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外的省级行政区,美国的叫州,英国的叫郡,印度的叫邦?

在看国外地图的时候,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都是一级行政区,为什么美国的翻译成州,英国的翻译成郡,法国的翻译成区,印度的翻译成邦,还有翻译成省、道、府、县的,这里面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吗?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也没找到最合适的解释,这里姑且说一说我的理解,全当一个参考。

首先,这是一个翻译问题,那必然会受到翻译习惯和语言文化的影响。在英语系统中,一般用
State-Province/Prefecture-County-City/Town/Village这套体系,来描述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划。翻译成中文就是:州/邦-省-郡/县-市/镇/村。

State在英语中是通常意义上最高的、具有国际主权的政治实体,一般翻译成“国”,但用在国外的行政区划中,通常翻译成“州”,这其实是脱离了State的本意,翻译成中文里同样具有国家含义的“邦”更加合适,而照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和美国有关。

清朝末年,中国人在翻译美国的State时,虽然知道美国是“合众之国”,也知晓State的本意,但这时美国的联邦制已经比较稳定,各个State是处在美国统治下的一部分,因此将State翻译成“州”,指在统一的中央政权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有了美国的经验,在此后的国外行政区中,联邦制国家的一级行政区大多翻译为“州”,比如俄罗斯联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巴西联邦共和国。

印度的情况比较特殊的。近代印度虽然是英国的殖民地,但自1858年印度民族起义后,英属印度当局从东印度公司代管逐步转为英国直接统治。到1877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印度从英国殖民地变更为印度帝国。

而为了维系英国的殖民统治,英国殖民当局将印度划分为多个Princely States(贵族统治的国家),每个Princely States由印度当地贵族统治,以换取印度本土势力接受英王的共主地位和英国的殖民统治。

虽然都是State,但和美国的State相比,印度的Princely States具有更大的独立性,类似于周朝的诸侯国,所以中国人将其翻译成具有国的含义的“土邦”。印度独立后,虽然将Princely State改成了Pradesh,但我们还是延续了之前的习惯,将其翻译成邦。

1883年“印度帝国”

缅甸也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情况和印度也差不多,不过缅甸独立后将缅族统治的State更改成了Province,少数民族地区仍然为State,所以缅甸的行政区是既有省、也有邦。

Province和Prefecture来自于罗马帝国的行省制度。在罗马帝国的扩张过程中,为了管理越来越大的领土,罗马每征服一片土地,皇帝就会派一位总督代为管理,这片区域就被称为Provincia(行省),是罗马帝国除了意大利本土外最高级别的行政管理单位。

罗马帝国行省

行省制度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被带入英国,演变成了现在的Province和Prefecture。Province表示受到国家最高权力统治的区域,Prefecture表示总督管理的区域,都译为“省”。以加拿大为例。

加拿大和美国一样,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不过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加拿大还不是加拿大,而是分成好几块互相独立的殖民地,由英国王室分别派总督进行管理,也就是前面说的Province,和北美的其他殖民地并没有什么区别。

1876年,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先后脱离英国统治,成为独立的State,并联合起来成立了美国,而加拿大的殖民地并不愿意独立。到1867年,英国将加拿大(魁北克和安大略)、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三个Province合并建立加拿大自治领(Canada of Dominion)。此后,北美的其它Province和Territory(领地)也陆续加入加拿大。

1982年,加拿大正式独立,按照传统,我们将加拿大的一级行政区Province和Territory分别翻译成“省”和“地区”,“省”的长官是总督,名义上代表英国王室,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地区”的长官是专员,代表加拿大政府,由联邦政府直接管辖。

在Province之下是County,通常翻译为“郡”或“县”。在英文中,County这个词的词根count是欧洲中世纪的“伯爵”,County指的是一片包含了城镇和乡村的贵族封地,不算大也不算小,大体和中国的一个县相当,翻译成“郡”或“县”是比较合适的,而要达到“国”的程度,基本也是公爵的封地才够资格。

至于是翻译时到底是选择“郡”还是选择“县”,一般情况下看该国的政体,像英国、丹麦、挪威这样的王国,会翻译成“郡”,像美国、德国这样的共和制国家,通常翻译成“县”。

再往后的City/Town/Village,通常被放在是同一级,按照人口规模进行划分。而在中国历史上,市镇村也并没有行政意义上的区别,只是存在商品经济繁荣程度上的区别,市比镇繁荣一点,镇比村繁荣一点。

其实把这套英文中的行政体系讲清楚,基本上就能搞明白大多数国家行政区名称的翻译问题了,美国是州-县-市镇,英国是郡-市镇,印度是邦-县-市/乡。

还有一些国家为了统一管理,会在Province(省)或者County(郡县)上面设一个Region(大区),例如法国。

在法兰西王国时期,法王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行省,后逐渐演变成了83个省。因为省份太多,不便于管理和集中资源,于是从1917年开始,一种合并几个省组成大区的制度开始推行,并最终形成了现在的13个大区。

2016年前,法国本土共有22个大区

不过,法国的大区并不具备宪法意义上的自治权利,更多的是承担公共领取的行政管理职能,类似于新中国初期的行政大区。一些非洲的法语国家,也沿用了法国的大区制度。

到这里,我们已经讲了国外行政区划中州、邦、区、省、地区、郡、县、市镇的区别和划分,简单总结一下:

“州”、“邦”常用于翻译联邦制国家的行政区划;“省”常用于单一制国家;

“郡”常用于君主制国家;“县”常用于非君主制国家;

“市镇”通常是大多数国家最低一级的自治单位,在翻译上没有区别;

“区”和“地区”通常是行政管理上的功能区或是政党选区、教区,不具有宪法意义上的自治权,就如中国宪法中并没有地级市这一区划一样。

除了西方体系下的行政区划,亚洲汉语文化圈的行政区划也很特殊。

日本分为两级行政区划,1都(东京)、1道(北海道)、2府(大阪、京都)、43县为一级行政区,下设的市、町、村为二级行政区。

韩国也分为两级行政区划。广域自治团体为一级行政区,包括1个特别市(首尔)、1个特别自治市(世宗)、6个广域市、8个道和1个特别自治道。基础自治团体为二级行政区,包括73个自治市、86个郡和69个自治区。

韩国和日本都有使用汉语的传统,两国的行政区划都有其对应的汉字,可以直接引用而不需要专门翻译。

泰国的一级行政区为จังหวัด,翻译为“府”,这可能收到近代南洋华人的翻译影响。泰国的面积和四川省差不多大,但设有77个จังหวัด,且每个จังหวัด都以其首府的名称命名,对于近代下南洋的华侨来说,泰国的จังหวัด和国内的府差不多,因此将其翻译为“府”,行政长官翻译为“府尹”。

此外,泰国是一个君主制国家,翻译成“府”也更符合其政体,另一个相反的例子是,越南的一级行政区Tỉnh,翻译为“省”,也暗合其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政体。

最后再说一个很特殊的行政区划:宗。不丹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以藏传佛教为国教的国家,深受藏文化影响,行政区划也采用西藏历史上曾使用过的宗。

宗,来自于藏文“zdong”的音译,本意为“堡垒、山寨”,实际上就是西藏地区历史上那些封建贵族的城堡,通常建在居高临下、地势险要之地,比如布达拉宫。元朝以后,西藏地区逐渐形成了十三大宗,各宗设有一个宗本,管理本宗范围内的土地和农奴,并由此形成了一套行政管理制度,可以近似得看作成欧洲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制。

江孜宗山古堡

到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地方共有41个宗、37谿卡(庄园)。1959年,西藏进行民主化改革后,取消了宗谿制度,改为和内陆一样的专区-县,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而不丹并没有经历过彻底的现代化改造,仍保留着封建和宗教色彩浓厚的宗谿制度。

文:大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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