了心情,然后给四个小孩买了糖葫芦,悄悄问他们,是从哪里听到这些话的。四个小屁孩都说,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就你和你老娘还不知道。孙万福听了这话更觉此事不是空穴来风,为避免打草惊蛇,孙万福便告诉四个小屁孩,不要把他们的对话告诉别人,今后也不能再说类似的骂人之话。四个小孩被孙万福的糖葫芦收买,自然都点头答应了。

回到家中后,孙万福就长了个心眼,他先是悄悄向母亲打探,最近刘氏都做了什么事,是不是时时陪在她身边;随后他又悄悄观察刘氏的一举一动,竟发现她面若桃花,顾盼生辉,于是心中也认定这个女人,做了对不起他的事。这个时候,孙万福就有了除掉刘氏和奸人的打算。《大清律例》中有明文规定:如果当场捉住干那事的男女,可以动用私刑,可以将其绳之以法。因此孙万福没有任何顾虑。

当天中午,吃过了午饭,孙万福便假惺惺地对刘氏说道,“娘子,最近生意好,我想多出去挣点儿钱,一会儿吃了午饭,我便出发去南京那边,家里的事情,又只有请你多费费心了。”

“好的,相公,你放心出去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婆婆,看好这个家的。”刘氏笑盈盈作答,没有任何挽留之意,这让孙万福更加怀疑她有问题。

不久,孙万福吃完了饭,收拾了些细软,牵出一头毛驴就出城了。刘氏假意殷情地将他送到城门口,这一切,自然都被李三水看在了眼里。这小子当真以为孙万福又出远门做生意了,于是等到了晚上戌时,刘氏将婆婆扶上床休息后,他又摸进了刘氏的房间。

就在二人倾诉相思之苦时,早已偷偷返回城内,并躲到了床底下的孙万福,忽然大喝一声,从床底下爬出来,举起手中的家伙就朝李三水扑去。怎知当时没有烛火,孙万福第一次扑了个空,然而他并不泄气,铁了心要把这下子撂翻,因此追出卧室后,最终在院中将这小子解决掉了。

干完这件事后,孙万福又想回屋找刘氏算账,这时刘氏就跪下来不住向孙万福认错,然后指着李三水的尸体道,“相公,李三水已经跑出门外,这种情况下你再惩罚他,是要挨棍子的。如今之计,只有把他的尸体处理掉,不要对任何人说起此事,就没人知道是你干的。反正他没爹没娘没朋友,失踪了也没人知道。”

《大清律例·刑律·人命之一》规定:“jian夫已离场所,本夫登时逐出门外,杀之者,照不应重律,杖八十。”也就是说,如果坏男女干那事,男方被发现后,已经逃离了偷情的场所,女子本来的丈夫追出门后将其解决掉的,本夫还要被杖打八十大板。因此,刘氏说孙万福要挨棍子,是有理有据的。孙万福自然也知道这一点,加上他心软,被刘氏一求情后,就放弃了惩罚她的念头,转而跟着她一起,处理起了李三水的尸体。

二人先把这小子拖进柴房,用清水洗干净现场,然后共同处理掉了李三水的尸体......麻利地做完这一切后,二人将处理尸体用过的柴刀藏进了烟囱之中。

这一切忙完,外面的公鸡都开始打鸣了,二人这才脱衣上床睡觉。经历了此事后,孙万福也不出门做生意了,他就在城里租了个铺子卖杂货。为了防止刘氏再起异心,这小子随时跟在她的身边,当然,他去杂货店时,也必须会把刘氏带过去。那家里老母亲怎么办呢?好办,买个丫鬟特别服侍就是了!反正孙万福就是要把刘氏拴在身边,不再给她任何背叛自己的机会。刘氏为了赎罪,自然也只能乖乖听话。

二人本以为这一切做得天衣无缝,再无第三人知晓,谁知三个月后,一队衙役忽然闯入家中,众人二话不说,先将孙万福和刘氏绑了,再押到粪池口开始打捞什么物事。二人见状,已然料到东窗事发,顿时吓傻。

这个时候,怀宁知县陈世镕背着手走出来,问孙刘二人,“我听人说,三个月之前的一天晚上,你们夫妻二人联手,合伙解决了个人,然后将他的尸体处理了,丢进了这粪池里,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孙万福知道抵赖不过去了,赶紧跪下来向陈世镕认罪,道出了当晚实情,然后又疑惑地问道,“大人,这件事情当晚只有我夫妻二人知道,小的实在不明白,您是怎么知道的?”

“哈哈哈!”陈世镕仰头一声大笑,便命人提上一个看起来就很猥琐的中年男子道,“当然是他告诉我的。”

这个中年男子外号叫“猴三”,是个惯盗,两天前的一天夜里,去某土财主家偷盗时,被抓了个现行,送到官府,要治重罪。为了“立功”,减轻刑罚,这小子便将三个月前行窃时看到的恐怖一幕说了出来。原来,当晚这个猴三潜入孙家大院,本想行窃的,不曾想却看到了孙万福动手,然后再跟他老婆一起处理李三水尸体的情形,他看完这一切,也没心思再偷东西了,便黯然离开了现场。

最终,众衙役从粪池内捞出了不少人体残肢,同时从烟囱里搜出了作案的利器,从而坐实了孙刘二人的犯罪事实。考虑到这件案子皆因李三水这厮而起,陈县令只按照律例将孙万福打了一百大板,至于刘氏,则被枷锁示众一个月,外加杖打一百以示惩戒。

本案中,李三水游手好闲,坏事干尽,最终惹来大祸,可谓死有余辜。孙万福本来是受害者,然而他动用私刑后又干下残忍之事,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他那一百棍子,是活该被挨。当然,在本案中,刘氏犯有很大过错,而且还是她出的馊主意,因此她被打了一百大板后,还被枷锁示众一个月,也是罪有应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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