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质量监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职能的划分,提高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控制能力,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采购的主要物资如大型铸锻件等。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XXX是物资采购质量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监造人员按采购部门要求赴供方现场进行监造;负责物资采购质量监造的具体执行,接收采购部门所发出的见证通知,派员参加监造协议及合同技术协议要求的监造点,对采购物资生产过程关键点进行监造,并按要求对资料进行审核。
第四条 采购部门是物资采购质量监造的配合部门,负责向供方传达项目的监造协议、合同及技术文件要求、公司对监造管理的相关要求;负责供方现场见证点的通知及组织工作;负责见证后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交工作。
第三章 实施细则
第五条 采购部门在与供方签订合同时,需将技术协议传递给供方。由供方对监造任务进行分解,并在合同执行时,要求供方严格按此要求执行。
第六条 监造人员按与供方约定的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产品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通知供方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供方,要求暂停该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供方处理。
第七条 监造人员在监造工作中,如遇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时,应要求供方暂停该产品生产,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待公司拿出处理意见后再启动生产。
第八条 采购部门需通知供方对监造的相关文件做好记录并存档,以备查阅。同时,相关记录及文件应作为完工文件的一部分提交给XXX,由XXX进行存档。
第四章 监造人员工作要求
第九条 各派出监造人员的部门,需根据监造协议的要求,派出具备相关技术、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确保监造人员能够胜任监造任务。
第十条 采购部门对现场监造人员负有协助职责,需向现场监造人员介绍制造情况、协调监造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 监造任务完成后监造人员需向XXX提交监造工作总结及相关监造材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XXX、采购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