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穿警服通过直播平台,威胁12岁女孩见面实施侵犯,被判刑

辽宁铁岭,一男子以穿警服的照片为头像,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对一名不到14岁的少女进行威胁,将其约出后对其实施侵犯。2020年11月,从法院获悉,该男子已经被判处6年的有期徒刑。

贾某某,出生于1999年,初中文化,无业游民。受害人郭某出生于2006年。在案发当日的午夜12时,其以穿警服的照片为头像登录快手,进入到女孩郭某的快手直播间。贾某某进入郭某直播间后,被郭某移出直播间,郭某称她的直播间不留大人,这时贾某某对其进行威胁恐吓,郭某哀求。随后贾某某将自己的微信告诉了郭某,并要求郭某加自己的微信。

后贾某某通过微信让郭某到开原客运站找他,在客运站,贾某某骑摩托将郭某带至某旅馆,在旅馆内,贾某某对郭某实施了侵犯行为。

事发后过了两天,当天凌晨,贾某某又威胁郭某来找他,随后郭某又来到上次来到的旅馆见贾某某。凌晨3点,郭某打电话向她在社会上认的哥哥吴某求助,她称自己被强奸了,随后吴某带领几个人将贾某某堵在了宾馆里面,并报了警。

贾某某在接受指控的时候,否认自身强行侵犯的事实,称只是进行了猥亵,并辩称不知郭某是幼女。但是公安机关调查的证据指明贾某某在说谎。

最后法院判决贾某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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